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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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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伟 《财经法学》2015,(6):55-65
财政虽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但如果没有法治的系统保障,财政也就难以真正发挥作用。法治财政并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现行《宪法》的内在要求。现行《宪法》不仅为中国的法治财政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而且已经为法治财政建立了制度平台。无论是财政权的来源、财政权的实现形式,还是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税收立法权的归属,抑或是财政平等主义,都可以从现行《宪法》中找到答案。正如所有的宪法制度一样,中国的财政宪法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权威性不够,且未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而宪法的真正意义在于实施,其生命力和影响力也在于实施。可见,行宪、护宪、坚持宪法至上,既是新时期"中国梦"的核心要义,又是落实"依宪治国"精神的关键之举,还是法治财政实现的重要依托。主张财政立宪主义,并不是期望在短期内大规模修宪,更不是试图抛开现行《宪法》另起炉灶,只是希望现行《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能够得到真切贯彻。唯有如此,中国的财政法治才有希望实现。  相似文献   

2.
秦勇 《河北法学》2012,30(7):2-11
“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主要利用土地出让法律制度和土地税费法律制度来获取财政收入以充实本地政府财源的行为.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引发了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对负效应的分析显然更为重要.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有其深刻的制度成因.解决“土地财政”的法律措施是完善财政收支法律制度,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限;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3.
土地财政综合症关涉政府财权与事权划分、农民土地权益保护中的政府土地行为约束、宏观调控中对地方政府土地融资及房价调控的问责。这三个问题都涉及地方政府,都关乎土地,且都属于宪法制度层面。上述三领域的制度变迁互为因果,互为条件,三个领域制度创新仍然有赖于转型时期的恰当时机和恰当步骤。  相似文献   

4.
谭道明 《法学》2014,(4):118-125
再民主化后的巴西曾先后爆发三次地方债务危机,制度根源在于1988年宪法在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的不当分权。在2000年之前,巴西联邦政府多次试图通过中央救助化解地方债务危机,均告失败。2000年以后,卡多佐政府以《财政责任法》防控地方债务风险,以审计法院作为监督机构,取得成功。巴西经验为我国防控地方债务风险提供了若干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5.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经济法的契合点在于法律制度现代化。预算法不仅事关政府之间有限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也涉及权力民主化运作。如何实现"亚宪法"预算法现代化是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步骤。为此,应当以"权力结构—决策方式—预算结果"为框架,讨论现行《预算法》存在的"议会至上"与"政府主导"的结构性失衡、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切割不均衡、决策方式中"碎片化"等诸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预算法修正案》加以评述。《预算法修正案》强化了人大预算监督权力,实现了预算由"政府管理工具"向"管理政府工具"的转变,但其并未解决预算权力结构及决策方式所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王平  刘慧勇 《法学杂志》2012,33(5):77-81
对房地产调控的税收措施相对比较完善,但"土地财政"却消解了部分税收调控作用。要改革财政体制,在体制内增强地方财力,改变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取消对个人自住房产免纳房产税的规定,强化土地增税清算、完善并严格执行"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政策,降低房产交易价格,抑制投机购房,发挥财税制度对房地产的调控作用。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在今天中国的理论与实践中饱受争议。有学者主张放开农村土地的自由流转,改变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现状,使农民从土地增值中获益,进而彻底废除集体所有制,实现土地私有;有学者则认为需要认清农村的现实和农民的需要,正视"土地财政"的积极作用,主张"土地发展权"国有。所有这些主张都未从宪法角度对现行《土地管理法》所设立的相关制度进行分析,也并未从宪法角度分析农村土地制度中集体与个体的权利属性与权利边界,因此有必要对宪法第10条所确立的农村土地制度以及"集体所有制"进行规范上的分析,结合土地制度的历史演进、现状与宪法的变迁,对"集体所有制"中国家、集体、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重新界定,并对《土地管理法》所确立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进行合宪性分析。  相似文献   

8.
赵谦 《法商研究》2014,(2):58-66
土地整理权属应从宪法寻求其根本依据。"宪法依据"问题在本质上可分为"立法为什么要依据宪法"、"立法依据宪法的什么"、"根据宪法如何科学地立法"三个层次。运用规范实证分析方法逐次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0条规定之自然资源非私有、土地非私有原则,可以厘清我国土地整理权属设置的宪法依据,进而确立自然资源非私有原则指引欲开发之未利用地、土地非私有原则指引欲整理之低效耕地的宪法依据适用路径,最终实现整合相关立法以便对土地整理权属设置予以类型化科学规定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作为我国宪法上的人权原则确立的。它的确立并非仅出于功利主义考虑,而在于申明了宪法之为宪法的规范意涵。对它的理解,不仅要认识到人权原则在提升权利观念、完善宪法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宪政建设的深远影响,而且也要认识到人权原则在宪法结构、旨意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同样,人权原则的实现并非仅指人权保障的制度完善,更重要的或许是把它置入规范宪法的视野中予以重新审视。  相似文献   

10.
曾赟 《河北法学》2006,24(3):93-98
宪政之维的刑法可谓刑法"宪法化"了.刑法的目的不仅保障社会中善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保护犯罪人的权利.刑罚的执行不是给罪犯带来痛苦,而是要注重如何保障罪犯的权利.国家的刑事政策与自由、平等、法治等宪政理念紧密相连,其目的在于个人自由之保护,而不是警察国家模式所追求的刑事政策的惩罚性.刑法"宪法化"最重要的标志是刑法司法必须接受宪法的限制.美国式违宪审查模式与德国式宪法诉愿模式将宪法对刑法的限制加以建制化.  相似文献   

11.
财政立宪主义:我国宪法时刻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的第四次修正必将开启一个新的法治里程,一个稳定的宪政结构和常态性的宪政体系终将得以完成,我国正在经历一个重要的“宪法时刻”。近年来公共财政制度的建设担当了“宪法时刻”的重任,人大制度完善的重要途径是通过审查预算进行的。财政立宪理论研究的宗旨正在于探索财政因素在宪政建设中可能的作用机理,目的在于对我国的宪政发展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2.
1990年后,台湾当局通过"修宪"、修法、"释宪"等方式多次策动对"违宪审查制度"的改革,台湾地区"司法院"于2006年拟定的"宪法诉讼法草案"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改革方案。"宪法诉讼法草案"集中体现了台湾地区"违宪审查制度"改革的方向,即在模式上从"会议-法庭"双轨模式到"宪法法庭"模式转换,在制度上建立司法化的审判制度等。然而,"宪法诉讼法草案"存在修法内容混乱和修法方法杂乱等诸多问题,其原因在于台湾当局试图通过推动"违宪审查制度"改革实现所谓"台湾法理独立"。  相似文献   

13.
论合宪性推定之政治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合宪性推定是宪法适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合宪性推定存在之法理源于宪法不仅具有法律性,而且具有政治品性。"政治问题"排除审查的政治逻辑与合宪性推定原则的政治逻辑是相通的。合宪性推定的存在不仅在于国家权力的分立性,也在于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依赖与尊重。合宪性推定方法的运用总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以往中国宪法注重政治性而弱视法律性,时下须调节宪法之政治性与法律性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4.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之基本问题研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处理,有必要采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相结合之新途径进行分析,从探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命题高度出发,高屋建瓴对影响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现实问题予以研究。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涉及的地方自治和垂直管理等问题上,应该通过宪法和其他宪法性法律坚定不移又循序渐进地推行和拓展地方自治制度,并严格控制垂直管理的设定,从而使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和关系处理中充分体现现代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个历史文本 ,“五四宪法”展示了现代宪法之理念及理想 ,其内在体系具有逻辑自洽性和价值合理性 ,然而作为一个制度实体 ,“五四宪法”的外在运行却遭遇无以化解的困境。“五四宪法”遭遇困境之根源在于宪法认同之缺失与宪法权威之缺位。鉴于宪法之为权威所凭借的民主、法治、人权等价值理念未被习识和采信 ,以宪法为最高权威之法治未能成就 ,在宪法文本和社会现实之间于是出现断裂。“八二宪法”秉承“五四宪法”的价值理念 ,因而“五四宪法”的历史境遇对当代宪政建设仍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6.
欧树军 《中外法学》2012,(5):990-1013
如果说政治权力的配置是宪政体制的核心,那么作为任何政治共同体存活须臾离不开的血液,财政权力就是最不可或缺的政治权力,财政权力配置堪称所有政治体制大厦的根基。财政权力配置有自身对权力的政治分工和权力制约规则,财、人、事的合力决定着其他政治权力的运行机制及其实效。收入、支出、转移支付、预算、决算和审计六项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组成的财政权力配置,以宪法、税法、预算法、转移支付法等宪法性法律为主要表现形式,是最可能"看得见的宪政",也是最关键的宪法实践。由是观之,1994年的中国分税制改革,前所未有地重新配置了共和国的财政权力,可以说是中国宪法实践的一次影响深远的重大转型。而围绕分税制改革及其实效、历时三十余年、今天仍在持续的社会大辩论,也表明有必要从静态宪法观转向动态宪法观,把宪政视为不断自我修补、永远臻于完善的动态过程,这将有助于发现鲜活的中国宪法规则。  相似文献   

17.
《现代法学》2019,(3):69-82
2014年《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是对我国《宪法》加给政权机关的环境保护职责的立法表达。因为《宪法》早已确定了保护环境的国家使命、基本国策,遵循宪法规定,我国其他一些单行环境法也有关于政权机关环境质量责任的规定。2014年《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是"积极责任"或"建设性责任",而非不利法律后果。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另一面就是保护环境的权力。宪法、法律在加给地方国家机关维护或提高环境质量责任的同时,也赋予它们保护环境的"建设性权力"。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实际上是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对于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履行来说,更急需做的不是设计出对政府"问责"的方案,而是加强推进地方政权机关履行保护环境"积极责任"的制度建设,包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质量目标主义指导下的总行为控制制度和以改善流域等空间环境单元环境质量为管理目标的区际环保合作制度。  相似文献   

18.
《法律科学》2015,33(1)
我国的财政分权制度、地方政府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地方官员的晋升机制,使我国地方政府表现出强烈的利己特征,税收政策和征税行为被地方政府作为策略性工具用于GDP和税收收入的争夺中.地方政府间的税收不当竞争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扭曲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背离了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法定原则,导致非法治赋税模式的生成,并对市场个体的偷漏税行为形成激励.在法治背景下,构建税收协调、税收信息交换等软法治理机制,建立财政民主制度以保障辖区居民“用手投票”权的实现,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保障纳税人“用脚投票”退出机制的运行,通过宪法制度确定财权事权划分,改造现行诉讼制度以实现税收竞争纠纷的公正处理,是治理地方政府税收不当竞争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19.
《北方法学》2018,(1):150-160
《宪法》第10条通过将不同空间位置的土地归属于不同公有制主体的方式确立起了土地产权制度上的城乡二元结构。这一土地产权结构客观上造成了《宪法》第10条第1款与第3款之间的逻辑矛盾,也造成了城市化进程中"入城"集体土地产权归属的宪法难题。既有研究均将这一矛盾的根源归结于《宪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实际上,这一矛盾的症结既非"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也非征收必须满足公共利益需求的规定,而在于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转换方式不完善。通过修改《宪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将征购作为与征收并列的土地产权变动模式,不仅能够在不改变宪法既有规定含义的前提下消解第10条第1款和第3款之间的矛盾,也为解决"入城"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和变动模式提供了宪法依据。  相似文献   

20.
田雷 《中外法学》2012,(5):927-951
在重新发现中国宪法的理论自觉下,本文以中国宪政模式为题,以"差序格局"、反定型化和未完全理论化合意为关键词,层层递进发现了中国宪政的一种结构性面向。"差序格局"是中国宪政模式的物质基础,是中国宪法实践和理论思考的立足点。反定型化是"八二宪法"时代的改革策略。中国改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包含并且包容着参差多态的地方模式,这种地方试验主义的宪法允许由下而上、因地制宜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试验。在此基础上,中国宪政作为一种政治整合机制,必须自觉地保持共识的未完全理论化,这不仅是建设一个各得其所的自由社会的要求,还是由"差序格局"政治空间及其内部差异性与反定型化作为特定时期的宪法策略所共同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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