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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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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锦红  左猛杰 《求索》2013,(12):189-191
诉调对接的价值基础在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安全和自由的平衡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和。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应着重解决:明确受案范围和工作原则;尽快建立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调解组织;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2.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长江中游城市的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了契机,法院完善与商事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不仅有助于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还可以保障各城市商事主体的利益平衡、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但是,由于对接的具体制度和流程不完备、诉调对接的激励保障机制缺失、诉调对接的社会接受度不高、诉调对接的发展受调审合一的抑制,导致现阶段诉讼与商事调解的对接在实践中运用率不高,发展缺乏统一性。"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需要健全诉讼与商事调解的对接机制,还要通过探索类型化的调解前置程序、逐步推进调审适当分离、促进诉调对接的国际化等方式推动诉讼与商事调解对接机制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3.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只有确定了赔偿责任主体,损害赔偿才能得以实现。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它是指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指对交通侵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者,即赔偿义务主体,它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原则上即是加害人,…  相似文献   

4.
诉调对接是综合解决社会矛盾的改革尝试之一,经过几年的摸索,诉调对接机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然而还未能触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里的深层次问题。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人民调解制度如何独立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实现分流社会矛盾、缓解法院压力的初衷。  相似文献   

5.
"诉调对接"是综合解决社会矛盾的改革尝试之一,经过几年的摸索,"诉调对接"机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然而还未能触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里的深层次问题。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人民调解制度如何独立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实现分流社会矛盾、缓解法院压力的初衷。  相似文献   

6.
倪义福 《公安研究》2011,(11):13-17
公安机关依其治安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赔偿调解等法律赋予的职能优势,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扮演着既主动而又积极的主导参与角色,并以职责主导和平台主导与使命参与的表现形式,在社区矛盾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化解中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多位一体、多调联动机制,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调处、化解,自始至终掌控着矛盾纠纷从发生到发展再到平息的演进过程。完善公安机关在多元化解中的主导参与作用,必须正确处理好为政府"补位"与公安机关高点"站位"的关系,扮演好为政府"分忧"、为社会"解难"的维护稳定角色,履行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  相似文献   

7.
2006年,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找准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切合点,先后与公安、卫生、民政、工会、保险以及劳动仲裁等部门协调。把诉讼调解机制与分散的社会调解进行有机的衔接。把分散的大调解格局与诉讼机制调解进行有机的融合,建立了包括解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事故、拆迁补偿、涉农纠纷、赡养救助在内的诉调“六对接”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审结民事案件5546件。调解结案4359件.调解率达78.6%。  相似文献   

8.
这是一个以"说"为方法的工作,说情、说理、说法、说和。这是一个考验口才与思辨、智慧和能力的职业。这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在北京市政府、公安局、司法局、保监会和朝阳区政府等各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朝阳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正式成立。调委会以社会法律机构为依托,派调解员直接进驻各交警大队办公,配合交警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不仅维护了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为百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相似文献   

9.
为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偕稳定,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日前,恫梓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整合司法资源,联合成成立了全省第一家涉诉涉法人民调解中心。  相似文献   

10.
《民主与法制》2010,(4):67-67
编辑同志:某公司员工郭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卡车撞伤造成九级伤残,因卡车司机负全责,郭某已获得按交通事故法规规定的全部赔偿。后郭某听人说,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并且可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因此,郭某要求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但公司认为,即使郭某被认定为工伤,因郭某已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司也无须再给工伤赔偿。请问,郭某可否得到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相似文献   

11.
在道路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的新形势下,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引入人民调解新机制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完善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节约了行政司法成本;提高了事故处理办案质量和事故处理效率。深化完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必须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必须完善交通事故救助配套机制,破解调解"执行难"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为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厦门市公安局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常驻式道路交通法庭,以审判机关为主导,整合公安、司法、保险等社会资源,实行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一站式"服务,使诉讼周期大大缩短,赔付更加便捷、高效,有效解决了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的化...  相似文献   

13.
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公安部的部门规章随即取消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程序,人民法院也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使得关系当事人重大权利义务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丧失了有效的救济途径。交通事故认定一旦错误。便将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有必要正确把握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属性,将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其引入制约与监督机制,以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建立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正、高效地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一条便捷的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4.
2003年4月,江苏南通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其中就涉及到了"公调对接"这项工作。随后"公调对接"工作如火如荼地从"点"的试行延伸到"面"的推广。"公调对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公安机关因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牵涉警力、制约公安主业开展的难题,也为江苏省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探索出一条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15.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方应如何赔偿?对司机应如何处罚?编辑同志:我岳父今年58岁,1993年9月6日被某军工厂司机李某轧死。经县交警大队鉴定,由车方负全部责任。请问:车方应如何赔偿?对司机应如何处理?贾建强贾建强同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  相似文献   

16.
广受市民关注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标准“尘埃落定”。2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9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在上海行政区域内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都适用《规定》。《规定》从起草出台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其中的事故赔偿责任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钰,请他对新法规作一个解读。  相似文献   

17.
赵骏 《公安学刊》2003,(6):58-6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社会关心、当事人关切、各级执法监督机构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交警部门却面临交通事故处理难的现状,主要表现为责任认定难,现场处置难,医疗费用落实难和调解难。形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难的原因涉及社会、法制、体制以及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因此,必须分层次、分步骤加以解决,其中重点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法制、改进执法工作;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制改革;加强事故处理专业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8.
潘家永 《楚天主人》2010,(10):35-35
编辑同志:王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诊断为右踝骨骨折。由于肇事司机拒绝赔偿,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10万元,精神损害费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肇事司机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对王女士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赔偿要求,法院予以支持,而对王女士所主张的精神损害费2万元诉求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9.
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存在许多问题,如赔偿范围过窄、被告人赔偿能力不足时出现判决"白条"、民事侵权之诉与刑事被害之诉的选择僵局。刑事被害人损害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就需要扩大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保障被害人诉讼程序选择权,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我国有必要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纳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在各类交通事故中 ,因偷盗车辆、转借、租赁、承包、擅自私用、分期付款买卖而驾驶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形较多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历来争议较大 ,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的难点 ,我们有必要比较研究国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界定 ,以弥补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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