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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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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裁量制度是德国行政法学重点研究的理论之一,也是德国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其发展经历了从一开始的单一概念,逐渐产生要件裁量和效果裁量的分类。并且随着德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权控制的深入,衍生出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独立体系及相应的约束机制。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行政法学界以宪法为依托,不断限缩行政裁量的概念和外延,从理论和司法实务两个层面论证了对行政裁量进行司法审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从而形成现在的德国从宪法、行政机关自身以及司法机关的多层次法律控制体系。  相似文献   

2.
行政规划裁量贯穿于规划行为的始终,是行政自主性在规划领域的体现,并且为了更好地彰显规划正义而不断发展,而由于缺失了传统行政裁量的涵摄过程使规划裁量在整个行政裁量范畴中显得很畀类,这种裁量更多的体现在行政主体基于行政法所提示的目的和方向,对行政作为的选择自由上。从其作为一个行政法概念所体现出来的外在特点来看,显见基于现在与未来形成的时间轴线以及基于目的与手段形成的逻辑轴线,而公益和私益的博弈关系成为不变的主题。进一步地观察规划裁量的理论归属和学理结构,就会得出其属于形成裁量的结论,并会发现不确定法律概念在其中的特殊作用。  相似文献   

3.
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过程中,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划分司法权与行政权边界的重要标准。本文从与行政裁量的比较出发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进行了分析,以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脉络为框架描绘了不确定法律概念从萌芽、确立及发展的路径,最后探讨了司法权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审查强度,着重论述了判断余地理论的理论依据、适用空间和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4.
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是指未明确表示而具有流动的特征之法律概念,其包括一个确定的概念核心以及一个多多少少广泛不清的概念外围。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存在是由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决定的。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解释、适用,理论上就有可能存在多数适当的判断决定。那么行政机关就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适用,是否存在不受法院审查的决定权限?这确实是公法学上的一大难题,也是公法学的一大重点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涵义、适用以及判断余地理论分析研究,对我国行政诉讼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经常面临如何适用行政规定的问题,然而现有的理论与实践并未给出正确的答案.不同的行政规定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具有的地位也不尽相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以是否超越权限、是否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标准审查行政规定的合法性.人民法院于裁判时可引用行政规定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或者裁判的依据,惟不得仅引用行政规定...  相似文献   

6.
裁判者在判断诉讼证据价值上的自由裁量权一直是客观存在的。在自由心证制度下,证据判断上的自由裁量权得以正当化。但自由裁量并非任意裁量,而是由一系列制度制约和保障的合理裁量。我国也应当吸收相关经验建立证据裁量理性化的制度保障体系,使法官在证据评判中的“自由裁量”转变为“理性裁量”。  相似文献   

7.
行政裁量是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实际情形作出选择判断的权力.伴随着经济发展和行政国家的需要,以及由于立法、司法和公务人员自身的局限性,裁量基准对行政裁量的不足而进行的有效规制,为实现行政裁量本来的目的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当下,我国行政裁量的规制出现了基准化的趋势.任何事物都存有两面性,裁量基准自身同样存有不足,在实践中需要其他机制的协调和配合来进一步完善,以更好达到设置裁量基准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立案审查程序是行政诉讼继续进行下去的必经程序,也事关对行政主体"权力"的控制和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障.但是,现行法律规定的模糊,给法院在立案审查过程中留下了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种自由裁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个案正义、弥补法律空缺,但是其负面效应不可避免.因此,如何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制已是行政决策法律规制的共识,但其涉及的若干实体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则始终存在较大争议。重大行政决策作为不确定法律概念,与一般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概念极易混淆,需要厘清。实务操作层面,如何处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与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之间,上下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之间,决策公开与信息公开之间,决策合法性评估与合法性审查等几个关系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系统梳理和分析问题,对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健全相关决策程序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行政强制是国家管理社会活动的重要手段,由于管理活动的多样性与变动性,为了达到既定的行政目标,裁量在行政强制设定与实施中均有必要与体现.基于行政强制的高危性,防止裁量在强制活动中被滥用,应当以行政过程论为视角,尊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抓住实体法规制与程序法规制的两个方向,全面建构立法统制、行政统制、社会统制与司法统制的逻辑体系,从而保证强制裁量既有一定的活性,又有法律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1.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弥补立法不足的必然要求。但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滋生腐败。为保证行政自由裁量权按设定的目的运行 ,必须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道德控制、立法控制、程序控制、权利控制和体制控制。  相似文献   

12.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和扩大是现代行政的一个重要特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既有其必要性,也有被滥用的可能性,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法主要是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主要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  相似文献   

13.
公益诉讼裁判的法律效力及其延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益诉讼裁判法律效果的实现及其延伸是公益诉讼制度设计和实践运作的难点问题,本文区分群体性、个体公益性诉讼的不同模式,分别从既判力主观扩张、预决事实拘束力、判例效力和判决执行力四个方面架构公益诉讼裁判的效力体系,充分论证公益诉讼裁判效力延伸的可能性和正当性,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可行性操作方案.以实现公益诉讼有效维护社会整体公共利益的价值预设。  相似文献   

14.
网约车案件行政诉讼的类型主要是行政处罚(罚款)和行政强制(扣押车辆)争议,原告绝大部分是网约车司机、被告的类型和名称多样,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主要是各省市的道路运输条例和出租车管理条例。网约车案件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未追加网约车公司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缺乏对暂扣或扣押涉案网约车车辆的必要性审查,对陈述、申辩或听证放弃的审查不严,适用错误的法律做出裁判以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人民法院裁判依据的冲突。网约车案件行政诉讼的发展趋势是行政许可诉讼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增加,公平竞争权行政诉讼以及劳动权行政诉讼的出现,顺风车的快速发展以及与网约车经营行为的区分成为重要的争议焦点。  相似文献   

15.
行政自由裁量是行政权力的扩张标志,根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种类。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虽然它必然会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但不给予行政机关以必要的自由裁量权,行政管理又将无法有效地进行。为防止自由裁量产生负作用,应当从法律原则、立法技术、自律、行使程序、司法审查和相对人参与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控制。  相似文献   

16.
行政自由裁量是现代行政法的核心问题.20世纪以来,伴随着行政权的扩张,行政自由裁量权已现实的成为行政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当代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一个有效率的社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但行政自由裁量权必须被合理运用,否则会造成滥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司法审查,是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7.
判决的合理化说明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指出一个在实践中容易被人们忽略的问题,即判决的合理化说明有的时候会掩盖法官在自由裁量时的真实影响因素。本文探讨了判决的合理化说明与法官的自由裁量的关系,以及法官在自由裁量时可能涉及到的思考因素,指出在判决的合理化说明中,法官需要合理地组织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以上影响因素,但同时也会掩盖某些因素的影响。因此,判决的合理化说明并不一定会起到我们所期望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两面性。对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要达到防止警察行政权力被滥用、发挥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积极功能的双重目标。我国的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容易出现异化,主要原因在于立法控权的盲区、权力自身的属性、司法审查的局限性、监督机制的缺失等。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异化,严重影响了法治进程,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警察形象,损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应当从完善立法规制、加强司法审查、强化行政自我规制等方面,全面规制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防范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异化。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行为对民事诉讼的影响及其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为,会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认定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具体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而民事案件的审理又有赖于该行为对特定法律事实的认定,因此行政机关的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不可回避的先决事项。正确认识行政行为,了解其对民事诉讼的影响,最终提出正确的实体处理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为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可借鉴西方国家的判例制度,赋予我国一定级别的行政机关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指导案例,对法无明文规定、规定不明,或规定较大裁量幅度,或具体行政行为易产生差异的领域,省级或以上的行政机关有权发布具有指导性质的行政案例,并赋予行政指导案例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他行政机关在处理类似情形时,应比照行政指导案例进行执法。这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做到同案同处理,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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