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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以来,有部分学者和法官提出“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并试图将其推广为调整互联网竞争秩序的法律标准.本文认为, “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不能用以作为司法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原因在于:该原则的适用会导致裁判过程中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出现明显偏误,且会产生司法抑制竞争的客观效果.同时,作为一项司法原则,“非公益必要不干扰”缺乏实体法上的规范依据,并会导致操作层面的一系列问题.因而,对互联网竞争秩序的司法界定,仍应回归《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之中,寻求稳妥周全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消费者同意的计算兼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注意到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但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公益”的界限,并且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构建没有清晰的界定.本文从消费者利益保护角度出发,论述了网络经济下消费者利益保护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地位,并从消费者地位的确认、消费者利益的范围以及消费者形象的建立等方面,确立计算消费者“同意”的考虑因素.  相似文献   

3.
互联网安全软件属于电脑操作系统的底层软件,拥有最高的系统权限。然而近年来,互联网领域滥用安全软件权限的侵权行为层出不穷,严重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给用户和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直接导致互联网行业乱象丛生。最高人民法院在百度诉360插标及劫持流量再审案中确认了互联网竞争领域应遵守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和最小特权原则。上述原则的确立对规制互联网安全软件服务业的竞争秩序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为审理同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树立典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从百度方诉奇虎方的涉安全软件之插标与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的审判经验中提炼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根植于已普遍通行和普遍遵守的最小特权原则行业规范中,建筑在公平竞争、和平共处、自愿选择、公益优先、诚实信用五项基本原则的综合基础上,在相关的互联网以及安全软件领域内,已足以体现为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商业伦理,连接与适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一般条款。  相似文献   

5.
正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应当和平共处,自由竞争。是否使用某种互联网产品或者服务,应当取决于网络用户的自愿选择。互联网产品或服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干扰。确实出于保护网络用户等社会公众的利益的需要,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特定情况下不经网络用户知情并主动选择以及其他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同意,也可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运行,但是,应当确保并证明干扰手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网络不正当竞争认定中的公共利益考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认定,不可避免地会考虑中国社会中的多数人、网络用户和互联网经营者的利益。在网络不正当竞争认定时,只有合法的公共利益、长期的公共利益才应当给予保护。当不同层次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可以通过网络用户的长期利益是否得到保护来判断诉争行为是否正当。认定网络不正当竞争时考虑公共利益必须要符合法律适用方法和法律适用技术的要求。虽然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中的公共利益不是认定"不正当"的积极要件,而是否定"不正当"的消极要件之一,但是,将长期公共利益的保护作为认定不正当竞争的根本原因,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7.
安全软件因其防护目的而具备限制或中止其他软件运行的功能.同时,安全软件针对其他软件产品或服务发出警示,也会影响用户的消费决策.安全软件的警示内容可能对竞争秩序产生影响,在丧失公益豁免的情况下,法律应当对具备不正当竞争性质的安全警示予以规制.本文试图从竞争法角度分析安全警示,同时探讨“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的司法意义.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不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主要是指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在赖昌星一案中,由于加拿大不信任中国的死刑状况及外交照会,导致赖昌星不能成功引渡回国。从这个案件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中国的法治在某些方面并不被国际社会认同。本文试图以赖昌星案引渡不成功为例,浅谈我国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必要性,并对结合我国法律体系的实际情况,探讨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原则的具体方法和具体标准,即由最高法或者立法机关进行权威性解释或立法,以间接的、有限的态度由逐步向完全接受过渡,加快刑法体系相关内容的改革等。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加剧,互联网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态势开始蔓延.除了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和拓展之外,涉及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数量呈现爆发趋势.这也对法院准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对近些年互联网领域某些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分析与说明,借鉴法院审判的可取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力图划定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新边界”,使得互联网企业的创新行为发挥其最大效用,进而为互联网行业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规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加剧,互联网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态势开始蔓延。除了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和拓展之外,涉及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数量呈现爆发趋势。这也对法院准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对近些年互联网领域某些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分析与说明,借鉴法院审判的可取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力图划定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新边界”,使得互联网企业的创新行为发挥其最大效用,进而为互联网行业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规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从宪法“不抵触”原则透视宪法与其他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根据《宪法》第5条的规定,宪法与民法及其他法之间是"不抵触"关系。中国立法中"依宪法制定"的表述不仅没有宪法依据,而且存在诸多实践和逻辑上的弊病。宪法的"不抵触"原则,是宪法的本质特征及其功能决定的。宪法作为控权法,是其他法的底线,也是最后的救济法。"不抵触"原则具有对世性、绝对性的特点,并以统一性和多样性、禁止性和开放性保障宪法权威和法治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尽管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在技术许可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且违反FRAND原则的行为将导致具有经济危害性的"专利劫持",但违反FRAND原则与反垄断法之间并无内在关联性,因为"专利劫持"本身并不属于反竞争效果.两者发生前提、经济危害性的影响方式以及本质属性均不相同."专利劫持"发生的前提是标准实施人因标准专属投资而被"锁定",...  相似文献   

13.
深度 《检察风云》2011,(4):60-60
图书馆“不拒乞丐”的做法,应该唤醒我们对现代图书馆核心理念应有的敬意,以进一步还原其公益属性,让这里真正成为光明而温暖的现实天堂。  相似文献   

14.
吴京 《法制与社会》2012,(18):163-164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援非政策中长期奉行的不干涉内政原则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与指责。不干涉内政原则遭遇困境的深层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与西方国家利益冲突的因素,也有在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下,国际社会对中国担负更大责任的要求。对此,中国应当与时俱进地调整政策,将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展现出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15.
梁亚  赵存耀 《河北法学》2012,(1):189-190,191
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的完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被赋予一种特殊的公诉权———民事公益诉权,环境公益权诉讼就是其中的一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6.
武杰 《政府法制》2012,(24):28-30
6月11日,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发布微博,怒斥湖南省教育厅“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事情起因于,“崔永元公益基金”计划今年8月培训100名湖南乡村教师,但在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支持时,得到的答复是“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愤怒之下,崔永元在微博上对湖南省教育厅给出了上述“正式评价”。与以往网络热点事件一样,崔永元的这条微博,很快引来网友们的围观,并因此引发一场口水战,支持声与倒戈声响成一片。  相似文献   

17.
高洁 《中国检察官》2022,(13):57-60
陕西省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牢牢抓住公益保护核心,加强革命文物司法保护,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为公益诉讼发展注入新动能。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宪法,”维护近现代商品生产社会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竞争”市场结构。在历经百年的反垄断立法和实践中,确立了“本身违法”原则、合理原则、域外适用的“效果原则”。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应科学借鉴反垄断普遍主义法理论、法原则,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竞争关系。  相似文献   

19.
孙一岚 《法制与社会》2011,(31):118-119
每年经媒体披露出来的虚假广告数量众多,但由同行竞争者提出的针对产品本身虚假宣传的诉讼基本不存在,不少人认为在竞争法中规定l反虚假广告”的意义不大,是否应维持并加强其适用成为一个讨论的话题。本文将通过分析其适用度不高的原因、在同行竞争中加强适用的重要性来给予回应。  相似文献   

20.
竞争行为的不正当性评判标准应当是“经济性”标准.只有当鼓励某一竞争行为的存在,将损害经济效率时,该行为才应被认定为损害了竞争秩序,进而被认定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性”标准可以良好地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私法向经济法的演进历史;也可以良好地解释和解决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在适用中的利益平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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