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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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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我国民事执行中实体争议救济的考量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我国现行法律在民事执行当事人和大量实体问题争议事项上存在救济缺失的同时,也为处理民事执行中实体问题争议提供了僭妄的条件。在对关乎缺失和僭妄的民事执行中实体问题争议救济主体、事项、处理方式和处理机构四个方面的考察论证后认为,针对民事执行中各种实体问题争议,应设置不同层次和充分空间的救济;处理民事执行中实体问题争议既应通过诉讼的方式,也不能排斥非诉(异议)的方式;其处理机构应在多元模式中,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确立。  相似文献   

2.
3.
马丁 《华中电力》2022,(3):28-42
《民法典》确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有利于死者遗产的规范、有序处置,但部分规定的妥当性值得思考。继承人放弃继承情况下由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规定既与生活逻辑不符也会在诉讼中产生问题,此种情况下最适合担任遗产管理人的首推死者近亲属。由此反映出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是遗产管理人的功能定位和法律地位仍有模糊不明之处。遗产管理人不是为特定人或者特定财产履行职责,而是为妥善了结死者遗留的财产方面事务。为有效实现此功能,需要赋予他特定的民事主体地位和诉讼当事人身份。立法与实践问题反映出对民事规制和司法规制的内在联系认识不足。民法上的制度设计理应关照司法领域的运用,司法上的构造和安排也应有效回应民事生活需求。只有打破隔阂、实现对两个领域的整体思考,才能确保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4.
施莱弗于2005年发表的综述性文章《认识规制》①回顾了学术界解释规制现象的若干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同时考虑芝加哥学派对公共利益理论的强有力抨击,以及承认在某些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追求确实存在”的理论,并将其运用于对现有各国规制实践之描述或解释中.本文将对该文主体部分——规制的执行理论进行介绍,并且结合中国实践,对现有国有企业政策进行评述.  相似文献   

5.
作为一种二重性的权力,民事执行权在结构要素上可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两部分,据此民事执行权在组织构造上应该分别贯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设立执行局,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形成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这是一种内置式的改革模式。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构建应该符合民事执行权自身的性质和组织、运行规律,尊重法院作为司法权载体的组织与程序构造要求,切合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改革的整体目的。据此,在内置式改革模式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的情况下,外放式的改革模式可成为中国当代民事执行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必要选择。  相似文献   

6.
依职权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仅是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人民司法、维护公平公正的有力保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实践中,依职权开展民事执行监督面临受案范围和效力边界模糊、程序设置个性化不突出、案件线索发现不足等问题。对此,应树立科学系统的监督理念,结合依职权监督特点完善细化相关制度机制,进而规范和加强依职权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7.
执行难是我国执行工作长期以来面临的最大问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除外部执法环境复杂外,更多的是由内部原因所导致的。因此,本文以探讨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为出发点,重点分析了我国民事执行体制的重构,为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8.
马瓒 《法制与社会》2013,(23):124+134
私权自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应当得到公权的尊重和保障。民事执行具有行政权属性,强制执行中选择执行对象(被执行人)执行的权利应属公权范畴,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执行对象(被执行人)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非处分实体私权强行要求法院放弃已列入执行的执行对象,违反私权利目的构成私权滥用,应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关于执行救济的规定笼统、操作性不强,当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中受到不法或不当侵害时难以给予及时、全面的救济,因此,在研究国外规定及我国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设置与整个执行制度协调的执行救济制度极具现实意义,以期将执行中的各种异议纳入到程序中依法解决。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民事案件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痼疾,成为影响民生和社会和谐的热点问题,也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1.
在坚持实体性债权的程序性实现应受时间限制的前提下,只有尚不可执行债权和可执行债权均受到类似的限制,权利实现的时间限制才是完整的。我国民事实体法中诉讼时效的限制对象是尚不可执行的债权;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执行时效限制的是可执行债权。执行时效的体系地位在于,其和诉讼时效一道,共同构成了债权实现的时间限制。相比我国法分别规定了程序性的诉讼时效和执行时效,德国法直接从实体角度规定尚不可执行债权和可执行债权的消灭时效,两者并没有核心差别,只存在观察视角的不同。当我国法律人完全接受了德国民法将债权实现的时间限制规定为实体性抗辩权的做法时,执行时效将和诉讼时效一道,共同面临着规制路径由程序向实体转化的机遇。  相似文献   

12.
孔璋  叶成国 《河北法学》2011,29(11):192-196
检察一体制是当前我国检察公诉机关行使公诉权的重要原则和工作体制,但同时公诉权的运行规律又要求公诉管理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这必然造成检察一体制与独立行使公诉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故有必要对公诉管理中的检察一体制作出规制。  相似文献   

13.
当今中国社会急剧转型,各种社会问题突出、尖锐,这些新的社会问题的涌现必然会对社会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平衡公民权与行政权矛盾而设立的非诉执行制度,也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要求中,被推至风口浪尖。法院应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语境下,做好非诉执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本论文从非诉执行现状分析、面临的问题等方面展开分析,剖析了现行非诉执行制度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现实和法理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法院非诉执行工作找到突破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王柱国 《河北法学》2007,25(10):83-86
当今各级政府正在积极探索行政管理的创新,但是许多创新违法违宪,而且比较隐晦.因此,如何规制、监督行政管理创新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可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予以规制:在事前判断创新目的是否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事中创新是否遵循正当程序,而事后可由立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甚至违宪审查予以决定创新的存废.  相似文献   

15.
2008年实施的民诉法修正案赋予了执行法官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判断权,但案外人异议中执行法官的权利判断所遵循的程序、适用的法律、判断标准和效力均有别于审判法官的判断,权利判断的性质为形式物权、权利表象,而非实质物权、真实权利。在有体物作为执行标的之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中,执行法官的权属判断标准是物权公示原则;在有体物以外的其他权利和利益(如股权、知识产权等)作为执行标的之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中,执行法官的权属判断标准则为权利外观主义。以上述判断标准为依据,可以总结出执行程序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若干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16.
民事执行权的配置涉及行使民事执行权的主体、同一主体内部不同机构人员的分工,以及执行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多个方面。本文选择执行机关的权力与当事人的权利之间如何协调配置这一层面,分别从民主政治的当然需要、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程序正义的应有之义三个角度论证了应树立以人为本的主体性理念,指出现行模式在观念上存在错位、立法失衡、实践中失范的诸多病症,提出了民事执行权应从观念重整、立法完善、机制构建三个方面进行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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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斯坦的<权利革命之后>一书对现代规制国家进行了全方位的辩护,并从宪法建构的角度提出了规制之于普通法传统中的自治和福利原则在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优越之处.植根于美国宪政传统,桑斯坦建议从权力机构的设计和规制的实体目标这两个层面对规制国家进行宪政重构,他强调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在其间的重要性.不仅如此,鉴于美国独具一格的政治传统,他从司法适用的层面提出了一套解释原则,试图借助该解释原则,将规制国家的制度逻辑和基本理念贯穿到具体的司法适用过程,从而一方面保证规制国家的规制策略及其权力安排接续宪政民主的基本精神,另一方面保证通过司法适用,规制可以全方位地渗透整个美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从而实现原初宪法的初始意图.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事“执行难、执行乱“是长期困扰我国司法界的难题。其中虽有一些文化传统、信用机制与地方保护等外部原因,但根本性的原因是我国法院过分集中的民事执行权力。其解决之道是为法院的民事执行权力设置转化、分立与外部监督三重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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