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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网络诽谤构成诽谤罪应坚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标准.诽谤罪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而非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两高”的司法解释将“散布他人捏造的诽谤信息”解释为诽谤行为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应通过修改刑法增加此种行为方式.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包括间接故意.增加“散布于众”之目的要件以限制诽谤罪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2.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厘清诽谤行为的罪与非罪、诽谤罪的自诉与公诉的界限,有利于进一步对网络诽谤行为准确的定罪量刑,从而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3.
我国所特有的"立法定性加定量"的定罪模式,决定了罪量要素作为一种犯罪门槛普遍存在于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中,而成立诽谤罪也需要达到特定的犯罪门槛。"两高"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司法解释对网络诽谤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有针对性的细化,增加的"点击、转载次数"标准和"行政前置模式",促使诽谤罪的"网络门槛"下降,并使得网络中诽谤罪表现出不同于现实诽谤罪的犯罪门槛。诽谤罪的"网络门槛"下降,对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刑法的网络扩张以及指导刑事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网络诽谤行为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其不仅涉及到宪法权利的保护,还涉及到刑法法益的保护。为了准确的打击犯罪,平衡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与自由保障机能,我们首先应当对诽谤、网络诽谤的概念及其外延进行深入研究阐述,其次应对网络诽谤的罪量标准进行定位和具体认定,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认识和对待网络诽谤罪。  相似文献   

5.
诽谤罪在网络时代发生了性质转变,尤其在既遂标准上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诽谤罪。网络媒介的兴起使得网络诽谤的规制必要性增加,处罚也相应提前,对诽谤罪是危险犯还是实害犯的争论也随之展开。其实,无论是危险犯还是实害犯的定位都有以偏概全的嫌疑。网络诽谤中存在传统模式与新型模式两种,传统模式中,以少数人为受众,以信息散布造成贬损他人名誉的实害结果为既遂标准;新型模式中,以多数人为受众,以发布和放置行为为既遂标准。  相似文献   

6.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又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对网络诽谤行为的定性存在着罪与非罪、自诉与公诉的界限问题,并且涉及国家公权力的合理介入。结合网络诽谤行为自身的特点、刑事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价值选择,对待网络诽谤行为的定罪宜宽不宜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宜缓不宜急。  相似文献   

7.
新媒体作为现代传播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具有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广泛性、信息平台的数字性与多样性、信息交流的自由性与持续性和信息受众的平等性与互动性等特点。因此,在新媒体的背景下,诽谤罪在认定散布行为时应考量"公然性"的条件;在认定损害结果时应着重传播手段的严重;在认定犯罪主体时应根据不同的传播方式区别对待;在认定犯罪主观故意时应当包括间接故意,以此对诽谤罪进行准确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8.
公民的名誉和人格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应以《刑法》为依据,从犯罪的客观特征分析侮辱罪与诽谤罪的主要差别。  相似文献   

9.
造成精神损害与身体损害的行为具有相同的法益侵害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提出内源性精神病不宜鉴定,致使此类行为在实践中难以处罚。通过将精神损害造成被害人自伤结果归因于行为人的损害结果,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当行为人出于主观故意,造成精神损害程度较重,并造成他人自伤结果的情况下,不宜认定为侮辱罪、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而应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相似文献   

10.
网络诽谤犯罪的“情节严重”应当综合判断,否则容易造成机械司法和不当出入罪现象,进而导致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不当介入与过度限制。作为一种整体的评价要素,诽谤罪“情节严重”应当同时满足构成要件中危害行为的“情节严重”和危害结果的“情节严重”,不能只做简单、片面的形式判断。需要在达到入罪门槛基础上,对诽谤行为的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效果方面是否足以危害公民名誉进行实质审查,将情节犯的判断拆分为诽谤内容的虚假负面性、诽谤手段的传播公然性、诽谤后果的恶劣严重性等要素逐一评价。对于溢出基本构成要件的其他情节,如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被害人因名誉受损而自杀等,应当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量,情节严重的可从重或加重处罚,避免量刑情节严重性与定罪情节严重性含糊不分、替代使用问题。诽谤罪“情节严重”综合判断应当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情节、非构成要件情节的先后顺序审查,力争在司法办案中实现更高水平的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的有机平衡。  相似文献   

11.
网络诽谤是利用网络平台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相比,网络诽谤具有影响力大、隐匿性强等特点。近年来,数起网络诽谤事件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打击网络诽谤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却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相似文献   

12.
论诽谤罪成立之宪法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诽谤罪是侵犯名誉权的犯罪,其基本行为方式就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表达一定的言论,因此诽谤罪的刑法适用必然对作为宪法权利的言论自由权形成一定的限制。同时,言论自由权对于公共权力之监督和民主政治之正常运作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其充分实现,必须对诽谤罪的成立进行合理限制。这种限制是在引入宪法规范和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对犯罪构成要件作限制解释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3.
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就其性质而言,是表明违法性的构成要件要素,因而应该是故意的认识内容。但是诽谤罪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规定,有的突破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性质,有的则是准兜底条款。对此,应该用刑事政策来解释司法解释中突破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性质的规定,对于准兜底条款当通过把握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和坚持综合标准原则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4.
随着自媒体交流、维权、动员、参政、监督等功能的进一步深化,"被时代"现象对青少年社会化进程带来的影响在日益强化。其正面影响是利用网路表达诉求;关注社会关心民情;网络监督推进政改。负面影响是语境负面,以偏盖全;不易查实,极易扩散;随意夸大,诋毁政府。直面"被时代"现象,应该使青年充分认识到:"被时代"现象体现了政府开始更加关注民意、关注民生;说明了中国越来越民主,老百姓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政府有关部门在接受老百姓的意见;折射出人们权利诉求在觉醒,也正在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改进官僚主义作风。剖析"被时代"现象,在深层次上,应该进一步引导青年:理性看待事物,认清事物主流;善意利用网路,关注青年成长;防止愤青语感,化解消极情绪。  相似文献   

15.
涉及"网络言论自由"的案件如今已屡见不鲜,纵观我国现行立法,在有关网络诽谤犯罪的预防与惩治过程中暴露出理论研究滞后、司法实践尺度混乱、司法解释缺失以及监管秩序不完善等漏洞。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互联网犯罪日益猖獗的现象使人束手无策,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及时介入、充分保障网络环境有序发展,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论商业诽谤行为及其民事法律制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公开对特定商事主体及其财产或财产的品质等进行诋毁 ,造成其经济利益损害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 ,我国仅仅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禁止 ,具有一定的不完善性。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 ,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民事法律制裁 ,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 ,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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