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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目前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本文从公约适用的主体、公约不适用的销售合同及货物销售、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及公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就公约适用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对某些模糊问题作了澄清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往往会提出某种补救方式,然各国在立法上对其有不同规定,如果依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或合同约定的法律选择条款确定准据法,势必会使这种补救因准据法不同而异。1988年1月1日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务实的态度协调了不同国家的立场,充分考虑到了国际贸易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目前情况下至少在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适用的国际统一的法律规范。本文拟对《公约》关于违反合同补救的方式、含义、适用及特点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违约责任及赔偿原则王文海1980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协调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统一规则。公约共包括四大部分101个条款。...  相似文献   

4.
刘瑛 《法学》2007,(5):78-8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离不开解释。作为在国际上得到普遍认同的重述性法律文件,《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其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原则和理念上的承继关系,在法院和仲裁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和解释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则解释和补缺中都得到了运用,但在规则解释中的运用是很有限的,在补缺中运用的实践相对丰富,但也存在范围上的局限。考虑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国际性质和通过解释促进统一适用的目标,在二者就特定事项秉承相同原则和理念的前提下,应当鼓励《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解释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国际统一适用──评马格努斯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法释义》一书徐国建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业已成为当今社会私法国际统一的最成功的范例。截至1994年6月1日已有包括我国在内的37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无可否...  相似文献   

6.
在所有的国际公约和我国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的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涉外经济合同法》)。公约的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的统一,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障碍,以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涉外经济合同法的宗旨是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这两部文件从性质上看,一个属于国际法范畴,一个属于国内法范畴。但是,它们无论在内容方面还是在立法技术方面都有许多相似之处。这是因为涉外经济合同法的确立在一…  相似文献   

7.
杨永利 《法制与社会》2012,(34):275+27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目前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领域一部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它的适用促使了各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公约中对适用范围的规定确定了适用的货物销售合同,在第一章第二条明确排除的不适用的货物销售。本文对公约排除适用的销售进行分析,理解公约为何会排除那些销售的适用以及明确排除适用对各国贸易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学术界大多认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一个实体法公约,人们对公约研究的重点大多放在对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问题上。然而公约中的有些内容却属法律选择问题,公约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同时,融进了法律适用原则,使公约不仅具有实体法性质,而且具有国际私法特性。了解公约这一双重特性,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公约与我国国内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2004年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国际贸易法领域继《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间公约》后又一重要的全球性统一时效法文件。二者在制定背景、法律性质、具体制度、适用途径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反映了晚近时效立法的国际趋势,在整体上更为先进。但在某些特殊问题的处理上,《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间公约》的规定却更为细致与合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能否有效地推动时效期间制度的统一化,有待实践的长期考验。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风险转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下称公约)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共有五个条文(第66条-第70条),确立了公约关于国际货物销售风险转移的基本制度。风险转移问题被认为是海牙《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公约》(下称ULIS)起草者们遇到的需要“最为严肃对待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1.
柯卿 《法制与经济》2008,(8):121-12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是国际贸易领域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公约第1条第1款(b)项规定公约不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还可由于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这样就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使法律适用产生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目前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领域一部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到目前为止,共有76个国家成为了CISG的缔约国,而且公约缔约国所占的贸易份额也已经超过了世界贸易总量的三分之二。虽然《公约》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推崇,但《公约》在适用中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公约》作为国际条约,其管辖的是国际经济法领域内的国际货物销售,而在该领域内各缔约国都有其各自的国内法规定,《公约》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各缔约国的国内法产生一定的冲击,使得原先由国内法规定的事项划归公约管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缔约国的法院会直接适用国内法对国际货物贸易纠纷作出裁判,而不考虑《公约》的适用。此外《公约》第一条(1)(b)本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以及第一条(1)(b)与地九十五条之间的关系等,这些问题都给《公约》的适用造成了较大障碍。  相似文献   

13.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我国法律已确立了这项原则。本文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针对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时间、范围、效力、变更选择以及“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限制进行了阐述。我国应尽早批准这个公约,真正使意思自治原则得以更好地实施  相似文献   

14.
论文首先从作为区域性法统一的"亚洲共通法原则"(PACL)的意义的角度,探讨其在亚洲区域性法统一中的作用,以及通过展示具有亚洲特色的合同法来对全球规模的法统一(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适用)作出贡献的可能性。另外,具体分析了作为全球规模的法统一成果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PACL规定产生的影响,指出二者之间的差异,并提出其可否作为亚洲特色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观点。  相似文献   

15.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自上世纪80年代出台以来,由于其努力谋求各国政府承认与接纳,因而十分重视兼容并蓄与公平、效率的衔接,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国际货物销售规则的统一,因而有力适应并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大大减少了因规则不一而造成的各种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其立法的前瞻性与现代性至今仍为各国立法推崇。我国《合同法》的立法与实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该公约的影响,反映出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并努力向国际接轨的方向改革。  相似文献   

16.
引言谈及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UNIDROIT)时,首先应当说二者均属于获得非常大的成功的法规范或法原则。销售合同公约,已经包括全部主要贸易国(但日本除外)在内的五十多个国家批准,迄今世界上所报告的判决例已有200件以上...  相似文献   

17.
本文解析了不可抗力和艰难情势这两个概念.首先对概念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不同的国内法,如法国、德国和荷兰对其处理的模式进行了简要的概述.接着考察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虽然没有出现不可抗力和艰难情势的条文,却包含与之具有相同功效的规定.本文接着还论述了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免责的条件,最后阐明不可抗力和艰难情势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是国际贸易领域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公约第1条第1款(b)项规定公约不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还可由于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这样就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使法律适用产生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程度的日益加深,国际货物买卖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订立,就是针对越来越多的跨国贸易,为其提供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法律准绳。《公约》第35条就是具体规定了作为合同的卖方应如何满足交付货物的要求。《公约》第35条共有三款内容,第一款规定了货物与合同的相符,是判断货物合乎要求的最初条款;第二款是在当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同意的情况下适用,明确了一系列设想问题的解决;第三款则规定了卖方的对存在交付不符的免责。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对宣告合同无效(以下称解除)制度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要求结合其他条款如根本违约宽限期程序等才能适用,本文以平衡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鼓励当事人应依诚实信用及平等互利原则解除合同双方义务为目的,笔者就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宣告无效的成就要件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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