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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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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产所有权的正当性依据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张恒山 《现代法学》2001,23(6):3-14
所有权作为权利 ,其含义不是指人对物的占有或支配状态或形式 ,也不是指物主对物的占有支配的自由 ,而是指 :对于他人而言 ,物主个人、社会群体、国家三重意志共同主张物主对物的自由支配的不可侵犯性。所有权的不可侵犯性在于 ,物主获得物 (所有权的对象物 )的方式是对他人无害的 ,以致是他人所同意的。财产所有权得以确立的核心和关键是社会群体根据无害性义务准则而给予的一致公认。  相似文献   

2.
所有权本质论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鄢一美 《现代法学》2002,24(5):111-118
对所有权本质的理论研究中 ,长期以来 ,我们一直坚持所有制决定论 ,即把人类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归结为所有制 ,并把所有制看作是决定所有权本质的经济基础 ,结果将所有权的本质简单地归结为由占有的经济状态决定 ,从而忽视了所有权就其本质而言是精神性的东西 ,而非物质性的东西。实际上 ,对物的需求与占有恰恰是人的自我的实现 ,所有权之所以能够在法的范畴中占有中心的位置 ,其本质就是在所有权上体现了人性、人格自身。故本文从人的角度 ,从占有中体现的“所有”的权利思想论证所有权的本质 ,以说明法律保护所有权的正当性依据。  相似文献   

3.
马新彦 《中国法学》2001,(4):167-176
土地所有权是美国财产法上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依据所有权人可否取得土地的现实占有,土地所有权被分为现实所有权和将来所有权。现实所有权又根据是否有主体、时间、条件的限制被分为绝对所有权和附条件的完全所有权、终生所有权、限定继承所有权及共有权。本文对美国财产法上各种现实所有权做了分析研究,提出: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值得为我所借鉴。  相似文献   

4.
井澈 《天津检察》2007,(6):50-51
善意取得制度是财产流转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主要调整无权处分中的财产归属问题。我国的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如果无权处分人将其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受让人为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情形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消灭,善意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在强调受让人善意的同时,这一理论严格限定了无权处分人对占有物的合法占有状态,  相似文献   

5.
隗斌 《法制与社会》2013,(12):28-30
占有制度作为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起源自古代的罗马法。但作为大陆法系大法源的罗马法和日耳曼法,对于占有的认识迥异。这使得原本就被蒙上历史面纱的占有制度又添上了一层迷惑的表象,最后的结果是导致现代民法关于占有价值作用的不清。原因首先在于人们普遍将物权法片面理解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制度,即以所有权为核心。在传统权利外衣的理论中,仅仅将占有视作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依附于其他权利的,而非一种实体性的独立物权。因此,我们不能再将占有的定义局限在一种不能够与本权相对抗的事实状态,而须将目光投注到基于一定的法律权利的条件下,非所有权人对于物的实际持有的基础上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其它方式实现的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即占有权,既而探究占有制度在物权法体系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6.
财产罪法益究竟采所有权说还是占有说,可能会对特定案件的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侵犯财产罪法益进行体系性思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指导性案例进行研究可以得出结论,财产罪法益仍应坚持所有权说,以非法手段取回他人占有下的自己财物,如果没有借此索赔等后续行为,不应构成相关的侵犯财产罪。通过对所有权与占有权的关系类型和冲突类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冲突问题对于立法、司法和理论有着重大影响,值得进行整体的体系性反思。  相似文献   

7.
非法占有及财产防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法律上讲,占有是主体对事物有意识地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而事实上的占有有合法与非法的形态之分占有的合法性是基本的形态。占有的不同形态表明了主体是否享有占有的权利,而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的区分取决于所有权的独占排他性。非法占有是占有的一种否定形态。下面着重对非法占有及防卫的问题作以分析。 (一) 非法占有,又称不法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通过非法手段或途径,即未按法定程序取得并持有某物的过程和状态。其非法性是取得的不合法性所决定的。非法占有除其具有非法性的本质特征以外,还有以下特征: 1.恶意。占有是主观…  相似文献   

8.
李江 《中国公证》2013,(2):37-38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将其占有的他人之物让与买受人时,如果买受人取得该物是出于善意的,则买受人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买受人返还其物。根据《物权法》第106条之规定,适用善意取得,需要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三)  相似文献   

9.
盗窃罪犯罪客体及对象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对公私财产的占有权利而非所有权,因为所有权资格在法律上不可能被非法改变,盗窃行为所(欲)影响或者改变的,只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不管他人对于财物的占有是什么性质的占有,盗窃犯罪都是对他人行使占有权的妨害。占有权能够直观反映出盗窃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10.
所有权人对物享有的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内的全部权能,实际上都是所有权人自由支配力的反映。"所有"的含义是法律上排除他人,将某项财产据为己有,由己独占的归属权。因此,自由支配性和归属性是所有权概念的内涵。由自由支配性所产生的支配力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意志体现,由归属性所反映的归属力是法律保护所有权的必然结果。两者和谐统一,共同揭示出所有权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11.
侵犯财产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类型。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财产型犯罪侵犯的客体是所有权,即公私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所有权。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所有权理论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本文拟以诈骗罪为例,对财产型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2.
关于财产犯罪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财产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是什么?就是财产犯罪所保护的是什么.关于它的法益我们一般理解为,保护所有权及其他本权以保护一种合法占有或者保护一种需要通过法定方式恢复到应有状态的一种占有.  相似文献   

13.
2007年《物权法》遗留了相当多的制度缺失和制度缺陷问题,例如所有权概念、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制度建设问题。从所有权的概念入手,论述所有权中最重要的一项权能,即占有及以该项权能为对象的所有权返还请求权,指出我国的物权法应对所有权返还请求权进行明确规范。同时对于与所有权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制度,即占有应进行进一步的规范。通过对所有权返还请求权的论述,得出结论,占有制度中的间接占有制度的引入对于保障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必不可少。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为具有特殊属性的物,所有权人必须以所有权凭证来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机动车交易只有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同时,机动车牌号登记制度也进一步增强了所有人或占有人对车辆的控制力。因此,即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在离开车辆时忘记关闭车窗、车灯,将车钥匙忘记在车上,也不能认定其完全丧失对车辆的控制,并由此推定该机动车属于遗忘物。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该机动车辆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5.
《法学》1993,(2)
首先,司法实践中有些盗窃犯罪并未侵犯财物的所有关系而是仅仅侵犯了财物占有关系的情形,如,将自己的财物委托他人保管或交给他人使用后又秘密窃取回来。此外,有些盗窃犯罪,如盗窃违禁物这类法律规定的任何主体不论是国家集体或个人都不享有所有权的物品的犯罪行为,其所侵犯的也只是违禁均占有主体对违禁物的非法占有关系。因此,以所有关系作为盗窃罪的客。其次,以占有关系作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可以最好地反映盗窃罪的特征。由于占有是对财产的一种实际控制状态,它是行为人对财产进行内容支配的前提,任何盗窃行为必定要通过破坏对财物的占有而最终侵犯财产权利,因此盗窃行为的实质就在于对公私财物占有关系的侵犯,不侵犯占有关系  相似文献   

16.
俄罗斯联邦水权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俄罗斯联邦的水权 ,既不是指水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也不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更不是指水储存 (量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而是指水体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总和。具体内容包括水体所有人对水体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能。水体所有权形式为三种 ,即水体国家所有权、水体地方所有权和水体私人所有权。水体使用权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提供使用之水体依法进行利用 ,以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论货币所有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周显志  张健 《河北法学》2005,23(9):56-60
货币有着不同于一般物的特殊法律属性,学术界对货币所有权的一些特殊情形探讨不多,我国立法对货币所有权的有关规定较少。货币是民法上一种特殊的物,一般认为“货币所有权与占有一致”,但该原则对一些特殊情形如委托、代理、信托、行纪等不能简单适应。物权法应对货币所有权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8.
冉克平 《清华法学》2012,6(2):102-114
所有权受侵害的类型包括对所有权人的法律地位的侵害、对物之实体的损害以及对物的使用功能的损害三种。对所有权人法律地位的侵害,涉及无权占有与非法占有遗产时,应当优先考虑物权法与继承法的规定;物(产品)因内在缺陷导致自身毁损、灭失,并不构成出卖人对买受人物之所有权的侵害;对物之使用功能的损害,通常仅限于过错责任而不包括严格责任。物之功能受到妨害引起损失时,其是否受到保护与侵权法所采取的立法模式密切相关。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不宜解释为法国的放任式立法模式,因此对所有权使用功能的侵害与纯粹经济损失的区分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9.
论共有     
通说主张 ,“共有”是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本文认为 :作为法律确认的行为资格 ,权利不能分享。“共有”没有分割财产 ,但分割了所有权。共有物之所谓“所有权” ,不是一种现实的直接的行为资格 ,而是全体共有人分别行使各自权利的结果。确切地说 ,共有物无所有人和所有权。共有人的权利包括对自己共有份额的所有权 ,对共有物的共有权 ,对其他共有人的共有份额的先买权。其中 ,第一项权利是共有人全部权利的根据 ,第二、三项权利是第一项权利的权能。“共有”是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未分割物的各个份额分别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20.
张倩 《法制与社会》2012,(19):209-210
土地所有权决定着土地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的性质,因而土地所有权是探讨土地产权的核心,本文即以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主要讨论内容,分析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而后给出解决问题完善体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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