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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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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82号)精神,经市政府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标准。渝中区、大渡口区等11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万州区、黔江区等11个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南川区、梁平县等16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5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2.
工作简讯     
<正>社会救助和救灾重庆市奉节县在31个乡镇成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站,负责社会救助和低保的动态管理、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和公示、提出审定意见。(向国会刘勇)安徽省铜陵县从今年4月起全面提高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标准,集中供养人员由每人每月395元提高到435元,分散供养人员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00元。(汪明)  相似文献   

3.
<正>(2019年3月29日)沪民规[2019]5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从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60元.其中,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16周岁(含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10元.  相似文献   

4.
<正>济政办字[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900元,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700元。  相似文献   

5.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7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  相似文献   

6.
<正>甬人社发[2014]5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1档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2档从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50  相似文献   

7.
<正>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提标后,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50元。这是黑龙江省自2016年以来第三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近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  相似文献   

8.
甬人社发[2015]4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1档从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2档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3档从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50  相似文献   

9.
宁政发[201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银川市、石嘴山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5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9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相似文献   

10.
工作简讯     
《中国民政》2014,(7):63-64
正社会救助和救灾2014年上半年甘肃省民乐县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有1954人,共核发医疗救助金540.3万元,目前救助资金已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到户。(史安懿)今年汛期以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采取建立组织机构、完善救灾预案、健全救助体系、开展减灾宣传、储备救灾物资等措施,全方位落实灾害救助制度。(杜爱欣)近日,新疆鄯善县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300元,扶助对象12户;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扶助对象90户。  相似文献   

11.
王忠君 《中国民政》2011,(12):58-58
今年以来,内蒙古阿荣旗民政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提标政策,全力确保城乡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2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6元。二是五保供养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现在的3083元,分散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800元。  相似文献   

12.
政策与规定     
《今日上海》2011,(4):62-63
调高城乡低保标准,社保缴费基数随之调高 今年4月1日起,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3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320元,即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  相似文献   

13.
柳琳  姜春丽 《中国民政》2012,(11):58-58
山东省威海市民政局通过“三加强、三到位”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增强社会救助实效。一是加强民生投入,确保标准调整到位。全市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60元调整为400元,  相似文献   

14.
《时事资料手册》2006,(4):116-116
从7月1日起.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人均每月300元调整为310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3.47元、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3.82元、每人每月640元:失业保险金由382元~491元调整为392元~501元.每档增加10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218元调整为228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水平调整。对其他社保标准也做了调整。  相似文献   

15.
<正>GZ0320150092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民[2015]212号各区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标时间(一)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二)以2015年6月底五保在册的人数,按新标准补发2015年1—6月的供养标准差额。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农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2015年各区农村每人每月五保供养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白云区1499元、花都区1453元、番禺区2087元、萝岗区1978元、南沙区  相似文献   

16.
穗府办[2008]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保障我市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州市属各区(花都区除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5元,花都区、增城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从化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  相似文献   

17.
工作动态     
威海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山东省威海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具体标准: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00元,这是目前全省最高的城市低保标准;全市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不低于1400元。并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做到专户储存、专  相似文献   

18.
曾焕添 《广东民政》2010,(10):55-56
近日,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下发文件通知,该区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的317元提高到417元,该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之前未补足的差额将在次月领取五保供养金时一同补发。  相似文献   

19.
<正>济政办字[201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2号)相关规定,为保持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收支平衡,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2014年4月份起,将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缴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  相似文献   

20.
詹海东 《广东民政》2010,(12):23-24
定期补助。现行地方政府主要为孤儿提供以下几项定期补助:一是执行孤儿养育标准。2009年2月19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提出全国统一的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编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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