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3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 毫秒
1.
德国公证的证明方法分认证和公证两大类.公证中这种证明方法的划分已经存在多年,并为不少国家所采用.通常证明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般都属于认证类证明,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一般都属于公证类的证明.这种证明方法的划分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2.
在德国,1918年立法制定了公证保险赔偿制度.德国公证赔偿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公证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原因是公证赔偿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在德国,公证人都是代表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的法律工作者,与任何机关、组织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都受州高等法院和地区公证人协会的监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