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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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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行为的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关于行政规章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效力问题,不但在理论界有分歧,在实际部门也有些不同看法。本文试就此作初步探讨。一、行政规章的内涵我们目前所说的行政规章,通常是指《宪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各部、各委员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中的规章。行政规章,简单说就  相似文献   

2.
制定行政规章是一种行政行为,不能认为规章是法律。法律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所谓特定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立法机关和授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是指司法强制力。规章不是由法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而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制定规章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权的具体运用,是一种执法行为,是适用法律的行为;再加上规章不能赋予自身以独立的司法强制属性,所以,规章不具有法律所具有的主要的特点,不能叫法律。由于我国国情复杂,  相似文献   

3.
规章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很多地方也称之为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规章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它大量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中。它与行政立法既有共同之处,又有本质区别。制定规章性文件也是一种立法性活动,它是我国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4.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1988年年会于同年8月中旬在太原市举行,与会代表联系实际,围绕行政法学的若干理论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现综述如下: (一)关于政府规章的法律地位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规章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是将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中的原则加以具体化,它是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它与法律一样也反映了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的。因此,政府规章属于法的范畴,但是规章是有鲜明等级和不同法律效力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政府规章制定的程序比较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行政立法是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立法行为是一种最重要的抽象行政行为。但在行政立法之外存在着与之密切联系的另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它就是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措施的行为,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由于其与行政立法同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更由于其在行政管  相似文献   

6.
行政立法一般有两种解释:一种指国家制定一切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全部活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行政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管理法规的活动;另一种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本文所述的行政立法是后一种意义上的。由此,政府的行政立法职权也就是指政府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政府行使职权的实际情况,这种行政立法职权目前已成为政府的重大职权之一,该项职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相似文献   

7.
孙琬钟 《中外法学》1990,(4):1-5,10
<正> 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在宪法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主要是制定规章并保证其实施),对地方政府分管的各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我国整个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主要有:制定行政规章,检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8.
关于行政立法与行政案件审理标准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界一般认为,行政立法是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又按《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分别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主要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而言,“依据”当然是标准,“参照”虽然有别于“依据”,但也是一种标准。现在的问题在于,不能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机关(以下统称“其他行政机关”),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对某些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否属于行政立法范畴,可否作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种标准?这是一…  相似文献   

9.
一政府法律顾问起源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随着欧洲封建专制制度的没落,资产阶级政权的确立,政府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主要通过制定各类法律规章来调整经济,并要求行政行为合法。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一些省级行政机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配套的行政纪律责任追究制度,这对于约束内部行政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现权责统一,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依法制定原则是制  相似文献   

11.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抽象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二是抽象行政行为能够反复适用;三是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它往往需要以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介入方可执行。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上至国务院,下至乡政府,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它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比具体行政行为更大。因此,抽象行政行为应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法学理论…  相似文献   

12.
一、我国行政立法的存在及其性质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其目标是规范立法活动。行政立法被列入其调整范围的前提是行政立法是一个立法行为,这涉及行政立法的性质问题! 虽然,我国1982年宪法,承认了行政立法的现象,并在立法体制上明确了所具有的立法地位,但关于行政立法的性质,学者仍存在不同看法。第一种,可以说是主流的,即将行政立法行为划归行政行为范畴,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或行政规范行为,国家大多数教材及行政行为专著都持此观点。但必须指出,这种“抽象行政行为”不仅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也包…  相似文献   

13.
政府律师的工作实践和制度确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政府律师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建立政府律师制度势在必行。依法行政要求具有一支专门为政府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的法律专家队伍即政府律师队伍。上海市率先在浦东新区试行政府律师制度,促进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取得显著业绩。要尽快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政府律师的执业条件、工作机构、权利和义务、执业责任等,在全中国范围内建立和推行政府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14.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法治政 府的新时期,政府法制监督面临适应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 展目标提出的严峻挑战和任务。研究新 时期政府法制监督的创新问题,对推进 依法行政进程、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严格实施具有重要的 理论意义。 政府法制监督,就是政府法制机构 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对制定行政 法规或规章的审查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备案,通过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的具 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事后 监督与裁决,通过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  相似文献   

15.
所谓地方规章,是指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制定、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规章是我国行政立法的一种主要形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强和完善行政立法(当然包括地方规章),对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是否可以起诉抽象行政行为,始终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现行行诉法的规定,只能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与此相对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均不可被诉. 但事实是,除了制定程序较为严格的行政法规、规章,规章以下的政府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等五花八门的规范性文件,不乏越权错位、侵犯民权,而恰恰是这类坊间俗称的“红头文件”,常常游离于有效约束之外.  相似文献   

17.
有关行政规章若干问题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行政规章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根据制定主体不同,可以分为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自现行宪法确认行政规章的法律地位之后,行政规章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中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行政规章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也日趋引人关注,有些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国家法制的统一和规章执行的实际效果。本文拟就有关行政规章的若干理论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期与学术界同仁商榷。一、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否有权制定部委规章我们知道,行政规章作为行政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已成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须臾不能偏离的合法性依据。如果立法者大笔一挥注销所有现行的行政规章,那么行政机关在许多  相似文献   

18.
行政执法作为任何法治国家中所广泛存在的一种政府行为,其对于推进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和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行政文明作为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精神追寻所在,对其具有重要的指引和评价作用,遵循行政文明的精神有助于行政执法行为在不断的检点和矫正中沿着"善"的轨道运行。我国政府应当以行政文明这一精神为引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理念创新,实现政府的自我再造。  相似文献   

19.
瑕疵行政规章形态与成因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规章,在我国指法律授权的一定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我国的宪法、组织法等明确规定,只有国务院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才能成为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①国务院的若干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3款推定,也具有制定行政规章权。在我国,行政规章属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十分突出:首先,行政规章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现代社会中行…  相似文献   

20.
地方规章是地方政府依法定职权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立法的一种重要形式。它调整着各地行政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是地方政府进行管理的主要手段。我国地方规章的制定权,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51条第1项中规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这就是说,现在只有省级和少数市的政府才有权制定地方规章。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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