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是合同自由的具体体现,但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会造成对当事人一方的不公平待遇。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我国合同法都对违约金条款采取了予以干预的原则,但法律的过度干预又将违背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实有必要借鉴外国法的经验,适当限制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裁量权。 相似文献
2.
关于违约金数额调整规则的探讨——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文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2):77-84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可以通过裁判方式调整违约金数额。这种规定的逻辑前提有混淆概念之嫌,导致的结果是思维混沌。明确界定违约金的性质是建立违约金调整规则的基础,违约金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不仅具有补偿性,也具有惩罚性。当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故无增加违约金数额的必要;当惩罚性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时,一般没有调低的必要。应首先适用意思自治规则,其次才能适用对权利进行适当限制的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3.
陈维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法官对违约金进行调整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首先取决于对违约金性质的认识。结合比较法分析方法,从法理学以及实务操作的角度对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进行分析,有助于探讨我国法官在违约金调整中的来源、范围以及规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袁大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
在我国统一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关于违约金制度的规定几经修改,始终未达成共识。作者结合中外立法,对违约金制度的沿革、违约金的性质等作了有益的探讨,对我国合同法的制定也提出了独到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违约金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泠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4):23-25,28
对违约金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其法理根据来源于合同正义的要求和违约金自身的属性。基于合同自由的神圣地位,对违约金的法律干预应持相当克制的态度。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调整制度在违约金规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试论劳动合同违约金存在的法理基础及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财喜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5):31-32
随着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普遍使用,因违约金条款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社会对劳动合同违约金存在合理性及法律性质颇有争议,本文就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以期更好完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 相似文献
7.
8.
《合同法》实施后,在违约金是否可以和赔偿实际损失并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笔者从三个方面论述后认为在目前《合同法》违约责任的体系中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实际上并没有并用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 ,其责任的确立是否以实际损害和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 ,因违约金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对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及定金的关系是否可以并用 ,也应区分不同性质而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0.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6,(5)
对于违约金酌减的考量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侧重于实际损失、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等等,各地出台相关规定对考量因素的范围进行了扩展。在考量因素的构建中,需明确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其他考量因素。在目前司法解释规定的考量因素之外,还将社会经济状况、主客观情况等因素纳入。而将动态系统理论引入违约金酌减制度,分析要素与作用力之间的关系,区分不同合同类型考量因素的侧重不同,是违约金酌减考量因素领域另一切入点。 相似文献
11.
帅锦铃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7,(Z2)
违约金问题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些用人单位任意滥用违约金条款,实质上是侵犯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因此,要严格限制违约金的适用范围,逐步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主要的劳动合同形式。控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定条件。 相似文献
12.
本文认为 ,经济纠纷案件中有关违约金问题的裁判 ,法院应于重视当事人约定和法定标准的同时把握好尺度 ,例如对善意违约和恶意违约在处理上就应有所不同等等。 相似文献
13.
任旗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70-72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违约金制度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文章从比较法和实证分析的角度,对违约金的调整尤其是法院的主动干预在法哲学、立法例、必要性以及干预的限度上进行了分析,以期对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试论违约金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丹云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72-74
现代的违约金制度源自罗马法,至今已逾千年,但在理论上仍存在很大分歧,尤其对于违约金的性质和适用原则至今仍不乏争论,这集中表现在两大法系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态度上。这使违约金概念的法律界定问题成了解决理论分歧的基础,也是司法统一的关键。虽然各国由于在认识和理解上有所差异,但其反映的违约金法律特征基本上还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15.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4):46-52
当前拖欠物业费案件中,司法判例对于滞纳金本质和性质的认定仍未明晰、统一。物业费滞纳金本质上系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司法实践对滞纳金的违约金性质或者说类型却闪烁其词。延伸到其他合同领域,惩罚性违约金这一提法也极少出现在生效判决中,这或许缘于现行制定法上并无惩罚性违约金这一概念。但是,惩罚性违约金作为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名。从其内涵出发,惩罚性违约金的界定可以通过四步走来进行甄别。违约金性质的二元区分应当成为违约金制度的立法出发点,同时也应当是违约金司法干预机制的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16.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4):46-47
当前拖欠物业费案件中,司法判例对于滞纳金本质和性质的认定仍未明晰、统一。物业费滞纳金本质上系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司法实践对滞纳金的违约金性质或者说类型却闪烁其词。延伸到其他合同领域,惩罚性违约金这一提法也极少出现在生效判决中,这或许缘于现行制定法上并无惩罚性违约金这一概念。但是,惩罚性违约金作为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名。从其内涵出发,惩罚性违约金的界定可以通过四步走来进行甄别。违约金性质的二元区分应当成为违约金制度的立法出发点,同时也应当是违约金司法干预机制的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17.
英美法系拒绝承认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认为合同救济的目的在于补偿而非惩罚,大陆法系原则上认为违约金的根本属性为补偿性,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就违约订立惩罚性质的违约金。违约金制度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适用有不同情形。 相似文献
18.
周海林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6(2):39-41
针对目前商业银行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银行界与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一些商业银行所实行的提前还贷违约金在经济上尚缺乏相配套的制度,在法律上尚存障碍。由于该制度有其内在的合理性,我们必须完善该制度,使其在保护银行利益的同时,更能体现出自由、公平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试论违约责任中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竞合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违约责任的一般理论入手 ,着重论述了违约责任中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责任形式之间的关系 ,旨在解决现实生活中三者如何具体运用、能否一并适用等法律问题 ,分析了在适用三者的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20.
薛朋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9,19(3):58-60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环节做了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既是一种违约责任的形式,又是一种担保方式,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通过对违约金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从法律价值的角度探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立法中的不足,并根据本人从业的经验提出对违约金进行规制的要求和建议,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