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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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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私募股权业的迅速发展,对赌协议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到投资领域.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对赌协议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对赌协议在实践应用中引发一些纠纷.对赌协议作为股权投资协议的附属协议,学界、司法实践及监管部门对于其效力认定尚无定论.  相似文献   

2.
在公司股权的交易过程中,融资方与投资方达成对赌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双方各享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对赌协议具有促进股权交、弥补信息不对称缺陷的意义。对赌协议的有效性已经得到最高法院相关判决的认可。  相似文献   

3.
在公司股权的交易过程中,融资方与投资方达成对赌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双方各享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对赌协议具有促进股权交、弥补信息不对称缺陷的意义。对赌协议的有效性已经得到最高法院相关判决的认可。  相似文献   

4.
对赌协议是以融资方未来收益为投资内容的一种协议,对融资方而言,其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取大量资金,从而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对投资方而言,虽然充满风险,但丰厚的回报是其投资的动机。从性质上讲,对赌协议是一种射幸合同,也是无名合同,其法律适用必须依照合同法总则规定。对赌协议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也会对投、融资方带来风险,但其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为了更好地和国际金融接轨,对投融资领域中的对赌协议不能一律加以禁止,而应加强监管,防范风险,通过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加以引导,通过估值标准的国际化、真实条款的运用等技术化手段加以完善,以促进对赌协议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近年兴起的"对赌协议"是投资融资双方的契约安排,是双方权利义务分配的博弈。面对"亦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对赌协议,正确认识其合法性,在法律规制的制度建设中采取"与其赌不如疏"的策略:在审慎签订对赌协议的前提下,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运用事前预防、事中事后救济等手段。积极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使对赌协议成为提升公司质量的一种新途径。  相似文献   

6.
对赌协议作为发达国家广泛使用的一种金融工具,其在我国的合法性因为2012年最高法院对"海富对赌案"的终审判决而受到挑战。国内外学者对于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几乎呈现出一边倒的支持态度。但当对赌协议的融资方无法实现协议约定的目标时,投资方给予的特定资助行为是否会构成英国法上的"财务资助"行为,则是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这可能直接导致该项条款被宣告无效。通过对二者的介绍和比较,深化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基础,对赌协议的适用具有巨大经济价值。  相似文献   

7.
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中重要的投资工具,其效力问题在学界一直争议颇多,虽然2012年最高院关于海富投资案的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中对赌协议的司法实践适用提供了一定的指引,但是将对赌协议的效力依对赌对象不同而加以区别认定却并非最为合理的方式,也极易将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引入误区。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却并非单一的对象区分可以解决,需要多种解释方法的结合,并且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也不能仅仅依靠效力识别的方法,而是需要考量协议背后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和法律行为基础,分析对赌协议的法理基础及民商事法律规范对于私法自治中对赌协议的限制维度,把握私法中契约自治和法律干预之间的价值衡量方法,可以有助于我们更加充分的界定对赌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私募股权投资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控制,是私募股权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可能面临其法律主体因素、权利义务因素和救济途径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而其市场风险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控制。通过优先权条款作为工具,健全与完善以回购权、拖带权、反稀释保护和知情权保证为内容的特殊权利体系,可以有效控制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同时,通过对赌协议的完善,可以有效控制私募股权投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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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与国外证券市场不同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 ,国家股、法人股暂不参与流通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 ,证券法认可了协议收购的方式 ,也因此导致了我国的协议收购在含义及适用范围上具有特殊性。一般收购时 ,协议受让人的信息披露与暂停交易义务 ,继续收购时 ,从协议收购方式进行收购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1.
“完全代孕”是真正具有互助、慈善和利他性质的代孕行为.“完全代孕”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是一种具有较强专属性的身份性契约.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其中涉及亲权和抚养权转移问题的,则应当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来立法应当通过严格限定代孕行为的主体资格,规范“完全代孕”协议的内容,规范代孕协议的订立程序,规定“完全代孕”协议的解除条件和程序等,将“完全代孕”协议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  相似文献   

12.
政府合作协议是行政权的运行方式之一,它的运用和发展需要以相应的法律加以规制。政府所能缔结的合作协议内容应当符合依法行政原则要求,缔结程序要考虑到公众参与的要求和批准备案的问题。协议效力需要通过赋予协议方的自力救济权以及上级政府的监督制约来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法律对婚前协议和婚后协议的内容、生效的要件等基本问题均未规定,导致对此类案件司法判决的不统一。婚姻协议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性,应对其可约定的内容及生效要件作特别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15.
刑事和解协议属于效力待定的公私兼合的契约形式,被害方和加害方享有缔约权和请求权,行使刑罚权的公权力主体享有提议、审查和监督权。该审查决定程序是刑事和解协议的生效要件,不但具有独立的程序意义,也具有实体法上的意义。对该协议的审查包括了对自愿性和合法性的审查。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登记权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登记生效主义模式下,登记成为确定物权及其变动的标准,登记权力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巨,为此,世界许多国家、地区都对登记权进行了多方的法律规制,以便确保登记权行使的被动性、中立性、独立性和统一性。  相似文献   

17.
针对法院处理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遗产继承纠纷问题耐方法不相—致盼现象,从我国实践中存在的五个问题进行分析,围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性质、股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及继承人可否因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份当然取得股东身份资格、公司其他股东能否以优先购买权对抗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股份取得股东身份以及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方面展开分析,结合国内学者的研究,将实践中发生的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之相关法律问题加以梳理,提出相应观点,并对股权继承的法律程序作相应的构思,以期对司法实践中解决此类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易地扶贫搬迁的法律治理是乡村振兴中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搬迁“户”是易地扶贫搬迁法律治理的基本单元,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的主体都应当是搬迁“户”。易地扶贫搬迁协议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法律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搬迁协议作为行政协议所具有的“行政性”“协议性”和“政策性”三重属性优势,构建治理主体自我约束、行政机关行政管制和社会层面的秩序约束三重治理路径,不断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易地扶贫搬迁治理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9.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股东股权自由进行内部转让,但公司章程对内部转让进行的限制是有效的。当二人公司股东内部转让导致一人股东时,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对外转让的股东表决权应当按照人头分配原则,如果其他股东不优先购买股权,则视为同意转让,而且股权可以部分对外转让。  相似文献   

20.
随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就业协议制度相继发展起来,并在大学生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显然与大学生就业协议定位不准有关。为此,有必要对大学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主体、法律效力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预防和解决大学生就业中的纠纷,进而为大学生就业权益提供有效保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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