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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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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暴力犯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是死刑研究的典型样本。在"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司法实践如何运用量刑情节来限制暴力犯罪死刑适用就成为重要课题。通过对暴力犯罪死刑判例的分析,总结出司法实践常见的几种量刑情节。根据这些量刑情节对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影响程度,将量刑情节分为三个量刑等级的情节,即将量刑情节等级化。根据三个量刑等级的情节,运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来解决量刑情节竞合与冲突的问题,能够有效的从量刑情节方面来限制暴力犯罪的死刑适用。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大幅度减少死刑适用的新形势下,恰当处理死刑问题,全面反映立法意志、社会心态和司法公平正义,是对法院和法官一大考验。如果偏执一端,将会引发社会舆论质疑、不信任和监督而担险。在减少死刑适用的过程中,除在立法上努力减少死刑罪名之外,在司法中正确发挥自首和立功情节的调节作用,也是重要一环。要克服此其中的偏执或左右摇摆现象,公平正义地准确司法,使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性人权观念深入人心,重在引导公众树立法治生活信仰和情结。既预防人性衰退作恶犯罪,又逐步形成宽恕和改造死刑犯的社会心态和气氛,才有望攀上"废死"之高峰,为法治、人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相似文献   

3.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死刑的正确适用,关涉毒品治理效果的实现、司法公正理念的贯彻及刑事法律权威的塑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会议纪要"及"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该类案件死刑适用尽管呈现政策与法律并遵、法定与酌定情节并用以及责任与预防兼顾的合理立场,但依然存在着倚重相对性的"犯罪地位"、偏重提取法定情节以及固守死刑判决"人数指标"之司法误区,导致其死刑适用体现明显的程式化倾向,不利于量刑公正等目标的实现。优化这类案件的死刑适用,应遵循责任主义原则构建死刑适用的实质标准;贯通死刑的法律标准与刑事政策之鸿沟,将后者的内在精神融入对刑法第48条的理解中;还原酌定情节在死刑适用的应然效能,完整评价案件的罪责与预防必要性程度;由此实现这类案件死刑判决的适法、适当。  相似文献   

4.
"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可以判处终身监禁并限制减刑,这在某种程度上既限制了死刑的适用,同时改善了此类犯罪"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刑罚结构,具有相对合理性。但是"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同时也与《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相矛盾,其法理依据和合理性也受到质疑。  相似文献   

5.
文章从实证角度出发,将百例死刑案件作为样本,研究了死刑案件适用的现状、现存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大量数据,研究发现了一些重要情节在决定死刑案件是否适用死刑、死刑中是否立即执行时的不同作用。根据这些发现,文章认为可以针对死刑案件,将量刑情节分为三个层次.规范死刑案件的使用标准,尽可能提高司法的明确性,以呼唤死刑适用更大程度上向规范层面的回归。  相似文献   

6.
暴力犯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是死刑研究的典型样本。在"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司法实践如何运用量刑情节来限制暴力犯罪死刑适用就成为重要课题。通过对暴力犯罪死刑判例的分析,总结出司法实践常见的几种量刑情节。根据这些量刑情节对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影响程度,将量刑情节分为3个量刑等级的情节,即将量刑情节等级化。根据3个量刑等级的情节,运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来解决量刑情节竞合与冲突的问题,能够有效地从量刑情节方面来限制暴力犯罪的死刑适用。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犯罪问题正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死刑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其适用的范围和程序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对于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并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将这一制度确立下来,对死刑进行严格的立法控制,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从刑法意义上的老年人犯罪概念入手,探究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价值蕴含,并从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8.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因此确保死刑的正确及平等适用至关重要。但是除死刑复核之外,我国法律对死刑量刑的程序保障几乎没有规定。学界的探讨也集中在死刑复核的行政式审查及死刑案件的三审制等宏观层面。但很少讨论死刑判决的标准和适用该标准的量刑程序。文章通过讨论美国的死刑量刑程序及我国《上海法院量刑指南——总则(试行)》和《上海法院量刑指南——毒品犯罪之一》关于死刑量刑的规定,认为我国死刑量刑程序主要包括:定罪和量刑程序分离;综合分析加重处罚情节和减轻处罚情节;比例审查。  相似文献   

9.
我国在立法上保留了毒品犯罪死刑规定,并且司法实践中大量适用,高居所有犯罪之首。但是,从历史文化观念、法益侵犯程度、刑事政策目标三个层次均难以论证毒品犯罪死刑配置的合理性。面对日益严峻的毒品犯罪情况和传统国民观念等障碍,主张全面废除毒品犯罪死刑是不现实的。我国毒品犯罪死刑制度的改革应走以司法改革为中心之路,一方面废除部分毒品犯罪死刑立法规定,重点是司法上尽可能限制死刑适用的空间,为将来全面取缔死刑奠定实践基础。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社会和公民实现对毒品犯罪死刑配置的理性认识,为毒品犯罪死刑规定的彻底废除奠定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0.
对犯罪被害人权利的研究与死刑司法控制的研究进行综合考虑,在进一步保护被害人权利的同时,促进我国死刑司法控制,意义重大。实证调研表明,作为重要的犯罪被害人权利的被害方诉求对于死刑案件的量刑具有重要影响,然而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尚存在不完善之处。将被害方谅解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赋予被害方量刑建议权、上诉权,扩大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适用条件,构建我国的国家补偿制度,对于合理应对被害方诉求、更好地实现死刑的司法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立法不改的前提下,为减少死刑的实际适用,应尽可能地从司法过程中寻找出路。刑事和解能够实现有效控制死刑的目的,维护被害方利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但为避免"花钱买命"引发司法不公的弊端,有必要通过严格限定适用案件范围、明确法律后果、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加强和规范法官的引导作用,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等,实现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最大价值。  相似文献   

12.
对绑架罪法定刑立法规定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绑架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增设的一项新罪,但其刑罚过严,量刑情节过于简单,且死刑适用情节不加区分,死刑适用绝对确定。因此,有必要从立法上完善对本罪法定刑的设置,增设必要的量刑情节,并以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取代绝对确定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13.
我国是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国家之一。我国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途径就是限制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范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犯罪时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但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的年龄应否有一个合理的上限这一问题却较少涉及。我们将从历史和刑法这两个视角来对这一问题进行审视并认为我国刑法中应当合理设定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的年龄上限 ,从而通过对适用死刑主体上的限制进一步限制死刑的适用。我们认为 ,这也是我国限制死刑适用比较理性的选择之一。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死刑方面采取保留死刑,但严格限制死刑的态度。限制死刑的措施之一就是通过情节来限定,文中从应然与实然两个方面分析了中国今天的死刑除刑情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整合,并根据当前死刑除刑情节的适用无统一标准的问题,总结出死刑除刑情节在量刑体系中的逻辑位置,构思了四分法的情节适用结构。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关于死刑的适用标准无论是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为了进一步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便于司法裁量,不能不对其具体适用标准进行限制。具体说来,死刑从"罪大"的角度来考察,只能将其限制在与生命具有等价性的、对人身或者与人身有关的严重暴力犯罪上,而"恶极"则只能将其限制在被害人没有过错的故意犯罪上,只有将此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避免死刑的滥用,从而更好地体现刑法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立法中对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经历了一个从严趋缓再转严的发展过程。毒品犯罪是当今世界仅次于恐怖活动犯罪的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国际刑法对之也作了专门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规定,固然有历史与刑事政策的原因,但从预防犯罪和国际刑罚的发展趋势看,应当通过扩大财产刑和自由刑等措施限制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确立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实践中,应当从多个方面落实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从宽处罚,如不适用死刑、适用轻刑化量刑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者免予刑事处罚、尽量适用缓刑以减少关押、正确合理地适用附加刑等。  相似文献   

18.
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是刑罚现代化的需求,是顺应潮流的。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在坚持“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的基础上既从实体上对死刑的适用加以控制;同时又为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提供程序上的保障。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不能是消极的,须以增强犯罪控制能力为基础,限制、减少死刑与增强犯罪控制相联是保障死刑朝着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9.
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设置,以及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的惩处,都是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并以此昭示法律的正义,培育法律的公信力。但在上述目标实现的过程中,由于立法、司法、媒体传播等原因,使死刑标准发生了不同程度上的异化,这种异化的表层后果是死刑适用的不均衡,其深层后果是降低司法权威、动摇法律公信力,应当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20.
我国是限制适用死刑的国家之一.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但是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应否有上限或者能否通过对死刑适用的犯罪主体设定一个合理的上限则是我们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较少涉及的问题.从我国死刑适用主体年龄上限立法的历史沿革和国外立法现状、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刑罚的目的等角度来对这一问题进行审视,我国刑法应当合理设定一个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的年龄上限.通过对适用死刑主体上的立法限制进一步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我国限制死刑适用比较理性的出路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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