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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现代法学》2016,(2):3-14
就像舞台上的演员会受制于幕后的导演及编剧,在比较法学的理论表象背后,也有一些决定着比较法学走向的因素。其中,比较法学研究者所在国家及其法律在世界法律格局中的强弱程度,会影响到比较对象的选择。比较法学研究者在普适主义与历史主义之间的不同倾向,会决定他对法律移植的态度。比较法学研究者在立法者与阐释者之间的不同站位,会决定他的学术理论是科学的还是解释学的。比较法学研究者与政治的关系,也会决定其作品的学术成色与政治成色。通过察看比较法学表象背后的若干因素,有助于增强比较法学研究者的角色意识,有助于洞悉中国法律在比较法学中的地位,同时还有助于从比较法学的角度提升中国的制度能力与文化实力。  相似文献   

2.
参酌国外企业形态整合的最新动向,为投资者提供多样性、便捷化的企业法律形态选项,从而达到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目的,是企业法律形态研究的出发点所在。我国企业法律形态的研究尽管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率性而言的策论彼此争鸣,仔细推敲起来却难称人意,基础理论的研究仍然存在深入发掘的空间。本文从企业经济形态与法律形态、企业法律形态与企业法定主义、企业法与企业的相关法律形态三个维度入手,以国外大陆法系法学界关于企业法律形态理论为参照系,认为企业法律形态与经济形态的关联尤其值得重视,不能将企业法律形态与企业法定主义简单等同视之,经济法学应该跳出企业法律形态本体论的范围而将视线进一步延伸至企业的相关法律形态的探索。  相似文献   

3.
一、问题的提出 犯罪是符合刑法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国家从大量的反社会行为中抽出一部分危害性严重的,作为法律上的犯罪类型加以规定成为当罚的行为,这种法律上的类型就是构成要件。因此,一般认为,构成要件就是指刑罚法规所规定的犯罪类型。构成要件作为刑法类型化概念与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罪刑法定主义是构成要件产生的思想基础,构成要件则是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基础性工程和体现。有什么样的罪刑法定主义,就有什么样的构成要件类型。...  相似文献   

4.
比较法学派是国际私法中继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学派之后的第三大学派。比较法学派的科学立场和研究方法使它既避免了普遍主义学派的那种脱离现实中的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而在抽象的真空中进行理论推测的不足,也避免了特殊主义学派的那种仅仅站在本国立场上,对先前国内司法判例和个别法官观点进行纯粹实证主义分析的缺陷。因此,比较法学派客观地认识到了国际私法的实然性与应然性之间的矛盾,并以化解这一矛盾为契机,促使国际私法从实然走向应然,使之成为沟通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一座桥梁。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现阶段我国法学理论界盲目推崇外国立法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剖析了比较法方法论的首要问题,并对当前法律比较时最需要考虑的两个因素法系与国情给予了详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立法对中外合作企业合作条件的法律性质存在模糊认识。实践中,合作条件不进入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似乎已成“行内惯例”。这种高度一致的选择不能简单归为对立法的懵懂无知,可能恰恰折射出投资者的实践理性。但合作条件不进入注册资本并不意味着其不构成合作企业资产,不能用于清偿合作企业债务。合作条件能否进入合作企业资产,取决于合作条件本身的性质,以及投资者是以何种财产、该种财产的何种权利作为合作条件。实务界应当采取区别主义立场,许可合作方在以土地使用权以外的财产或权利作为合作条件时,可在合作合同中约定是否向合作企业转移财产权,从而决定该种合作条件是否构成合作企业资产。而且,对合作条件的验证应当具有双重的功能,将验证等同于验资的立法思维值得检讨。  相似文献   

7.
《判例与研究》2004,(2):F002-F002
庞德的法学思想主要包括:1.提出社会学法理学的纲领,认为法学研究应该着重:(1)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实际社会效果,而不是封闭的规范体系和概念;(2)结合社会学和法学研究,为立法作准备,立法研究不仅要考察相关  相似文献   

8.
法律社会学的科学背景和科学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一门学科的产生和建立,必有其独特的背景。由当时科学研究发展因素构成的背景,我们称之为科学背景。所谓科学研究发展因素,主要是指当时某门或某几门学科的深化或分化以及学科间的交叉渗透、综合杂交。法律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有其特定的科学背景,这就是社会学和法学两大人文基础学科的发展深化和交叉渗透。①一门学科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学科名称的确定性,所以在此需要先讨论名称问题。人们常常把社会法学又称为法律社会学严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单就SociologyofLaw的译法来说,自然以“法律社会学”或“法社会学”…  相似文献   

9.
国际私法的实质主义法律选择方法注重相关实体法的具体内容,而不像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那样强调立法管辖权的选择。12世纪意大利后注释法学派代表人物阿尔德里克的"结果选择理论"是实质主义法律选择方法的早期形式,20世纪美国著名冲突法学者利弗拉尔的"较好法律说"则是实质主义法律选择理论的典型代表。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法律选择方法的对立的实质在于法的确定性与公平性之间的矛盾。在调和两种价值追求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德国1999年《民法施行法》修正案与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相比更加有效。  相似文献   

10.
"王卫明强奸案"引发了学术界对于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激烈争论,理论界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对立局面。本文从法律解释的途径,通过文义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与比较法解释等不同的解释方法,论证了将婚内强奸纳入强奸罪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符合国际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11.
袁勇 《南大法学》2023,(5):1-19
合法性是法学基本概念之一。规范是能够发挥指引与评价功能的最小法律构成要素,故最小合法性即合规范性。合规范性是规范与事实构成的关系属性。规范指使人该当做什么,它们不像命题那样描述世界,也不能像命题那样被事实符合。从字面上看,合规范性是行为者遵从规范造成的事实契合规范,但难题在于事实与规范在何处相符?合规范性究竟指的是什么?根据规范非认知主义(表达主义)与可能世界语义等原理可断定:规范的异名同实体是有权立规主体按照既定方式通过规范性语句表征的规定性事态。这种规定性事态就是事实契合规范之处。进而根据事实与事态的例示关系,即可界定合规范性的事态例示概念——行为者遵从规范所造成的事实是规范所表征规定性事态的例示。  相似文献   

12.
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教授一生著作等身,其研究领域涉及公法学、法哲学、国际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他创立的"纯粹法学"理论在中国影响颇深,学习过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人多少都会对其"极端纯粹"思想所表现出来的天真可爱留有印象.  相似文献   

13.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上)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霍宪丹  刘亚 《中国律师》2000,(12):67-70
一.法律职业的产生与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源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中,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法律职业在现代西方社会的相对“自治”和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化已成为西方法律最重要的传统特征之一。在西方国家,法律职业是指“以通晓法律及法律应用为基础的,职业”(《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法律职业者是一群精通法律专门知识并实际操作和运用法律的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他们受过良好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运用法律…  相似文献   

14.
日前去浙大紫金港校区给法学新生做了一场讲座,主题是“怎样进入法学的思维?”间中谈及我们法律人在进行法律思维时,如果真的像1885年美国的霍姆斯大法官在萨福克律师协会的晚宴上所说的那样“只有一个共同准则,那就是法律”的话,那也有可能会踩入法律思维中所可能隐藏的陷阱,这是因为法律本身也可能是“有问题”的——从法学内部立场加以转述,这至少可以说法律也是可能被质疑或被批评为是“有问题”的。  相似文献   

15.
燕树棠在留美研习法律期间受到社会法学思想的影响。燕树棠坚信社会哲学派和社会学派法学将取代19世纪的分析、历史和"理学"三派而成为新的潮流。他对新学派的法律目的观、制裁观、公道观、自由观及法学研究方法诸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其范围已经涉及今日法社会学学科规训的大部分内容。燕树棠是西方社会法学思想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推动人之一。  相似文献   

16.
《北方法学》2022,(1):50-65
公司形态是自然进化与法律演化交互作用的产物。公司法律形态是对公司构成要素的法律配置,它既使公司形态得以健全,又因标准化导致法律与现实的脱节或偏离。公司法律形态始终面对着现实选择和法律重构,创新之路是将有活力的组织元素杂交塑造成中间公司形态。公司法律形态既不能极端化为杜绝自治的安排,也反对抛弃法定原则、追求绝对自治而走向另一极端。我国公司法应区别不同公司形态,对上市公司以及牵涉第三人利益的外部关系强调法定化;对小型封闭公司或纯粹公司内部关系进行弹性化设计,留足公司自治空间;增加和创新小公司法律形态,从而为小额投资者提供选择机会;确立公司联合经营的法律形态"公司集团",并建构积极与消极有机统一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7.
企业形态法定主义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形态法定不应被理解为立法设定的企业形态标准应当是严格而封闭的。法定企业形态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企业形态的抽象概括。企业形态法定为法律对现实中不同形态企业的规范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形态的典型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以适应现实中众多不同形态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和众多不同投资者合理的现实需要,从而鼓励投资。同时,立法应重视建构企业类型,以弥补作为概念的企业典型因具有抽象概括的性质而存在的不足。当现实中的某种企业形态有单独立法需要时,应该及时立法以创造新的法定企业形态。目前,我国以责任和组织化程度为标准划分的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企业形态立法过于概念化和封闭化,而适应不同合作社形态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8.
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本土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左卫民 《法学研究》2009,(2):107-120
目前学界关于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定位存在一定偏差,这一判断在实证与比较法的分析进路中可以得到确证。由于当下中国刑事诉讼既有传统因素,又受到现实情况、国际因素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因此它的现实模型具有多样性、变动性与矛盾性特点,但在整体上是过渡式、转型式的,同时也是一种国家本位主义的诉讼形态。未来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构建要考虑实际存在的多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遵循本土主义、现实主义、演进与建构主义、创造主义等原则,力争形成一种“本土主义的现代型”刑事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9.
喻中 《现代法学》2003,25(1):29-35
权力是法学基本范畴之一,借鉴历史学、人类学的成果与研究范式,其起源可以用两种有代表性的理论模式来解释:一种是以北美易洛魁人为代表的氏族——部落模式,另一种是以中国“五帝”为代表的酋邦模式。从比较法文化的立场上看,权力起源的不同模式揭示了不同类型的权力形态和法律传统。  相似文献   

20.
19世纪末的法国法学界同时见证了两项学术史的重要改变:自然法学迎来了复兴,法史学也成了法学院的一门重要学科。两种学术倾向同时在此时发展并非偶然。面对“社会科学批判”和“社会批判”的法学亟需一种可以处理社会发展经验的研究方法。史学的研究范式恰好因为对变化和发展性的强调而得以满足此种要求。而且法史学又因为其研究的是过去的法律,所以符合法学作为规范科学的特性。法史学展现的法律发展性促使一种强调内容可变性的自然法理论得以发展。自然法学家也通过对法史学论据的使用为多元主义的法律渊源理论背书,并强调在多种法律渊源之间进行选择和解释需要以自然法为指导。但他们所主张的自然法并非独立于特定的意识形态倾向。此时的自然法内核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它恰恰形成了对社会科学批判和社会学批判的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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