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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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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商业秘密法中的竞业禁止协议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祝磊 《时代法学》2008,6(3):109-114
竞业禁止协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美国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途径。因美国学界及各州立法与司法实践对雇主商业秘密权以及雇员自由择业权的偏重不同,致使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在各州之间以及同一州的不同法院之间处于不确定状态,但大多数法院均在合理性原则的标准下判定其效力。  相似文献   

2.
竞业禁止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竞业禁止的理论依据是“代理成本”理论、诚实信用和忠实义务原则、合理限制竞争原则。解决竞业禁止权利冲突应遵循限制权利负面外部效应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合理限制原则。法定竞业禁止属强制性规范 ,但可经法定程序免除 ,其义务主体应延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协议是离职雇员竞业禁止义务的唯一依据 ,同时应根据雇员的离职原因 ,确定其竞业禁止义务的承担。  相似文献   

3.
浅析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拥有特殊知识、技能的雇员与拥有物质资本的雇主已成为企业运营的核心,缺一不可,雇主为保护其具有现在与未来潜在利益的商业秘密被泄漏或离职雇员的恶意竞争,要求与雇员签订竞业禁止条款的做法无可厚非,由于竞业禁止条款的签订会影响雇员的自主择业权,因此必须仔细斟酌其内容。为了保障竞业禁止条款的实现,应该双管齐下,通过积极提升雇员自我实现的理想与消极实行违约赔偿机制来达到雇主与雇员双赢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王好 《法制与社会》2012,(17):243-245
不可避免泄露原则的适用,要特别注意精神性、灵活性、合理性的结合,在没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虽然竞业禁止协议不是适用不可避免泄露原则的必要条件,但是在没有签订该协议的情况下,从保护善意劳动者劳动权利、社会公益等出发,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构成“不可避免泄露”的条件应该更为严格,从目前的判例以及理论分析看,其中雇员有主观恶意应当作为核心条件着重考察,一般应要求相关雇员具有主观恶意.  相似文献   

5.
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雇主与雇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自始无效.只有在保护商业秘密的意义上,竞业禁止协议才可以获得法院的认可.在起诉离职员工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的诉讼中,法院总是要求雇主将属于自己的商业秘密与属于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区别开来,并要求雇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离职员工披露和使用了自己的商业秘密.美国否定竞业禁止协议,谨慎保护雇主商业秘密的做法,有利于员工的自由流动、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6.
通过整理和研究有关竞业禁止的案例发现:就保护商业秘密而言,商业秘密侵权之诉难度更大、胜算更低,企业更倾向于依据竞业禁止协议提起违约之诉。但在经济补偿金和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关系上,法院倾向于认定未约定或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协议无效。鉴于占据主导地位的"无效说"使得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的保护陷入两难境地,且实质上并未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择业权,笔者赞同"有效说"之法律设计,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议补充以确认竞业禁止协议之效力。  相似文献   

7.
徐敬云  陈建军 《河北法学》2002,20(Z1):67-70
竞业禁止纠纷日益增多,我国现有法律对竞业禁止的规范明显滞后。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中,竞业禁止的两种保护方式一是竞业禁止协议;二是美国判例法产生的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的替代物或补充物——“不可避免披露原则”。我国应借鉴国外判例和立法,严格规范竞业禁止,使其局限于公共利益的合理范围内。  相似文献   

8.
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单海玲 《法学研究》2007,29(3):71-79
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与劳动合同法时,我国对离职后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制应当建立在正确的法益目标之上,即以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正常竞争秩序为目的,通过合理适度的竞业限制,谋求雇主、雇员、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
雇员跳槽型商业秘密侵权、犯罪案件多发,雇主商业秘密与雇员个人经验的区分,成为办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表面上,这一问题的解决关涉商业秘密权利的归属,实际上关涉的是雇主财产权与雇员就业权之间的平衡。对此,应以偏向雇员就业权为利益选择的基石。而竞业禁止协议的主要作用,则是在雇主商业秘密无法于事实层面脱离雇员人格时,为雇主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一个可行且具有平衡性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在实务上,为达到企业内部管制的目的,往往将作为被保护之本体的商业秘密与作为一种保护措施的竞业禁止相提并论.此外,也有将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相混淆,无视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且将单纯的保密条款也认为具有竞业禁止的性质,并认定其具有合理性的理论学说和实务做法.毋庸置疑,正确理解和适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应当回归于对竞业禁止协议之法律性质的准确认识.有鉴于此,本文就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之间的区别与连结关系作些探讨,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彼此在法律责任承担之性质,以及具体法律适用方面所存在的诸多差异.希望本文能够为厘定理论和认识误区,有所裨益;为解决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1.
当代社会科技成果、商业秘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或者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补充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协议的特征使其具有不可比拟的实践价值,但不恰当的利用竞业禁止协议反而可能伤害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因此清楚的认知竞业禁止协议制度并合法合理使用竞业禁止协议才能更好维权。  相似文献   

12.
违反竞业禁止的民事责任包括雇员责任、董事责任和相关第三方责任等.只竞业禁止义务人实施了竞业行为,就构成对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雇员承担的民事责任主是终止契约、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损害赔偿;而董事违反竞业禁止的民事责任主是被行使归入权和损害赔偿.第三方只是恶意主动与雇员串通并损害原雇主的利益,就应追究第三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之责任.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问题的新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量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表明,人才流动已成为商业秘密流失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自主择业又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平衡商业秘密权利人、雇员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对于促进企业发展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从而构建和谐社会显然具有重大意义.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一个重要进展是对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制度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对我国当前关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问题的立法状态的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制度的新思考.  相似文献   

14.
雇佣关系中竞业禁止是我国目前社会经济生活中尤其是科技技术企业中愈来愈多采用的一种保护商业秘密和其他竞争利益的手段,这种手段是对受雇人(雇员)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可能影响到受雇人的生存权,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因此对于雇佣关系中竞业禁止应深入探讨并合理规范.  相似文献   

15.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间人才竞争导致雇员“跳槽”而发生商业秘密侵权的案例屡见不鲜,商业秘密保护逐渐成为市场主体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商业秘密保护为视角,以此作为讨论我国现行的竞业禁止制度的前提,针对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立法的不足和具体内容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如对不竞业义务主体界定不明确,竞业禁止与劳动者劳动权存在冲突等,试从几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刘浩 《广东法学》2005,(2):45-48
竞业禁止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被广大企业广泛运用。然而,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竞业禁止法律体系,导致竞业禁止大量滥用,往往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本文针对我国竞业禁止的现状,从竞业禁止的基本理论入手,以期对约定的竞业禁止在法律上作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竞业禁止若干法律问题的研究,对补偿金与竞业禁止务款有效性的关系、竞业禁止时间的合理限制及正确区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问题进行分析和界定,提出应完善中国的竞业禁止立法,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竞业禁止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竞业禁止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雇主较广泛采用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手段。该手段对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提高雇主在人才和技术上的投入积极性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它不仅与雇主的利益有关 ,而且也关涉到雇员的工作权、自由权乃至生存权 ,因而如何协调雇主与雇员的利益冲突、消除各方不合理的行为、将竞业禁止限制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成为民商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9.
建立合理竞业禁止的法律保护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春茂 《知识产权》1998,8(1):15-19
一、问题的提出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让,原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雇主对雇员所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保护措施。其基本做法是资本家与雇员采用订立雇佣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直接签订保密合同或者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用以约束其雇员,保护其在市场竞争中不因其商业秘密被泄漏而受到损害。随着世界各国市场竞争的激烈化,目前,它已经成为各主要国家以立法形式保护其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20.
竞业禁止是目前较为常用的一种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为使该方法得到正确的运用,有关劳动合同立法中有必要对其加以规定。本文对劳动合同立法中的竞业禁止争款进行了探讨。从竞业禁止的概念和特点着手,重点分析了劳动合同立法中对竞业禁止的调整原则,提出了鼓励科研人员流动和促进先进技术传播、适当保护企业利益、对劳动者利益进行倾斜保护的三个原则。并对涉及竞业禁止条款的几个较为关键的问题,如范围、期限、补偿数额和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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