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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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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季秀平 《河北法学》2006,24(1):7-11
我国未来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开放对象应当有所限制,但对于开放内容不应有所限制;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并应区分一般动产、准不动产、未登记不动产而规定不同的成立条件;在动产的转让人为无权处分而受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不应当以"无权处分"为条件,只有在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才是依善意取得制度的取得,此时的取得是原始取得;在共同共有的情形下,原则上处分共有物应当经共有人全体一致同意,但应容有若干例外;不应当规定居住权;动产抵押的公示方式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如果规定动产抵押,应当实行登记要件主义,适于烙印、打刻或贴标签的动产,应当采取烙印、打刻或贴标签的方式,其他无法解决公示方式的动产应当禁止抵押;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原则上不应当有一个时间限制,但抵押人非为债务人时可容有例外;在债务人不偿债时,抵押权人不能直接让抵押人交出抵押物,实现抵押权,但可以持抵押权登记簿副本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  相似文献   

2.
祖屋继承是个难题,我国现有的共同继承遗产之共同共有制度存在不利于物之利用,从经济学产权理论分析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发现该问题的解决可适用取得时效。  相似文献   

3.
赵煜 《法治研究》2014,(12):12-17
实务中,受贿罪的认定面临诸多疑难问题,包括财物数额难以计算、财物范围是否应扩大为各种利益、收受商业机会或以经营方式获取财物如何认定,以及单纯收受财物、离职后收受财物应如何认定等,上述问题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做法不一,亟须加强研究并完善受贿罪立法。  相似文献   

4.
编纂中国民法典,仍应设置物权编,而非财产法编。在物权种类上,应当缓和物权法定主义,保持物权种类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增设居住权、典权和农地经营权,区分地表、地上和地下三种不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认法定地役权制度。在物权效力上,应当明确物权的追及效力,取消抵押物转让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规定,协调海域使用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妥善设计房地权属的基本内容及其例外规则。在物权变动上,明确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都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指示交付无须以"依法占有"为前提,基于法律行为的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增加添附、先占等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在物权客体上,创设共用物制度,慎重对待"动产用益物权",明确矿藏、水流等特殊客体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5.
论水权物权立法的基本思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金海统 《法学》2004,(12):97-99
当前 ,中国正在制定物权法与民法典。如何将自然资源物权化是其中的热点之一。本刊约请一批中青年学者就此进行讨论 ,认为物权立法应该立足于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 ,进行准物权的制度设计 ,并围绕着林业权、水权、狩猎权、渔业权诸类准物权的立法构建展开论述 ,以期能促进相关立法的进一步细化。欢迎有识者藉此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法言 《中国司法》2005,(9):49-50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公证制度引入物权立法,是完善我国物权登记制度的趋势所向。一、物权立法明确物权变动中的公证效力和责任,具有理论与实践依据首先,是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物权变动合法、规范、有序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公证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公证工作已逐步剥离行政色彩,公证权不再是行政管理权的演变和衍生;公证机构作为法律证明机构,也不再是行政机关的派生物。有的学者认为,公证的首要职能是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重大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法律文书进行证明,引导…  相似文献   

7.
法言 《中国公证》2005,(8):22-24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公证制度引入物权立法,是完善我国物权登记制度的趋势所向.  相似文献   

8.
宏观三思物权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物权立法已经到了具体定稿的细化阶段,认真地从宏观指导思想上反思一下,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很多具体问题的解决,在物权法的定位上,我们不能将物权法仅仅视为财产法,而应认识到其内涵的伦理性,重视其对人权的保护.在物权立法的实用性和体系化之间,切不可因某些制度的实用性不大,而损及物权法体系的圆满,从而难以发挥各个物权制度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配合机制.  相似文献   

9.
物权立法的“绿色”理性选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当前 ,中国正在制定物权法与民法典。如何将自然资源物权化是其中的热点之一。本刊约请一批中青年学者就此进行讨论 ,认为物权立法应该立足于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 ,进行准物权的制度设计 ,并围绕着林业权、水权、狩猎权、渔业权诸类准物权的立法构建展开论述 ,以期能促进相关立法的进一步细化。欢迎有识者藉此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立法中论争焦点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申卫星 《法学杂志》2006,27(4):37-44
本文就物权立法中主要争论的焦点问题,诸如物权主体、物权客体、物权变动模式、物权登记、物上请求权、添附、物业管理、地役权、居住权、让与担保、浮动抵押、优先权等应否规定以及如何规定展开讨论,对比不同的观点,找出问题之所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和不动产登记制度均不能取代或遏制取得时效的适用空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所有权得适用取得时效,各种用益物权也是取得时效适用的重要领域,担保物权由其特性所决定难以适用取得时效,知识产权、人身权则无适用取得时效的余地.在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的关系及其立法模式问题上,分立并存制的立法体例应为最佳选择,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对取得时效制度进行系统、完善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商法中的重要制度,在《物权法》和《票据法》上都有体现。票据善意取得虽然源于物权善意取得,但二者有不同的适用领域,在立法宗旨、构成要件等方面也存在差异。明确二者的异同,可以避免两者的矛盾和冲突,对于指导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试论我国合伙财产的立法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显志  陆露 《河北法学》2005,23(7):46-49
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是合伙制度中最根本也是最具分歧的问题之一,不仅学者众说纷纭,而且各国立法也迥然各异,这些学说和立法都积极或消极地影响着合伙的发展。目前,我国合伙的优势在相当程度上尚未能体现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或可归责于法律相关规定的不完善所致。借鉴他国立法,认为:我国应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为共同共有。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实施对船舶物权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实施后,其一般规定对船舶物权有适用的余地,但《物权法》对船舶物权采用不同于一般财产的变动模式,导致船舶物权在直接适用《物权法》时将产生制度上的冲突,对此,需要通过修改《海商法》和《船舶登记条例》,另行进行制度上的配置。  相似文献   

15.
古罗马为了缓解贵族与平民间的矛盾,促进“有余与不足”间的平衡,创设了取得时效制度。这一制度既加速了财产的流转,又弥补了形式主义造成的所有权取得方面的缺陷。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取得时效制度,我国也应当尽快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以完善立法。但是,我国现有的善意取得制度和不动产登记制度,在保护所有权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根据现有国情及经济发展现况,应将取得时效制度的适用限定在不动产用益物权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定是物权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原有的内容是否仍得坚持,对此需要进行必要的反思。在反思与坚持物权法定原则的同时,有必要引入讨论的则是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准物权制度的立法完善问题,对准物权立法的完善有助于物权法定原则的维系。  相似文献   

17.
庄春英 《中国公证》2005,(11):17-19
一、强制公证与意思自治原则没有矛盾 强制公证,也称必须公证,指在民商实体法中有关民商事法律行为必须经公证才产生一定法律效力的制度设计.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存在强制公证制度,其价值在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降低当事人和国家的诉讼成本.英美法系国家注重事后救济,一般不采取强制公证,因而有统计表明,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成本要高于大陆法系国家.国际拉丁公证联盟宣传资料所引用的统计数据显示:1994年司法的行政费用占该国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法国为0.8%,德国和意大利均为1.3%,而美国为2.2%,从中可见国家司法成本的高低.  相似文献   

18.
我国即将出台《物权法》,作为德意志法系特征的物权行为理论应否为新法所采纳,法学界尚未有定论。本文从物权行为理论之历史沿革及其内容,物权行为理论价值优劣之比较来分析说明物权行为理论的合理性以及被立法采纳的必要性,并承载着笔者对《物权法》采纳物权行为理论的无限希望。  相似文献   

19.
20.
王策 《经济与法》2003,(12):17-1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确立我国的物权法律制度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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