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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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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胡锦涛主席以第39号主席令正式公布,明年3月1日起施行.做好<公证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是当前司法部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部党组对学习贯彻<公证法>的工作很重视,在<公证法>通过的当天,就向全国各司法厅(局)下发了学习贯彻的意见,对全系统学习贯彻<公证法>进行了部署.下面,我就<公证法>的学习贯彻问题讲三点意见.  相似文献   

2.
《中国公证》2005,(11):8-12
一、公证的性质 公证的性质说的是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属性问题.这个问题众说纷纭,两大法系对公证人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什么作用看法基本一致,但对公证性质的认识差异较大.原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公证法(草案)>的说明时,首先简要回顾了公证性质的来龙去脉,先提到<公证暂行条例>对公证性质的规定,讲到200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明确提出,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要尽快改为事业体制,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义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法人.公证处从国家公证机关转变为事业法人.  相似文献   

3.
《中国公证》2005,(9):1-1
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公证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雨变革,终于迎来了自己的行业基本法,它是公证事业积极应对社会形势发展、完善公证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与市场经济密切联系,也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它的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4.
九、关于公证协会 《暂行条例》没有关于公证协会的规定。《公证法》第4条规定了公证协会的性质、设置和职责等内容。  相似文献   

5.
赵海鸥 《中国司法》2005,(10):30-31
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并将于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公证法》的颁布实施,为全国广大公证人员依法从事公证执业活动,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公证员协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公证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我国公证制度逐步走向成熟。正确理解《公证法》,做好《公证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近日,本刊就《公证法》有关问题采访了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记:与…  相似文献   

6.
记: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已正式施行。《公证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公证工作实现法制化的重要标志。请您谈谈我国公证工作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的使命。吴:《公证法》的颁布实施,是推动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司法制度,加强公证立法,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证等手段推动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公证法》是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是规范公…  相似文献   

7.
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正式施行。《公证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证工作的法律。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依法推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8.
王丽端 《法制与社会》2011,(28):26+30-26,30
《公证法》的出台,改写了传统公证的历史,使得公证原本应有的“公”含义似乎弱化了,因此,有必要重新透视和分析公证之“公”内涵。  相似文献   

9.
《中国公证》2006,(3):22-22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司法部决定,从2006年3月1日起,将司法部所属的长安公证处整体移交北京市政府管理。2月28日上午,司法部、北京市政府在北京市司法局举行了交接仪式,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出席并分别讲话。  相似文献   

10.
1999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之后。中国公证员协会正式从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分离出来。开始独立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万事开头难”,协会的组织建设和职能建设如何开展?管理职能如何落实?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公证工作特点的行业管理体制?针对这些问题,协会在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上进行了研究。明确  相似文献   

11.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证法》,是我国第一部公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公证制度、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公证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列为年度工作的重点,吴爱英部长亲自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相似文献   

12.
2006年3月,全国公证行业盼望已久的《公证法》颁布实施。这是一部奠定中国公证制度基础的法律,贯彻实施好《公证法》,是我国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此,浙江省司法厅党委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克服困难,依法实施,并收效明显。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公证》2006,(1):12-18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公证事业取得可喜成绩 (一)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多年来,在做好传统民事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公证工作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社会事业大舞台,公证服务领域逐步延伸到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的许多方面,成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制力量.全国公证业务稳步增长,年办证量已连续7年超过1000万件.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公证》2006,(1):7-11
这次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公证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证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有关具体工作,段正坤同志还要进行具体安排,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5.
薛春喜 《中国公证》2005,(11):13-16
二、<公证法>颁布的意义 (一)<公证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 新中国的公证制度是借鉴前苏联公证制度创立形成的,并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建国初期至1959年,为新中国公证制度的初创时期.1959年至"文革",为公证工作停滞期,除基于国际惯例办理的少量涉外公证外,国内公证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相似文献   

16.
《中国公证》2007,(9):5-10
2007年8月28日上午.司法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两周年座谈会暨第四届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表彰仪式。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出席会议。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座谈会上讲话.中国公证协会会长段正坤讲话并宣读了中国公证协会《关于授予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等27个公证处“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和曾庆云等30多名同志“全国优秀公证员”称号的决定》。会上,大家共同回顾了贯彻落实《公证法》两年来所走过的历程,总结了《公证法》颁布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了第四届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并谋划了公证事业的未来和发展,以期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港澳办、国台办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以及司法部有关司局、中国公证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公证员代表、第四届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7.
一、缘起 中国公证协会加入国际拉丁公证联盟时,时任司法部副部长、现任中国公证协会会长段正坤先生曾在人盟仪式上指出:“(这)不仅标志着中国的公证制度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制度被联盟的各成员国所认可,也标志着中国的公证制度已成为世界公证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域外公证人也为抵御英美法系入侵的力量因此得以壮大而欢欣鼓舞,但毋庸讳言的是,当下的中国公证与欧陆盟员国之公证尚存在全方位的差距。单就公证事项的设定而言。  相似文献   

18.
《中国公证》2006,(6):14-16
据悉,在公证业内具有小公证法之称的<公证程序规则>,已于2006年5月10日经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吴爱英部长于5月18日签发第103号司法部令予以发布,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是对2002年<公证程序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修订,与原<规则>比较,修订后的<规则>在内容上有什么变化?在公证业务实践中又将起到怎样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  相似文献   

19.
六、关于公证员的任免和职业保障 按照《条例》第8条规定,具有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资格的人员符合一定条件,以及其他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任过审判员、检察员职务的,均可以被任命为公证员。这种制度安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有合理性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对公证行业准人条件的规定标准过低、程序不规范,已经不符合法律职业化的标准和要求。自2002年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后。司法部在推进公证队伍法律职业化建设进程中作出了重大改革举措,要求必须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选拔录用公证员;45岁以下达不到本科学历的公证员。要在2006年年底前达到本科学历:公证员每年必须接受40小时的业务培训。《公证法》确认了公证改革的成果,规定担任公证员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两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公证法》第19条还规定了其他可以担任公证员的条件,即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具有高等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并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律师。由于这些人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司法实践经验,由他们来担任公证员能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符合公证队伍法律职业化建设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公证》2013,(9):4-7
2013年8月28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公证法》颁布8周年之际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以“改革让公证事业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为题,从法治功能和社会价值日益彰显、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逐步健全、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公证队伍执业水平不断提高、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五个方面.总结了公证法颁布八年来公证行业在不断深化改革、推进自身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阐明了改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揭示了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也永无止境.公证工作必须矢志不渝走改革之路的深刻道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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