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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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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高比率是普遍现象,"够罪即捕、一押到底"成为司法实践中习以为常的惯例。新刑诉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继续审查的工作职责,对此促进逮捕与羁押的分离,抵制过高的羁押率,减少错误羁押和超期羁押,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新刑诉法虽提出该制度,但只是给予原则性地规定,没有可行的程序规定,在具体实践中亟待解决和规范的问题,需要确立具体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2.
相对于"羁押"、"管教"等强制色彩较强的用语,"观护"更加契合"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立法和政策规定。一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相关职能机构坚持先行先试,加强探索,逐步形成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深刻悔罪、回归社会的社会观护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少年司法资源的共享,有力推动了司法文明的进步。尽管在建立健全和规范化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严重制约和影响观护制度发展的瓶颈问题,但随着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社会观护体系进入了新的蓬勃发展的阶段,逐渐走向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何鸿卓 《法制博览》2015,(4):197+196
证人出庭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却一直作为刑事诉讼的痼疾所存在,尽管新刑诉法对证人出庭做了几个方面的新规定,但是却依然收效甚微,本文试图从根源上探寻证人不出庭的原因,进而提出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建立"正三角形"诉讼结构和加强普法教育等解决问题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它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故而在适用时需要审慎对之,尤其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更要慎之又慎。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新刑诉法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专章规定,正是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和特殊保护,是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的革新。此次新刑诉法对逮捕规定作了修改,要求办案人员在执法观念、理论创新及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新的调整与完善。  相似文献   

5.
基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此,认真反省与思考历次刑事诉讼法变革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梳理总结检察实践与改革奋进过程中凝结的宝贵经验,从刑事诉讼解释、刑事政策与法律适用、检察管理模式与刑事司法、民意与刑事司法等方面研究,分析可能影响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的主要因素,针对性地提出应对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意见和对策,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尚存在一些空白点,尤其是对未成年人不公开开庭的审判程序监督,更是薄弱环节。法律监督机关常常因为是一家之言而被忽视,形成监督不力。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建议修改刑诉法有关规定,以切实加强审判监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7.
吴丹 《法制博览》2015,(4):93+92
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已经于2013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给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借鉴吸收了很多域外的制度,显示了我国在司法上向国际社会靠拢了一大步。对于新刑诉法的修改,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都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大家最关注的无疑是将"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了刑诉法,很多人也由此将刑诉法称为"小宪法",而刑诉法中新增加的另外一项涉及人权保护(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的内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吸引众人眼球的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相似文献   

8.
魏再金 《法制博览》2013,(2):181-182
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该制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不彻底,在司法实践中有流于形式的危险,因此,对该制度做研究对如何真正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9.
随着人权观念的不断深化,新刑诉法不仅将保障人权的原则纳入立法,还在第50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是对沉默权的一种肯定。但是新刑诉法并没有对沉默权制度予以正式的立法确认,沉默权依旧以一种模糊的身份被广大的学者和司法工作人员探索和适用。然而,沉默权作为一项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早已被国际社会所认可,其在我国将得到立法的确认也是必然的趋势。  相似文献   

10.
被害人在各国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刑诉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修订后的刑诉法将刑事被害人的地位由79刑诉法中的诉讼参加入提升为当事人,这将使我国刑诉制度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但是由于历史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在司法实践中,许多的司法人员在办案时往往错认为对犯罪的追诉是国家公诉和被告人之间的罪行纠纷,面对国家和犯罪的个体对抗,国家为体现公正而往往更加注重考虑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却忽略了被害人参与诉讼的权利,国家几乎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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