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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和解,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中谈到的和解主要指以下三种:普通民事诉讼中的和解,破产程序中的和解和执行程序中的和解。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是普通民事诉讼中的和解,即指在诉讼进行中,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自行协商,互相让步,达成和解协议后结束诉讼的活动。虽然我国民诉法规定了当事人有和解的权利,但对其程序和具体内容并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就目前立法现状严格说来,诉讼中和解还不能说是一项诉讼制度,但这是不是说明和解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呢?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相似文献   

2.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和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和解制度在各国民事诉讼立法中均有明定。它对于促使当事人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除1986年12月2日通过并公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已对破产诉讼中的和解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以外,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仅在第46条、第51条以及第181条中涉及和解问题。因此,作为一项必可少的诉讼制度来说,不免过于笼统、抽象而难以适应诉讼实践的客观需要。另外,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现状来看,对于和解问题也缺乏系统研究,学者著述中极少专门论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不足。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和解问题加以探讨,并为立法机关日后修订民诉法、完善和解制度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和解作为我国一项民事诉讼制度,是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民事纠纷都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所发生的有关民事权益方面的争议。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在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人民群  相似文献   

4.
纵观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诉讼和解只是作为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并未将其规定为一种制度.诉讼和解集有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并存的双重法律性质,立法不仅应当赋予诉讼和解具有直接结束诉讼程序的效力,还应当赋予其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5.
浅议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浅议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杨敏举证责任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早在罗马法中即已产生。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都引入了举证责任制度,并有了一定的创新和发展。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虽未使用“举证责任”这一术语,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  相似文献   

6.
根据美国行政统计署1996年初的统计报告:1995年全年,美国联邦各级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36.567起,而法院仅对其中的7541起作出了判决(421起由陪审团作出判决,3330起由职业法官判决).其余的案件都是通过当事人和解而结案的。也就是说,在1995年联邦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96.8%的案件没有得到法院的正式判决,而是由当事人的和解结束了诉讼。和解已经成为了诉讼当事人十分愿意选择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所以出现这样的趋势,首先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事实表明,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涉及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中,原告比被告更倾向于通…  相似文献   

7.
诉讼的主体是诉讼的发起者和承受者,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诉讼的发起者不一定是适格的当事人,往往很多案件因为当事人的不适格而无法正常运行。为此我们必须从正当当事人所应具备的条件出发,通过形式和实质的论证来保障每一个诉讼人的权利以及防止诉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8.
诉讼和解作为一种现行的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减轻法院的审判任务,使之更有效的分配法律资源;有利于避免当事人的讼累,同时也体现了人民对合意,对和谐社会的追求。通过分析和解在我国民诉中的现状,我们发现它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本文试作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9.
社会的发展和转型使得案件激增,单纯依靠法院的审判已经不能满足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目的。与此同时,民事诉讼和解制度以其相对于审判方便灵活经济快捷的优势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并在世界各国如火如荼的进行,而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在和解的性质和效力,和解的方式,以及和解中法官的地位方面都存在制度缺陷。笔者针对这一立法缺陷,结合国外的经验,提出几点诉讼和解制度的完善措施和立法意见,希冀能对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之完善起到些许作用。  相似文献   

10.
论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诉讼和解在我国尚未形成为一项诉讼制度, 这一立法缺陷使处分原则不能很好地得到落实, 在法院调解日益面临使用上的困惑之际, 健全诉讼和解的理论, 完善诉讼和解的立法极为必要。诉讼和解集有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并存的双重法律性质, 基于此, 立法不仅应当赋予诉讼和解具有直接结束诉讼程序的效力, 还应当赋予其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 民事诉讼法必须对诉讼和解的程序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诉讼和解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世界各国大多对诉讼和解制度作了详尽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亦有和解制度的规定,但过于简陋,因此,确有必要对民事诉讼和解的相关问题加以探讨,以期促进我国诉讼和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民事诉讼和解制度体系——自治和解之确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诉讼中的和解对于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讼累,有着重要意义。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和解的规定仅有两条,即审判阶段的和解与执行阶段的和解,且较为原则,过于笼统和抽象,难以适应诉讼实践的客观需要。本文旨在详细论述和解体系的前提下,提出构建诉讼中自治和解制度的立法设想,对诉讼中自治和解的要件、条款及法律后果加以阐述,明确其法律性质和表现形式,理清它与调解、撤诉的关系,在立法上确立与撤诉、调解并行不悖的自治和解,使之相辅为用,以完善我国的和解制度,补充现行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充分发挥和解应有的功效。一、确立…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关于其适用阶段观点繁杂。本文以逮捕阶段为视角,探讨逮捕阶段中刑事和解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由于其蕴含的公正、效益、利益恢复等价值在域外得到了广泛实践。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倡,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的相关讨论和关注日益加强,部分司法实务部门进行了有益尝试。本文在总结域外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社会背景以及司法现状,提出刑事和解将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加以确立,并随着刑事和解法律化、制度化进程的推进,刑事和解将对我国刑事司法理念和司法体制的不断创新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5.
鲁燕 《山东审判》2003,19(6):56-57
近年来,我国现行民事司法制度的设置引发了社会各界诸多的争论和质疑。其中,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中的一个高度敏感点。一、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以特殊主体的身份处于特殊的诉讼地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我国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  相似文献   

16.
郝永 《法制与社会》2011,(22):62-63
诉讼契约是指平等的当事人双方就现在或将来发生的一定的法律纠纷,就相关之程序事项或程序性行为所达成的能够对诉讼程序的进行产生一定影响,主要效果属于诉讼法领域的合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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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解作为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以体现诉讼民主而倍受西方青睐,两大法系中德国和美国均重视诉讼和解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西方诉讼和解与我国的法院调解存在重大差异。在我国健全诉讼和解制度存在一定的必要性。应从提高和解制度的地位与调解制度并立、庭内和解与庭外和解并举以及增设和解书等方面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民事申诉案件中的检察和解,不仅是检察机关开展多元化监督方式的组成部分,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兴的重要手段,检察和解是通过实践完善了的理论,在实践中还存在理论上的不足,认识上的不统一,本文通过四个部分对其进行了阐述,力求对实践应用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20.
卢英  叶平 《广东法学》2006,(2):65-67
近年来,当事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明显增加,集中体现了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反映出我国正在逐步、慢慢地向现代化法治社会转型。然而,对于受害人因犯罪行为而提起的精神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笔者认为,从我国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看,建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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