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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行为总是一再重复。因此卓越不是单一的举动,而是习惯。”作为与众多心怀怨气的当事人打交道的负责传统民事案件的法官,能够十年如一日心平气和地面对当事人,并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说法,就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卓越的法官了。  相似文献   

2.
论借名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名行为是指借名人使用出名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其在法律结构上包括内部借名的约定与外部借名行为,可以区分为直接借名行为与间接借名行为。对于直接借名行为的法律效果,应依据第三人是否知情及其意愿类推适用表见代理,或者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解释;而间接借名行为实质上属于间接代理。  相似文献   

3.
单个的人为什么会组成社会,政府是怎样产生的,政府的行政行为的价值取向是什么。社会意味着规则的存在、秩序的形成,更意味着,个人和组织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其行为的有效实施必须要有恰当的价值取向。趋利避害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的成长而长成,这就是人的起点和归宿,也是社会和政府存在的意义和动力。  相似文献   

4.
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相似文献   

5.
公司设立人主明性瑕疵可以导致部分设立行为无效.如果个别设立人实施的公司设立行为中存在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的事由,则相应权利人原则上可以依据民法规则使该行为归于无效.部分设立行为无效是否导致整个公司设立无效要诉诸于民事行为部分无效理论.如果根据"可推测的当事人意思",部分设立行为无效足以动摇其他设立人设立公司的意愿,则应宣告公司设立无效.  相似文献   

6.
在两大法系的立法上,意思表示真实一直是法律行为及至合同的有效条件范畴。然却缘何如此,碍于“中体西用”以及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观点的禁锢与束缚,而使新旧中国的民法理论一直甚少正视这一问题。但是,客观上所存在的法律行为之法理逻辑结构表明,该项结构不但有三个环节之分:法律行为的法哲学目的,又称“价值”或“道”、法律行为的事实构成,又称“成立条件”或“器”、有效法律行为之事实构成,亦称“有效条件”或“用”;而且,其“器”与“用”均决定于其“道”。总之,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哲学价值仅在于维护表意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法律行为的无效原则上应当是确定、自始、终局的,但也存在例外,即无效法律行为经补正和转换可以成为有效的法律行为。补正是指无效法律行为于无效原因消灭后因当事人的承认而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与该无效法律行为有同一内容的法律行为的情形;转换是指无效法律行为若具备其他法律行为的要件并依其情形可以认为当事人若知其无效即意图作出该其他法律行为的,该其他法律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有效的情形。补正、转换均系专为无效法律行为而设的制度,与适用于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补全制度不同。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如其无效部分具备补正或转换的要件,可对该部分适用补正制度或者转换制度。  相似文献   

8.
随着各类网络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众通过互联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的讨论并表达个人利益诉求.因此,探讨影响公众网络参与意愿的机制成为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影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公众网络参与意愿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食品安全领域,公众借助互联网参与监管时面临的不是技术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探讨农民耐用消费品购买行为决定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其概念模型,再将相关的抽样调查数据拟合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农民购买行为过程中的购买意愿更多的是受到服务保证的影响,同时购物导向和品牌资产也都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在农民购物过程中购买导向、品牌资产和服务保证对农民的购前评价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但是品牌资产的影响要大于购买导向和服务保证;购买意愿和购前评价对农民购物可能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但是购买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大一些;购时状态反映了农民购物的满意感,购物状态对购后评价也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0.
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形态,也是法律行为解释的一种类型。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负有解释的义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决定文书的字面含义、行政决定过程中相对人的交涉以及行政惯例和社会习惯,都可以用来解释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解释的审查,应当坚持表示主义与意思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尊重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力,也要防止其滥用解释权力。  相似文献   

11.
法律行为的构造是指构成法律行为的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本文将法律行为的形成逻辑分为两个阶段,即“法效果意愿的形成阶段”与“法效果意愿的表达阶段”,并对每个阶段构成法律行为要素以及各要素相互之间关系进行了分析,力求对“法律行为”这一法理学概念的精致化研究做出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12.
王太宁 《中外法学》2011,(5):958-970
盗窃后处置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行为结束后对行为对象的进一步处置。德日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的阐释进路因理论本身的模糊性、对特定的判例背景和犯罪成立理论的依赖性而不适于我国。基于对我国盗窃罪的体系解释,盗窃罪的客体应该界定为非经法律程序不得剥夺的占有,不必然囊括其事后处置行为的保护客体。根据我国本土化的犯罪成立标准和罪数理论,不构成犯罪的处置行为、非法持有特殊物品的行为、非法毁损普通物品的行为、特殊的使用普通物品的行为、非法使用、出卖、毁损、变造特殊物品的行为等五种类型化的盗窃罪事后处置行为,在不同具体案件中有不同的处理结论。这一结论与德日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具有明显的差异,但是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相契合。  相似文献   

13.
论刑法中的威胁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威胁行为时,要注意分析威胁行为作为一个行为整体与表达威胁的行为、威胁内容以及威胁的后续行为的关系。不能把作为整体的威胁行为与表达威胁的行为相混淆,也不能把表达威胁的行为视同兑现威胁内容的行为。在有后续行为的情况下,威胁行为与后续行为既可能结合成一个复合行为从而构成一罪,也可能各自独立从而构成数罪,要具体分析。在威胁行为之外实施的先行伴随行为与威胁行为可能会形成牵连关系,可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来处罚。  相似文献   

14.
论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及其结构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冀韬 《法学论坛》2006,21(3):64-70
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自罗马法始至德国民法典确立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意思表示理论是法律行为制度衍生的理论基石,意思表示理论的细化是德国民法区分不同类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法律行为制度的结构效应有二:一是在民法整体结构上形成“人-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模式;二是法律行为制度在不同的领域应有不同的类型,如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等。  相似文献   

15.
物权行为制度是物权法的基本制度,对物权行为的深入研究是建立在物权行为基本概念高度清晰的基础上的。本文澄清了人们对于物权行为的概念;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承认物权行为的意义;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等基本问题的模糊认识,从而有利于物权行为理论的研究,有利于物权法的实施推广,也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最终形成。  相似文献   

16.
程啸 《法律科学》2010,28(2):125-133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的是共同危险行为。该条的规范目的在于减轻受害人因果关系证明上的困难。在解释共同危险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时不能偏离该规范目的。除基本的构成要件外,共同危险行为有两项重要的构成要件,一为共同危险人参与实施了对受害人权益有损害之危险的行为;二为因果关系不明,即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此外,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不存在意思联络也是共同危险行为的消极构成要件,它能有效地将共同危险与其他共同侵权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17.
论实行行为的危险及其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荣功 《法律科学》2007,25(1):75-81
实行行为是对法益侵害具有现实危险的行为.是否存在法益侵害的危险,必须以事后查明的客观行为事实,站在行为的当时,根据社会一般人的观点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8.
目的:以中国大学生群体为研究对象,探讨其梦的态度水平及其影响因素;探讨梦的态度及其它因素对心理分析取向的释梦治疗接纳意愿的预测性。方法:186名大学生被试接受梦的态度量表、做梦频率估计量表、MBTI人格类型测验、及心理分析释梦治疗接受意愿的调查。结果:建立了中国大学生梦的态度常模。修订了梦的态度量表。梦的态度与做梦频率呈显著正相关。女性在梦的态度总分和梦的兴趣分量表上的分数均显著高于男性。情感人格类型的个体在记梦动机分量表上的得分显著高于思维人格类型。梦的态度和性别因素对心理分析释梦治疗意愿具有预测性。  相似文献   

19.
处于潜伏期的事故就是事故隐患,物质危险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隐患产生的两个重要因素。辨识物质危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率;重视工作环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注意人的生物节律在预防不安全行为中的应用则可以积极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有效减少事故隐患发生。  相似文献   

20.
行为论的演进历史就是犯罪论的发展历史,然而,过分注重行为论对于犯罪论的演绎作用并赋予行为论过多的功能,反而使行为论本身走向萎缩与崩溃。行为论中应当完成的主要任务是将值得纳入刑法评价范围的行为从案件事实中选取出来,以作为犯罪论的判断对象,即发挥作为界限要素的功能。当被选取的行为数量为复数时,还必须进而考察应当将其作分断处理还是统合处理。据此,行为论就可以通过行为特定论以及一体的行为论被重新激活。行为的特定论承担着发挥行为作为界限要素的功能;一体的行为论承担着在体系性思考与问题性思考之间切换的功能。本文尝试以规范的社会行为论选定刑法中的行为,以实现行为的特定化,进而探讨一体的行为论对于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罪数论的辐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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