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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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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  相似文献   

2.
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详细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的职权有15项: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司法权。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当前,监督司法工作已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加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4.
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也是最经常使用的权力.宪法规定,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也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政府部门副职领导由党委推荐提名、政府直接任免,不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因而,一直成为人大监督的“盲区”。那么,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对政府部门副职实施监督?答案是肯定的。从宪法、法律规定的相关精神看,实施对副职的监督是必然的。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本区域内的法律监督权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权。”这些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相似文献   

6.
浅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岳具才,张凤鸣提高对人大监督的认识“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既然人大的权力直接来自...  相似文献   

7.
《人大研究》2003,(9):19-24
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做好监督工作 ,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实现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 ,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不断探索 ,做了大量的工作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 ,目前地方人大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监督工作的许多方面还需要探索和总结。我们从甘肃省各级人大主任研讨会的材料中摘编的这组文章 ,是我省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体会、思考和总结。我们相信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 ,人大的监督力度必将不断加大 ,监督的效果也必将不断增强。———编者  相似文献   

8.
成克杰、胡长清等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正义的枪声响过之后,全国人民拍手称快。这表明人民群众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到了极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则应深思:人事监督,是人大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政府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它的监督对象是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9.
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要使监督到位,首先必须认识到位,提高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人大监督具有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具有权威性、必然性和不可替代性。就整个国家监督体系而言,这是法定的权力,不是可监督可不监督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可接受可不接受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依法行使好这项职权,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20年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在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以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为目标,加强法律监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国家权力机关决定的遵守和执行。多年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把法律监督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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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人大开展财经监督工作的探讨赵世选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财经工作的监督,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级以上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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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预算审查监督的法定权限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它反映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方向和政策, 是管理国家政治经济事务,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政府预算实施审查监督, 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职权。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修改过的四部宪法都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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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其实质是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制约。做好人大的监督,特别是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中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的情况依然严重存在,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督促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尤其是没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宪法和法律得以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改进和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要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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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都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国家宪政的角度讲,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可概括成两方面的权力:一是代表人民行使议决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二是监督权,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面,结合各级人大行使职权的实践经验,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有效行使职权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看法。一、行使地方立法权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改革开放20年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个地方性法规(包括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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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地方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张文麒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依法行使这项职权,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树立人大国家权力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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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我国的宪法监督,在机构设置,违宪审查的标准和程序,监督的实践和效果等方面,远不能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尚未把宪法监督全面开展起来。宪法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规定有缺陷。从保障宪法实施的实践来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目前已处理的违宪案件,都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查违宪活动的过程中发现,并依法作出处理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中指出:"有的地方不尊重人民代表大会应有职权,使它不能真正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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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监督方式。开展个案监督的目的在于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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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议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影响独立办案评议这种新的监督形式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宪法第2条、3条、27条、41条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法、检两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只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而不能独立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公检法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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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工作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工作委员会是依法按照一定程序设立的,其组成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是由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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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监督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胡锦涛同志指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也指出“,一定要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些论述精辟地阐释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监督与支持是相辅相成的,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做到有机结合。地方各级人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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