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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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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期有关汽车召回的消息突然变得来势汹汹,丰田汽车召回在欧美等国与我国的差异,让我们深感制度不完善带来的弊端,我们应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体系,使消费者投诉有门、维权有法,保障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本文首先对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了概述,然后论及了国外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而谈到了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还谈到了我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最后认识到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美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及其启示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并纷纷通过立法对之加以规定。我国产品质量法中没有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规定,只是在国务院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里规定了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因而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还没有全面的建立。本文试图通过阐述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来探究其对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启示,以期望对我国构建一个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定义入手,深入分析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特征、分类等等。同时,将我国现有的缺陷产品召回规定与国外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哪些不同之处,国外的哪些做法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值得我国借鉴,从而进一步提出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应从哪些方面入手,以期为逐步建立我国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4.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实施多年且成效卓著,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产品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方面作用非凡。而我国的召回制度起步甚晚且立法层级低,适用范围窄.权威性不强,亟待完善.本丈分析了国外的产品召回立法和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及缺陷,并对完善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与消费者权益密切联系的一个法律问题。我国频繁出现的相关案例与我国入世的承诺,都使得在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在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和性质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针对召回立法体系、缺陷产品的界定、召回方式、召回主体和召回程序等内容,对国外较为成熟的产品召回制度作了比较分析,希望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6.
2004年10月1日颁布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汽车领域首先推行了召回制度,但全面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仍未建立起来。我国在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过程中,应借鉴美国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自己系统完整的产品召回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的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7.
2004年10月1日颁布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汽车领域首先推行了召回制度,但全面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仍未建立起来。我国在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过程中,应借鉴美国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自己系统完整的产品召回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的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试从法经济学的角度论证此一立法趋势的合理性。第一部分简要描述目前我国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现状及现实形势对新制度的需求,第二部分对缺陷产品管理制度更换的必然性从国家的效率化角度和法律规制的成本考虑两方面进行分析,然后再就从单个民事索偿转向生产者预先召回制度的必然性这一问题从沉淀成本理论和制度博弈成本两个方面进行论证,最后在第三部分指出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应该注意的问题,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层面应当尽量提高,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应当同时与惩罚性赔偿相配套。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是我国缺陷产品民事责任制度中一项尚不完善的内容,本文从产品召回制度与惩罚性赔偿功能的实现、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及限制的相互关系等角度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完善我国的产品召回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缺陷产品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吴菲 《法制与社会》2010,(30):37-39
建立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根本宗旨在于保护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体现了法律对公共利益的关注和社会化发展趋势。而面对我国日益增多的缺陷产品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事件,制定权威有效具备执行力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就显得非常必要。这就要求我们准确地界定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召回范围、召回程序、主管部门、法律责任等。本文从我国立法现状入手,分析界定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性质,提出一些立法完善建议,为完整系统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一些法理上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1.
近些年来外国车漆越来越频繁地宣布召回在华缺陷车辆,缺陷产品召回这个概念也越来越为中国普通消费者所熟知,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仍未能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因而本文将简单介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重点介绍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再从中国现在相关的立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关于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容缨 《政法学刊》2004,21(5):55-58
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作为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发达国家已非常完善,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很不完善。这种立法差异直接导致了我国政府在缺陷产品监管上的无力,企业轻视召回缺陷产品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受损害。为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完善我国的产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13.
杨晓波 《法学杂志》2012,33(9):146-150
近年来,因产品缺陷引起消费者人身、财产的严重损害所导致的纠纷不断增多。在"丰田汽车召回门"中,"同车不同命"的遭遇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事件的发生,再次凸现了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消费者需要平等的权利。要保证产品召回的有效运行,除了完善的制度外还要权威有力的产品召回行政主管机关。本文试图以此出发,对我国产品召回制度中监管者的权责进行初步的研究,从而对完善产品召回制度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关于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产品召回制度在经济发达和消费文化水平较高的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历时已久并发展完善,而我国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研究还刚刚起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可能地消除缺陷产品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因此,我国必须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15.
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让大众的目光再次投向了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上,本文将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入手,从基本法律、法律责任、立法层次就产品召回制度的起源,现状以及其体系建立之意义等多方面对产品召回制度加以阐述,着重分析我国现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缺漏,进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建议,包括完善现有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体系,采用细化法律责任以加大惩罚力度,完善召回制度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健全产品信息系统等,以期对立法者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得以建立的逻辑起点在于市场失灵。该制度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为根本价值追求,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文章将在阐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法律特征的基础上,从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视角剖析该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而结合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现状,对我国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实施困境展开分析,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7.
刘亚玲 《法制与社会》2011,(21):115-115
产品召回是法律赋予生产商的一种法定义务,只要产品的缺陷被检测、发现,生产商都有义务召回。然而,我国尚未就产品召回制度出台具体法律予以规制。本文提出我们应当从扩大召回制度适用范围、健全产品召回法律制度与相关配套机制以及借鉴学习他国先进经验等方面着手完善我国产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从2000年起逐步引进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但尚对缺陷产品召回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基本属性认识不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难以融入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体系,产品召回与行政处罚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两者表现为平行的关系、递进的关系、交叉的关系、聚合的关系和补充的关系等5种基本形态。在实践中,应结合这几种关系形态正确、合理地适用行政处罚与产品召回制度,实现产品召回与行政处罚两种有效的政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手段相互支撑、交替适用、协同实施,进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产品质量责任制度、召回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9.
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杨慧 《行政与法》2006,(11):65-67
建立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我国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范效力层次低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原则性过强,缺乏可操作性;召回管理主体不明以及管理主体不具备专业性,导致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功能难以真正实现。应制定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法律;修改《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缺陷”的界定,统一产品召回标准;明确规定发展缺陷不能成为召回责任的免责事由;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机构体系。  相似文献   

20.
论消费者保护视角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确保企业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美国创设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安全.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完善,召回主体和范围明确,在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明确了产品召回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但我国的产品召回机制,从立法到实施都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影响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检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之规定.作为对现实的回应,应统一产品召回立法,明确产品召回主体的范围,扩大产品召回对象的范围,并在产品召回程序中完善消费者的参与,进而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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