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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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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弹一星”的总导演、总调度、总指挥为加强对“两弹”研究试验工作的领导和更有效地组织全国大协作,1962年11月中央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的十五人专门委员会。成员包括贺龙、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罗瑞卿、陆定一7位副总理,以及国务院和军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赵尔陆、王鹤寿、刘杰、孙志远、段君毅、高扬、张爱萍等,形成一个权威性的行政权力机构。任务是加强对原子能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试验工作的领导。从此,原子能工业建设和核武研制的步伐大大加快。同年12月,专委会讨论和批准了第二机械工业部提出的《1963-1964年原子武器工…  相似文献   

2.
从"律"字的两个基本构件入手,先后分析了"聿"和"ㄔ"的含义。甲骨文"字本义可能为"手执律管吹奏"、"手执硬笔刻写"和"手执权杖管理",而其引申之义为"统一、协调、标准、区分、界限"等。甲骨文中的"ㄔ"记为",此即为甲骨文中"行"()的半边,"ㄔ"之义为"小步",其义大概来源于"行"。"步"在古代为测量单位,引申为"标准"。古人借助已有的"聿"和"ㄔ"组合成"律"字用来指称定音标准。"律"之本义为"音律",作为调音或定音工具,因而具有"规范、标准"之义,后演变为"军律"、"历律"。商鞅"改法为律"之后,由于统治者更为重视法律的"规范"功能,逐渐以"律"取代"法",用以指称成文法典。  相似文献   

3.
"以人为本"是相对于"以神为本"、"以物为本"而言的。而"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又是两个既存在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实行"以人为本"的员工管理模式,核心在于以人的需要,即员工的需要为本。  相似文献   

4.
“以人为本”重在以人的自由为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2007,(9)
"以人为本"是执政者的政治理念和行为准则,而不是一种权宜的手段,或只是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要求。其现实针对性是要改变长期以来的"以党员为本"、"以领袖为本"、"以官为本"的积弊,转到"执政为民"、"以民为本"。要坚持以人为万事万物的最高主体,以人的价值为根本尺度,以人的需要为最终目的。"以人为本"是以人的"最高本质"即人的自由发展为本,自由是高于其他人性需要的核心价值和社会动力,也是马克思毕生的追求。  相似文献   

5.
韩国华 《法制与社会》2013,(15):124-125
近年来,有专家学者从诉讼法学或证据学的角度对这一原则提出质疑,认为"案件事实都是过去的事情,而过去是不可能复原和再现的,过去甚至是不可知的,提出应当"以证据为依据"的观点,以及以"法律事实"代替"客观事实"的观点。笔者认为,作为一项司法原则,一种司法信念,以"事实为根据"仍然不可动摇。本文从"以事实为根据"的内涵、存在基础、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正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与"以证据为依据"的关系的想法。  相似文献   

6.
唐力 《现代法学》2003,25(5):122-127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所要阐明的是民事诉讼制度"为谁而存在"的问题。按照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的要求,诉讼程序应当以"当事人为中心"而构建,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其权利和自由,让其发挥决定、支配和主导作用;而法院则应当为满足当事人的诉讼要求提供妥当的"司法服务",为当事人进行诉讼创造具有"亲和性"和"易于理解"的诉讼空间。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还要求建立以当事人为主导、畅通主体之间的"对话"与"沟通",形成既有"分权"又相互"协作"的诉讼构造关系。  相似文献   

7.
彬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创西部百强"的总目标,以"春雷"、"天网"、"清网"系列行动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中心,以"三美四规范"工作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明确工作思路,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开展了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  相似文献   

8.
"义利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古代"义利观"以儒家、墨家等流派为代表,以"义"为上,强调"义务论",缺乏权利意识,走"人道"之路,最终导致社会高于个人的社会本位思想。而西方的"义利观"则以功利主义、正义论以及权利学说为代表,偏好于"权利论",认为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个人高于社会。本文通过对比中西方"义利观"的差别,试构建社会主义新时期中国的"义利观"。  相似文献   

9.
对“性贿赂”是否需要入罪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兴培 《法治研究》2013,(11):12-21
时下,"性贿赂"现象十分严重,由此引发了"性贿赂"入刑的争论。"性贿赂"要不要入刑为罪?"性贿赂"能不能入刑为罪?这不但是一个理论务虚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需要面对的立法问题。尽管"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十分明显,但由于"性"的复杂性和现代刑法对性的宽容性,导致了"性贿赂"难以入刑为罪。其实"性贿赂"的本质所在是权色交易,法律应当设法管住公权力的幽暗之处,加强公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而不在于过度关注私权利领域的性本身。"性贿赂"入刑为罪弊大于利。"性贿赂"一旦入刑为罪,在司法实践的定罪和量刑方面就会面临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障碍。  相似文献   

10.
唐律"斗杀"可概括为因斗、殴之事而杀人,"斗"与"殴"为伤害行为前后相续的两个阶段。唐律在"斗杀"的时机条件、犯罪工具的使用、客观环境的判断方面皆有具体规定。"斗杀"之罪过形式,可概括为间接故意。唐代传世文献中,少有涉及"斗杀"案件的记载,但宋代史料在"斗杀"立法与司法方面有所记述。通过文献记载可知,"斗杀"在性质上为一类重罪,常赦所不原;但法律实践中"斗杀"与相近犯罪的区分往往产生困难。  相似文献   

11.
"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随着"老虎"们纷纷倒于高压反腐之下,其背后那些或明或暗、或松或紧的"帮派"、"团伙"也大白于天下。透过媒体精心制作的一张张形似蜘蛛网的人物关系图,"圈子文化"波及面之广、危害性之大,着实触目惊心。"圈子"有大有小,"圈子文化"形态各异,有的表现为领导干部之间权力互换、互惠互利,有的表现为政商勾结、权钱交易,有的表现为拉帮结派、沆瀣一气,等等。圈中人并非血肉至亲,靠什么维系关系?无疑,"利益"才是圈子的黏合剂。"圈子"之中,以"利"为焦点,公权可以滥用,制度可以践踏;不能办的事变成能办,难办的事变得好办;既可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  相似文献   

12.
《政法学刊》2021,(6):28-42
"吹哨人"制度是弥补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重要手段,但中国"吹哨人"制度伴随市场经济发展了数十年,至今仍难以称其有效实施。现有"吹哨人"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低效乃至"异化"的,具体表现为"吹哨人"私益化、"吹哨"渠道虚置、"吹哨人"制度重新信访化等,未能为市场监管提供助益。通过对异化现象的分析,发现劳动保护的缺失是"吹哨人"制度异化的主要原因,而其他"吹哨人"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均以劳动法作为"吹哨人"制度建构的核心,因此中国"吹哨人"制度亟需以劳动法为核心进行重构。为此,应当以劳动者为原型重塑"吹哨人"形象,重新对之进行功能定位,并根据不同的市场监管环境拟定不同情境中"吹哨人"制度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3.
贿人在无事相求的平时也会"多烧香"。献的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谋取私利。在作案时间方面,"精英"人士受贿呈现常态化的倾向,即行在涉案的"精英"人士中,出现了"边贡献边腐败"的现象,即行为人在为单位,甚至为某行业作出杰出贡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由于刑法学界对贿赂犯罪中"谋取"的理解存在重大的分歧,因此,导致司法实务部门在对贿赂犯罪中"谋取"的认定上各行其是。其实只要我们以"不确定利益"理论为背景来理解贿赂犯罪中的"谋取"行为,贿赂犯罪的认定问题并不难解决。当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不确定利益"时,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将"谋取"区分为初始性"谋取"、维持性"谋取"与扩展性"谋取"。与此相对应,受贿罪中的"谋取"可区分为初始性"给予"、维持性"给予"与扩展性"给予"。借用"不确定利益"理论既有利于揭示维持性"谋取"这一"谋取"类型的本质,又有利于实现统一理解刑法中"谋取"含义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李锡鹤 《法学》2012,(1):39-48
民法区分善恶意,是为了根据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即是否欠缺必要注意来决定行为性质,区分法律后果。"善意"行为均为有权行为。通说主张善意即"不知"或"不应知"。作为善意之根据,"不应知"包含"不知"。当事人"应知"或"不应知"者非自己行为之性质,乃相对人行为之性质。不存在行为人不应知其是否合法之本人行为。所谓"不应知无权占有"是矛盾表述。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应知占有移转权利人无移转占有意思,或者占有移转人无移转占有权利,并以"应知"为转化恶意占有条件之占有,属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即恶意占有。善意占有均为他主占有。通说既视善意占有为无权占有,又主张善意占有人可取得收益,其实已否定善意占有为无权占有。  相似文献   

16.
开埠     
"开埠"一词,让人纠结的是那个"埠"字。街头巷尾,随便找几个上海人问问:"埠"字何解?相信少有人弄得清爽。查辞书,埠有三解。解一,码头;解二,城市;解三,特指商埠。开埠一词成为上海人的熟语,是从170年前上海依约开放为国际通商口岸为起点的。斯时之上海,恰好把"埠"字的三大义项全部囊括了。码头?是。城市?是。商埠?也是。既然都是,那还"开"哪门子"埠"?没错,"埠"之成立,的确是要以"开"字为前提的。没  相似文献   

17.
“垄断福利”的法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垄断福利"的正当性以及如何治理"垄断福利"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本文主要从民商经济法的角度分析了"垄断福利"的实质,批驳了为"垄断福利"辩解的"福利说"、"便利说"、"优惠说",分析了"垄断福利"对国家、社会和消费者的危害,提出了治理"垄断福利"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18.
"入户抢劫"新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永红 《河北法学》2006,24(11):125-128
对"入户抢劫"的理解,应在限制解释的观念指导下追加限定性条件,将"户"与"住宅"作等同的理解,将"入户"解释为"以抢劫为目的非法进入他人之户",将"抢劫"限制为"在户内对户主实施强制".  相似文献   

19.
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显示,当前改进作风成效明显,党心民心为之振奋。但我们不能沾沾自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久久为功。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好的作风需通过长期的学习修炼,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由习惯固化为修养,表现为作风。加强和改进作风,应牢固树立"长期抓、经常抓"的思想,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搬家"的韧劲,杀几个"回马枪"、来几个"回头看"。应完  相似文献   

20.
杨经录 《政法学刊》2014,(4):118-122
基于"网络平台"的"校局合作"是指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的"校局合作",其必要性体现为:一是可以节约成本;二是可以推动"校局合作"深入展开;三是可以补充现实空间合作的缺陷。其可行性表现为:互联网的普及使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使之具备了群众基础;公安系统金盾工程的实施,以及我院数字化校园工作的落实,使之具备了硬件基础;我院已与许多公安机关签署了"校局合作"协议,使之具备了"软件"基础。因此,要建立"校局合作网",为"校局合作"提供"网络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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