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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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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在法律体系中,其自身的特殊性质和独特功能决定了它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其实施对我国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物权法》条文中的特色内容进行了解读,包括不动产登记制度、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担保财产范围,望有助于公众进一步了解《物权法》之内涵、精神。  相似文献   

2.
张素华 《法学评论》2006,24(3):11-16
物权法草案第2条明确规定本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这是立法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奠定了物权法的财产基本法之地位。该条以动产、不动产的划分取代了以往有体物与无体物的提法,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该条缺乏对物的具体定义,也没有明确动产、不动产的区分标准,使得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依然模糊。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的十个基本问题--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高富平 《法学》2005,(8):32-40
本文提出了物权立法中十个最具基础性的问题,认为草案在这些方面存在需要重新定位或修改的地方,并提出了修改建议。通过这些分析,作者认为草案存在两个原则性问题:第一,在不动产立法方面,偏离了分类规范的方向,试图建立抽象、不具有可操作性权利;第二,没有在现行法基础上创制符合物权法原理的物权体系,使得一些设计或规范不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宪法上的国家所有权是保障每个公民平等合理利用国有财产的公共控制权,指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应当处于国家的最高控制之下,国家机关不能禁止公民对国有财产进行合理利用,因而具有强烈的公权属性,并内在地决定了只能经由立法权和行政权的行使才能实现国有的目的。从现行法对国家所有权权能的配置来看,在国有财产的具体用途被确定之前,抽象层面的国家所有权权能与行政权的行使是无法分离的。在国有财产的用途依法被确定为生活资料之后,国家所有权与行政权也不可分离,但是在国有财产的用途依法被确定为生产资料之后,国家所有权权能就应当与行政权分离。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法律规范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变动可分为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依法律行为以外之法律事实发生的物权变动。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特别是基于合同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最为普遍,也是立法规制的重点,我国《物权法》采用了以债权形式主义为主,兼采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本文就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相关法律规范,以不动产和动产为基本划分,对因不同法律事实发生的物权变动分别做出解析。  相似文献   

6.
不动产和动产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划分方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确存在着"力不从心"的现象.本文指出划分标准出现不明确的情况不能仅以其为特例来草率了之,而应看到这一传统标准正有待完善,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对现代社会复杂的情况.在动产不动产的划分标准中,物质性标准只是其基础标准,价值标准、程序标准都暗含在动产不动产的划分标准中。  相似文献   

7.
2007年我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和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我国《婚姻法》及其系列司法解释规范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这两部法律因调整的对象不同、确立的规则不同,所以在适用时产生许多矛盾。在调整夫妻内部的财产关系时,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在调整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物权关系时,应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随着物权基本法律规范的明确与统一实施,婚姻家庭财产关系在遵守其原本规则的同时也要遵守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和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以达到两部法律的有序衔接与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制度与物权法的理论和立法构造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以不动产和动产的划分为线索,系统探讨不动产对于物权体系的决定性作用,并对两者的同化趋势进行了评析。该项划分对我国物权立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自从我国物权立法列入计划以来,已有几个草案版本出现。现简要分析一下物权法中一项很重要的原则——区分原则,区分原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决定了区分原则的必然存在。笔者在此稍做论述,以期探讨。  相似文献   

10.
土地租赁法律关系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种法律现象,其内容包括租赁合同和承租人对土地的占有两个构成要素。各国法律在规范土地租赁关系时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大陆法系国家主要依据合同法调整土地租赁关系。16世纪以前,英国法律始终依据合同法为承租人提供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动产。从16世纪开始,普通法承认了承租人土地占有的独立性,法律对土地承租人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契约到财产"的转变过程。在法律传统的影响下,这种转变没有完成。普通法最终综合运用合同法和财产法的规则调整土地租赁关系,不仅使土地租赁法律关系的两个构成要素都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将土地承租人的权益最终变成一种兼有动产和不动产属性的"准不动产"。  相似文献   

11.
中国宪法中财产权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中国宪法中财产权条款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对财产及财产法律制度的种种学说上的 ,这些学说直接指导了我国宪法中财产权条款的表述、位置及结构。 2 0 0 4年 3月通过的宪法第2 2条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中财产权条款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这次修改反映了我国宪法中财产权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但这种变化只是对先前财产权理论的局部修正 ,其中未作变化的部分则体现了对先前理论的继承。厘清这种理论的脉络 ,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中国宪法中财产权的性质 ,以及进一步对其进行修改的可能空间。  相似文献   

12.
徐朝贤 《河北法学》2004,22(6):36-40
三个物权法草案关于用益物权体系设计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研究路径基本一致,代表了目前我国用益物权研究的水平。但三个物权法草案对传统与现实、外国经验与中国国情、整理与创新、结构与内容把握的程度不同,其设计的用益物权体系的结构亦同中有异。笔者认为,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用益物权体系,应体现以下基本要求:充分反映我国现实生活的需要,具有现实基础和国情特色;用益物权的概念应当体现其质的规定性,界定科学;用益物权的种类应当具有概括性和特定性;用益物权的体系应具有系统性和开放性。在现阶段,我国的应以现实的土地物权利用关系为基础,以房屋和资源的物权利用关系为补充,以使用权为基础概念构建用益物权体系,按土地的用途不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空间使用权;以房屋的物权利用不同设立典权和居住权;另设资源特许使用权。  相似文献   

13.
林苇 《政法学刊》2007,24(6):69-74
物权法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存有对债权人权利保护不足的缺陷,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应把握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源头、协议、登记、执行和惩戒等各个环节,以合理防范、扬长避短,实现对债权人权利的合理维护并确保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能够收到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4.
张悦仙 《河北法学》2003,21(6):143-146
分析了不动产善意取得作为一项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同时对它的适用范围作了界定,对其行使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论知识产权法制对“李约瑟难题”的破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约瑟博士提出的近代西方国家为何兴起与中国为何衰落的名的“李约瑟难题”的精神实质,在于探求东西方科技与经济发展动因的差异。知识产权法制对于“李约瑟难题”的破解具有重要的意义。东西方知识产权法制的缺失和奠立是形成和破解这一难题的一把钥匙。关注和研究“李约瑟难题”并从知识产权法制的角度进行破解,对于我国当今的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6.
物尽其用与物权法的立法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尽其用作为现代物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日益得到肯定和重视。以物尽其用的立法目标观察我国当下的物权立法,可知物权法草案在立法原则、具体制度和规则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偏差。为充分实现物权法的作用,物权法草案必须全面体现物尽其用。  相似文献   

17.
布莱克斯通在其《英国法释义》中充分阐述了他的自然法学说,并在继承洛克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且认为这种绝对财产权来源于"占有",进而提出劳动—占有理论。布莱克斯通的这种基于融入劳动的占有即产生个人绝对自然财产权的理论,对美国财产法自然权利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直接培植了美国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  相似文献   

18.
遵循与超越:对知识产权法与财产法原则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华 《法律科学》2004,22(1):100-106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价值观和目的主要表现为在调整与智力成果相关的法律关系中体现效率与公平 ;效率与公平理念将贯穿在知识产权法原则的始终。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 ,知识产品是知识性与产品性的统一。知识的本质是信息 ,知识是人脑的产物 ,产生于大脑的知识并非一定为他人感知 ,存在于大脑中的知识也具有其形式 ,知识不以是否能为他人感知为前提 ;知识产权制度不是用来保护知识的 ,不是用来限制知识的传播的 ,而是通过保护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知识产品 ,来保护创造知识的劳动的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但对公权有强烈的依存性 ,是人们基于创造知识的劳动对所产生的知识产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相似文献   

20.
所有权理论发展的每一步都伴随着民法解释学的推动,而民法解释学所经历的不同发展阶段,正是基于实用法学的出发点——如何能动地解释和发展法学理论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出现的。但是民法解释学要发挥其对理论的推动作用,也需要借助于民法理论的质变,仅仅是民法解释学本身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在修正的绝对所有权的阶段,民法解释学不断地突破绝对所有权观念的限制,当绝对所有权观念基本上被打破的时候,必须有一个新的所有权观念来支撑所有权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理论就是相对所有权观念所负载的民法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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