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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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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琼 《行政与法》2001,2(1):62-64
在现行的合同工商管理机制中,存在着行政确权和司法确权的冲突难以解决、合同当事人的诉权得不到保障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难以相互衔接等缺陷性。只有不断完善现行的合同工商管理机制,才能实现合同管理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的目标。  相似文献   

2.
一、合同无效的意义经济合同无效是因为进行合同的行为缺乏法律规定所必需的有效要件。这和合同缺乏成立要件而不成立是有区别的,和可撤销的合同也是有区别的。因此其无效自开始即无法律效力,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结果,也不须任何人主张,一般说来也适用于任何人。1.台同无效是缺乏有效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即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有效合同是建立在合同成立  相似文献   

3.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法律性质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是政府与私人投资者间就市政公用行业或基础设施领域中某个项目的建设、经营、移交而签订的协议。它的法律性质在学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兼具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特征,不能将其归类为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它体现的法律关系更符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因此是经济法意义上的合同。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国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性质做了探讨。作者指出,应该把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置于生产经营领域中去理解。在企业承包经营活动中,国家作为委任人将自己的企业交由受任人经营管理,赋予受任人以特殊的委任事务,并以承包合同来固定委任人与受任人之间的权剞义务关系。作者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所具有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特征,论证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任经营合同。  相似文献   

5.
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有关检察委员会工作的研讨方兴未艾。学者及法律实务界普遍认为,检察委员会作为各级人民检察院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议事决策机构,地位法定,职能明确,责任重大,毋庸质疑。但在司法实践中其作用的发挥则差强人意。一是  相似文献   

6.
杨涛 《法制与社会》2010,(26):223-223
本文结合公诉实践,就全面推行公诉一体化机制所具有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实践基础和思想基础,以及如何建立公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框架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7.
《法学》1991,(9)
标准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其内容和条款是由单方拟定的,对方不能协商,不能反对或改变。在我国,标准合同有两类情况,一类是规范性的,即由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内容、形式、程序和必须签订的合同,如指令性合同,以及国家依法指定某些商品、劳务或服务项目由特定部门(或经济实体)专营的法定专营合同,包括邮政、电讯、银行、水电、保险、铁路以及航空运输等等。给据邮件、汇款单、银行的存单、保险单、旅客车票等票据,都属于这类标准合同的形式。另一类是非规范  相似文献   

8.
张馨  黄德林 《行政与法》2004,(11):88-90
按键合同是格式合同顺应时代需要而产生的新形式。由于它具有快捷、高效、便利、固定以及节约交易成本的特点,在网络时代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是在发展之初,难免会出现很多问题。例如网络营运商、软件开发商和经销商利用其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合同自由和合同正义原则,因此有必要对按键合同条款进行管制,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同时也关系到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社会各领域信用失范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合同违约、商业欺诈随处可见,三角债、拖欠债、逃债赖债、银行不良债权频频出现,经济犯罪严重。所有这些状况固然与市场机制不健全、资本积累不足有关,但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严重滞后则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前网上交易合同的违约救济机制,探求其如何保障当事人之利益,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淘宝网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1.
在民主法治社会中,行政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活动方式越来越普遍的适用于行政管理中。行政合同制度在我国法律上却未得到确立,合同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其救济上。本文指出完善我国合同救济制度需在法律上确认行政合同制度,并通过完善行政合同的司法外救济途径与司法救济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12.
辛亥革命时期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是我国近代史上唯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权。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和实业部制定的工商管理法规,是中国近代经济立法史上的重要篇章。一、实业部的职权和组织机构 1912年1月3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职权》规定:实业部设部长1人,次长1人。实行部长负责制,实业部长“管理农工、商矿、渔林、牧猎及度量衡事务,监督所辖各官署。”次长辅佐部长,整理部务,监督各局职管。下设丞政厅,设秘书长、参事等,以及农政司、工政司、商政司、矿政司,各司设司长、科长、科员等。各省都督府设立实业司。在《实业部通电各省都督设立实业司文》指出:“实业为民国将来生存命脉,今虽兵战未息,不能不切实经营。已成者,当竭力保护;未成者,宜先事筹划。”“今外省官制,虽未划一,而各省之实业司,当速行成立,隶属本部”。该司重要人员姓名以及每月所办事件,须择要报部备查。以后实业部在给各省的咨文中,要求各省实业司“关于农工商矿诸要政,凡已经创办者,或急须筹办者,或暂  相似文献   

13.
朱道华 《河北法学》2011,29(6):84-91
财产刑在性质上虽是一种刑罚,但同时具有公法上的债权之属性。依照债权实现的一般原理,借鉴日本、德国的立法司法经验,对财产刑的执行机制进行诉讼化改造,确立财产刑的执行权与审判权分别由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的分离机制,既有利于维护刑事裁判的严肃性,确保财产刑的有效执行,又能实现财产刑执行程序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4.
法律事实的成立,导致法律关系的成立。法律关系不能区分为成立与生效两种。合同前法律关系的成立,是合同法律关系成立的必经环节。两个"成立"都是法律事实效力的表现。适格的要约是单方法律行为,该法律事实发生"合同前法律关系";适格的承诺也是单方法律行为,该法律事实与要约结合发生合同法律关系。适格要约与适格承诺的结合,是两个单方法律行为合成的双方法律行为。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是新的法律事实,它引起新的法律关系成立。实践合同的交付,是新的法律事实,致本约(新的法律关系)成立。  相似文献   

15.
王伟 《政法论丛》2003,(4):33-36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无法准确确定在线履行数字电子合同的履行地 ,应当借鉴联合国有关示范法及外国立法例的规定 ,考虑在线履行的技术特点 ,可以以与该类合同当事人存在委托服务关系的电子认证机构、在线金融服务机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主要营业地以及履约时所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器或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作为该类合同的履行地 ,从而建构起一个全新的在线履行数字电子合同的履行地确认机制。  相似文献   

16.
论格式合同的价值冲突与利益平衡机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韩从容 《现代法学》2000,22(6):150-152
格式合同作为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经济的产物 ,追求交易之迅捷 ,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且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本文就试图从各国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中 ,谈谈格式合同价值冲突的表现与特征 ,谈谈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恰当地规制格式合同 ,寻求契约的公平、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17.
于鲁平 《法制与社会》2014,(4):184-185,187
合同能源管理诞生于上世纪中期,是一种运用市场手段促使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的服务机制。目前"融资难"一直是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瓶颈。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克服障碍,实施更多的节能项目,将成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现实解决方案之一。将融资租赁引入到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必定能开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新纪元。  相似文献   

18.
黄建涛  任乐 《中国监察》2011,(11):29-29
今年以来,该县启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月惩处、月兑现、月通报的惩处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政府办、县招投标中心、审计局、监察局多个单位和部门实行联合督查,结合各在建工程进展情况,按合同约定对工期滞后或超工期未完工的项目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  相似文献   

19.
关系合同理念下公司僵局诉讼机制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案例提示案例一: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2001年11月订立合作协议共同收购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中张某和李某双方各占50%股权,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财务经理,李某担任总经理,公司注册登记资料中未设监事。但其中收购的费用实际均由张某承担(对此,张某有充分的证据)。公司经营1年后,被告李某以方便公司经营为由要求原告张某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转由其担任,在张某同意后,双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不久以后,李某就免除了张某所担任的财务经理职务,并拒绝张某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拒绝交出财务章,原被告双方处于僵持之中。2003年3月原告起诉到法院请求:1.解除合作协议;2.追索被告李某应承担的收购  相似文献   

20.
刘经靖 《法学杂志》2007,28(2):148-150,160
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合同,移动电信服务合同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其根源可以归结为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以及权利维护成本等多方面。电信服务合同的法律规范包括合同法和电信法两种,我国应当确立以电信法规范为主、以合同法规范为辅的模式。要想在根本上平衡电信服务业中当事人之间的均衡地位,应当成立独立高效的电信服务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审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媒体监督,注重纠纷处理的前置性审监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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