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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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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公职律师制度试点十多年来,公职律师作为法治工作队伍的新生力量,在法治国家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公职律师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
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职律师问题在我国只是近年来的事,司法部1994年7月首次提出的,并写进了司法部的《中国司法行政工作五年发展纲要》。1996年4月上海浦东新区26名公职律师首次亮相。在我国逐步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尚需正确认识和积极探讨。一、提出公职律师问题的社会背景1993年以前,我国律师制度总体上实行的是单一的行政化模式。根据《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工作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和领导”。在当时的条件下,既不必要也不可能提出公职律师问题。1993年10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相似文献   

3.
关注新闻就是关注明天的历史,解读新闻就是解读今天的社会———题记时事关键词之一:公职律师据《现代金报》11月2日报道,浙江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专为政府提供法律决策。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浙江省目前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43名具有律师执业证、专门为本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成为首批公职律师。同时还将建立公职律师首问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应该先由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滥觞于西方的公职律师制度是近年来依法行政背景下我国律师制度发展的新产物。公职律师在政府法治制度完善的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4.
梅菊兰 《中国司法》2003,(10):32-33
说起公职律师,大凡法律界人士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说,公职律师就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又有律师资格、并在政府中任职的人;也有人说,公职律师就是受政府聘任的充当政府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等等,众说纷纭,不一而足。我市受司法部指定,有幸成为全国唯一的1个省辖市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试点城市,并由笔者所在单位——扬州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与实践,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公职律师制度,也初步积累了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的一些经验。本文一方面总结了扬州市公职律师建立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公职律师制度的建构与完善进行初步的理论探讨,以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相似文献   

5.
中国公职律师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职律师是取得律师资格,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公职律师制度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应用,但运作模式各有不同。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由司法部组织实施,至本世纪初,公职律师制度初现雏形。由于这项制度正处于初始阶段,各级各地发展状况各不相同,理论界百家争鸣,实务界也是百花齐放。笔者认为,廓清中国公职律师制度中的若干重大问题,是推动公职律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环。本文试就中国公职律师制度设立和完善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6.
《中国司法》2003,(3):6-7
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司法部提出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对我国律师制度的创新和发展,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广东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对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相似文献   

7.
建立并完善公职律师制度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实施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部2002年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从试点角度看,公职律师是对律师组织结构的重要补充。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军队律师并存,  相似文献   

8.
杜晓军 《中国司法》2023,(4):102-105
<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是我国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一支非常重要的专门法治力量。目前,我国虽然已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但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该制度落实尚存在激励措施不足、作用发挥不大等问题,亟待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要加强和规范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激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9.
文心 《中国律师》2007,(9):86-88
公职律师,通常被理解为政府律师(governmentlawyers)、官方律师(official lawyers)等,很自然使人联想到好莱坞大片中风度翩翩、口若悬河的控方律师,他们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头上笼罩着正义的光环。在我国,公职律师尚属新生事物,立法上缺乏明确的地位、理论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实际操作中也是"百花齐放"。公职律师制度还处在艰难的起步阶段。  相似文献   

10.
英美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峻 《法学杂志》2001,22(5):71-72
一、英美律师队伍的现状律师队伍的发展与建设同每个国家的国情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情况相适应。英美律师的类型不同。英国是律师业务分流制的典型国家 ,它采取业务分流与法院审级相结合的标准 ,把律师分为大律师 (出庭律师 )和小律师(事务律师 )两大类 ,这种二元式的律师业务分工 ,是英国律师制度的一大特点 ,且影响英美法系其他国家。美国是按公私标准划分律师类型的国家 ,它没有大律师与小律师之分。美国律师分为两类 ,一类是私人律师 ,一类是公职律师。私人律师是自由开业的律师 ,可以办理任何律师业务。公职律师是专门为政府机关、法…  相似文献   

11.
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思考□徐永伟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不断深入,随着《律师法》的深入贯彻执行,一种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与国际接轨的公职律师制度,必将应运而生,并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  相似文献   

12.
《中国律师》2010,(11):73-74
建立并完善公职律师制度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实施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宁波海关自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在海关总署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始终致力于加强公职律师基础工作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形式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扎实推进有关工作,使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成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抓手。目前,公职律师队伍已经成为关区规范统一执法的一支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3.
公职律师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比较通行,在国家的行政部门设立政府律师(即公职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国家分务员序列,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以区别于一般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职能。根据国务院国办(1993)41号文件,《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通过试点,逐步在国家机关内部建立为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维护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合法权益”的精神,司法局公证律师处就…  相似文献   

14.
厦门模式:双重性的公职律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律师》2004,(3):27-28
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是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法治化程度的重大举措。在司法部的大力倡导下,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在各地全面展开。由于公职律师制度尚属新生事物,在实际工作中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相信:公职律师制度天地广阔,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   

15.
司法部1994年7月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的设想以来,公职律师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其中广州模式独具特色,通过设立各级公职律师事务所服务于政府决策机关、集中管理公职律师业务,同时在有关政府部门中设立岗位公职律师,服务于各个政府部门。  相似文献   

16.
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众所周知,于80年代初期恢复、重建的我国律师制度,无疑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引起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重要产物和表现,却又毕竟是当时条件下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产物。因此,1993年以前的我国律师制度从总体上讲,实行的是单一的、行政化的的模式。律师被界定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机构被界定为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和领导”的工作机构。也就是说,当时的我国律师是“国家律师”,律师机构是“国办所”或“官方机构”。在这种背景下,公职律师问题既不…  相似文献   

17.
"2007全国公职律师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近日在穗举行。时逢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新的《律师法》,来自全国15个试点城市的律师共聚一堂.针对公职律师的职业性质、待遇、出路等问题进行激烈碰撞。自司法部1994年7月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的设想以来,很多省市开始进行试点工作。各地都因地制宜地进行自我探索.出现了"四大管理模式":广州模式、厦门模式、扬州模  相似文献   

18.
律师制度重新恢复以来,我国的职业律师队伍蓬勃发展、日益壮大。然与传统民商事诉讼领域以及新兴非诉讼领域律师业务的日益繁盛形成对照的,却是刑事辩护业务量的日益萎缩和普通大众对刑事辩护律师评价的日趋负面。天人合一的传统思想、效率优先的公法文化、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司法官僚结构所决定的诉讼模式,直接导致了在西方有着悠久历史和传统的律师辩护制度在中国发生异化和嬗变。以西方模式为终极目标的刑事司法改革陷入困境。定位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完全代表私人利益的职业律师群体在与公权力的诉讼对抗中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国家有必要在刑事诉讼中设立专职机构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机构中工作的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公职刑事辩护律师,身份为国家公务员。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公职律师的办案情况公示制度,选择他们所信任的公职律师。  相似文献   

19.
骆轩 《中国律师》2012,(11):76-76
2012年10月12日,北京律协在北京国际饭店隆重举行"公司律师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作为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的45家中央级重点企业、上市公司、市属重点企业的111名公司律师和作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的北京市国资委、工商局、银监局、民政局、法援等8家单位的26名公职律师参加了成立大会。这是2002年司法部在全国开展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工作以来,全国律师行业建立的第一个面对"两公"律师的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  相似文献   

20.
曹诗权 《中国司法》2004,(10):36-39
一、关于律师的法律界定和社会地位的把握在表述律师的性质和地位中,有多种说法,但都有失偏颇。其中,“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界定为国家公职身份,已成为历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只是反映出中国法律职业者的共同属性,而非律师个性;律师是“中介人”、“中介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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