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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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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都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依规追究环境破坏责任、实现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上殊途同归。当前,二者衔接不畅的原因主要在于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磋商机制实效性不强,诉讼序位仍有待厘清,证据移送及协同调查规则不明确,生态修复责任需落实落细等。为加强两种诉讼制度的衔接配合,避免不同机制功能重叠和行政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诉前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设置磋商前置程序,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优先顺位;诉中应建立并完善证据移送与协同调查机制;诉后应强化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履行与相应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2.
环境权作为一项新兴的权利,其自提出以来对现存的法律制度形成强烈的冲击。而环境权本身的实现也体现在程序制定方面,这就意味着要创设有效的程序。本文试从环境权的角度,阐述我国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4.
邓嘉詠 《理论月刊》2020,(3):124-13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由政策主导的一项制度,由于缺乏狭义层面的法律规定,致使行政机关作为原告主体的合法性基础欠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本质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方法,对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规则进行解读,并结合实践考察以观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起诉主体不应限定于《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之行政机关,还应该包括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三类原告主体的起诉顺位应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予以确定。具体而言,《若干规定》适用范围内,宜采取"行政机关优先,社会组织次之,检察机关补充"的顺位;《若干规定》适用范围外,则宜采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不分次序,检察机关补充"的模式。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环境侵权诉讼不断增加,司法机关面临着日益增多的环境公益诉讼。但由于我国环境权救济机制和公益诉讼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协调,导致实践中大量牵涉环境民事公益的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立法与现实的冲突,使得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迫在眉睫。本文旨在从必要性、可行性、制度设计等方面论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具体建构,以期能对我国环境保护的法治进程起到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6.
各国在构建民事公益诉讼时有多种模式选择,我国在构筑时应采有条件的三元主义模式,即采检察机关前置审查主义,并辅之以奖励的激励机制,以此为基点来设计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条文。  相似文献   

7.
虽然现行法律没有对检察机关可以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个别地区检察院以原告身份提起了公益诉讼并得到法院的认可.然而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在实践与理论中仍有较大的争议.从法理、社会管理、公益保护、现行法律四个方面论证得出检察机关不宜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应当立足法律监督职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等现有权能的效用,唯有此才可从源头减少公共利益被侵害.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诉讼在发达国家早已形成一种制度,分析比较各种模式的优点与不足,借鉴先进国家的环境公益诉讼模式,有助于建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采取开放的、多元化的模式,以民事公诉、团体诉讼为主导,公民诉讼、集团诉讼为补充,并协调好国家作用与私人执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环境的一种重要司法救济制度,具有与传统的环境侵权私权诉讼不同的特征。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少相关的立法规定,致使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在司法中存在困境。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其必要性。我国应当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探索正确的构建思路,确立我国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切实保护人们的生存环境。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基本职责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较之普通公民、环保组织或环保行政部门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仅具有职能上和制度上的优越性,同时也具有司法层面上的可操作性。当环境公益遭受侵害,环保行政部门怠于履行职责,或公众又无力或不敢维护环境权益时,检察机关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害行为予以司法上的救济,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的环境诉讼形式,也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与使命所在。  相似文献   

1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2):131-13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其原告具有法定性,目的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可以协助与补充国家机关执法,能够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损害。从我国有关环境诉讼的法律规定来看,与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相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有其特殊之处,尤其是因果关系方面难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简单归纳,司法实践中应采"合理转移说"更为合理。通过考察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各个国家的法律实践,结合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体系的发展现状,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可以从将环境污染推定为损害行为、不过分追求损害事实的证明、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合理转移三个方面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12.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保护环境方面是很重要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而我国现行法律缺少相关的立法规定。应当依据我国的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探索正确的构建思路,通过确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来实现环境保护的社会目标。  相似文献   

13.
蔡小娥 《理论月刊》2005,1(10):112-114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于推动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和行政法治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必须做到:扩大受案范围;修改原告的资格范围;改进费用的承担方式等。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创设了我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规制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然而该规定过于粗陋。本文分析了设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纠纷的可诉性、当事人适格、及诉之类型和诉讼请求等基本问题予以界定。同时,本文认为构建与适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应脱离我国的司法状况和具体国情,而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完善。  相似文献   

15.
公益诉讼是保护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我国有必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较之一般民事诉讼在诉讼目的、起诉主体、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和法院审理的职权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管辖、适用的审理程序等特殊程序制度的构建对于公益诉讼实现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是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16.
丁延松 《青年论坛》2014,(3):110-114
公益诉讼中,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的对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尚未规定明确,这导致司法操作的困境,不利于法治中国建设。应进一步明确收案范围,明确提起诉讼的主体范围,建立配套机制以保证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7.
18.
公益诉讼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几年大量涌现公益诉讼,但结果却是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对此方面的规定尚是空白。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急需在法律层面上建立相关的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9.
索文娟 《桂海论丛》2007,23(1):84-86
环境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趋严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众环境权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建立健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成为当务之急,对于保护环境公益,推动行政权法制化有重要意义。构建原告资格及制定相应的制度,赋予公民、社会团体、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权利,是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0.
黎弘博 《前沿》2014,(5):100-103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生环境污染案件,涉及对环境污染加以救济的公益诉讼问题也备受人们关注。但由于我国法律对起诉主体的资格求,遵循的是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求原告必须与案件争议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导致诸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起诉时即夭折。2012年8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首次通过立法明确了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救济途径。但法律规定非常原则,尤其是涉及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并不明确,本文试图对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进一步进行研究,以完善立法,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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