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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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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讼思想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根深蒂固,无讼思想是古代中国人追求和谐境界的价值选择,无讼思想的产生具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的根源。无讼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有当代价值。  相似文献   

2.
我国古代的“无讼”论 ,有其丰富的内容 ,封建时代以“无讼”为价值取向的司法实践 ,在以维护社会安定为目的的思路 ,以及调解对象和方法等方面 ,有许多值得我们今天批判继承的地方。  相似文献   

3.
无讼法律文化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无讼思想产生于特定的历史社会背景,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一方面,无讼法律文化维护等级制度的目的性,导致人人平等法治观念的认同障碍;无讼法律文化“道德至上”的价值取向,也导致民众权利意识匮乏,缺乏法律信仰.另一方面,“无讼”法律文化以调解为主导的多元纠纷解决手段和伦理本位思想,对法治社会构建亦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4.
中国传统的"无讼"思想有其适应当时社会的和谐价值:在思想层面表现为通过无讼的理念对传统道德的实现;在制度层面体现为通过限制诉讼、调解手段平息诉讼、解决争端;在社会民众层面则达到了人们贵和求安的社会秩序追求;在整体社会效果层面则有效地集中了司法资源打击刑事犯罪。"无讼"思想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无讼”的观念在传统中国为伦理思想、国家权力和社会结构所支撑,而从其目的论上讲则在于追求社会和谐与中道,但这种追求不可能在根本上消除诉讼;“无讼”与中道精神相契合,但要达到“无讼”的境界实非易事,而必须仰赖于实践智慧;“无讼”表明了中国人主体自我意识和权利观念的匮乏,但这并不意味着随着今天中国人主体自我意识和权利观念的增强,就可以忽略“无讼”的现代价值,今日之中国依然需要珍视“无讼”这一传统法治资源。  相似文献   

6.
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也是中国古代追求“无讼”法律价值的思想根源,二者对我国目前诉讼调解的盛行具有重大影响。应当促进和合思想现代转型,将其作为设计诉讼程序的价值取向,克服“无讼”观念,限制诉讼调解,并重构和合思想与诉讼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文章以大邑县“无讼社区”建设为例,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视角通盘设计、谋篇布局,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内在规律,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强大合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实现“无讼社区”建设的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8.
法院主导创建"无讼社区"的实践是中国司法的新动态。"无讼社区"的实践具有合理性。司法推动"无讼社区"建设的正当性在于符合司法原理和纠纷解决原理,基层法院作为"无讼社区"建设主体的正当性在于社区法治资源短缺的需要、社区法治社会化的需要、实现政治动员的需要。"无讼社区"未来发展应分三步走,终极目标是实现社区自治,法院变主动为被动,成为"无讼社区"建设的保障者。  相似文献   

9.
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也是中国古代追求"无讼"法律价值的思想根源,二者对我国目前诉讼调解的盛行具有重大影响.应当促进和合思想现代转型,将其作为设计诉讼程序的价值取向,克服"无讼"观念,限制诉讼调解,并重构和合思想与诉讼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法治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制度要求,中国的法治建设,已成为国人关注的政治法律问题。所谓诉讼观念,是指人们关于诉讼制度和诉讼现象的认识、定位和价值判断,以及当发生诉讼时运用诉讼来解决纠纷的期望值。诉讼观念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受到政治、文化、法律、传统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与西方的"法理文化"迥异的是受中国的"礼治文化"影响,中国传统的厌讼和惧讼的产生自有其深刻的思想、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无讼"成为传统诉讼观念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古代的"无讼"观念是和谐理念在司法上的体现。在司法上追求"无讼",真正的目的在于实现和谐。为了实现"使民不争"、"无讼"的理想,古人建立了以"礼"为核心的道德教化体系,对诉来的民事讼争,建立纠纷调解机制。今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古代社会的"无讼"观念对中国现代司法理念的变革与更新的启示如下:1、应重视道德教育在司法过程中的作用,杜绝"法律万能主义";2、在"情理"与"法理"发生冲突时,寻求两者的有机结合;3、树立预防性的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12.
民事非讼程序和诉讼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两大基本形态,民事非讼程序针对民事非讼事件而设,具有独立的意义和功能。我国现行立法没有非讼程序这个概念,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是民诉法中的特别程序。非讼程序仍存在立法体例不得当、基本原则缺乏、裁判方式不统一等问题,因此需要调整非讼程序的立法体例、整合其存在状态、增设基本原则、统一裁判方式并完善非讼程序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3.
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设立,使担保物权在其本身争议不大的情形下,通过非讼程序解决问题,可以在正义、效率、安全等法律价值之间取得最佳平衡。适用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应注意把握好以下条件和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条件,可通过非诉讼程序实现的担保物权的范围,申请主体,管辖法院,法院审查与处理。适用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协商是否通过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的执行法院,当事人可否约定通过仲裁实现担保物权,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的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14.
“无讼”的思想观念来源于中华传统的儒家思想,无讼存在的基础是熟人社会,无讼的前提是不争,所以它不仅是一种诉讼观念,更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人们对和谐的大同世界的向往与追求。治安调解作为秉承中国调解制度渊源,符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一种办案方式,发挥着行政处罚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以封建宗法制度为政治构架,农耕自给为经济基础,儒、道思想竞逐交融的数千年中华文明,常以“无为”、“无欲”、“不争”、“重农轻商”、“重义轻利”等作为共同愿景与追求,于是自然衍生出“厌讼”、“轻讼”、“无讼”的社会观念。  相似文献   

16.
自中国启动法制现代化事业以来,中国人的权利观念主体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无讼意识仍然存在于人们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与法制现代化事业形成了一种张力.一方面无讼意识阻碍了法制现代化事业的推进.另一方面,当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发生冲突而无法调和时,人们规避制定法转而诉诸自己所熟悉的乡规民约来解决身边的纷争.这时,无讼意识实际上起到了一个促进民间法向国家制定法融合和转变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古代的厌讼思想,多源于制度层面的欠缺.司法行政合一而导致审判效率低下.因此,厌讼思想大多存在于各代统治阶层,普通民众不仅不厌讼,反而有健讼的倾向.正确认识厌讼的本质及其根源,对今天农村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建立和谐社会要求各级审判机关引导民众正确认识并利用诉讼,既不能以纠缠细故为刁顽.也不宜一味鼓励诉讼,同时完善非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功能.  相似文献   

18.
孔子“无讼”思想的本意是:通过对民众的道德教化,积极地预防诉讼;当诉讼已然发生之后,重视诉讼,公正地审判案件以化解社会矛盾。准确地解析孔子的“无讼”思想,对于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9.
"和"与"争"分别是中西方法治价值选择的基点,不同价值基点的认可,使中西方做出了不同的价值选择.中国传统法重"德治"、"民本"、"无讼"、"等级有序",而西方传统法注重"法治"、"人本"、"正义"以及"人人平等",这最终促使中西方形成了迥然不同的法律文化,并走上了两条不同的法治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20.
非讼程序是审理非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具有监护、确认、许可、证明及预防纠纷的功能.然而,非讼程序在我国的现状是,立法逻辑不严谨、案件范围过于狭窄、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不健全以及利用率低,不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单行的非讼程序法符合程序设置的发展规律,并有利于构建科学的立法体例和扩充非讼程序的容量及篇幅.建议单行法应扩大非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体系结构采用“总—分”形式,还要特别考虑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非讼程序的救济机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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