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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正式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几年的司法实践中,真正能够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很少,赔偿数额之低,赔偿工作难度之大,现行的《国家赔偿法》日趋存在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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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实行以来,人民法院积极受理国家赔偿案件,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人民法院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赔偿程序规定过于笼统的国家赔偿法已显滞后。赔偿程序立法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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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施行后,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常因如何分辨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产生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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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5):11-13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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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在归责原则、赔偿程序等方面改进颇多,但在民行司法赔偿方面的规范却不够细致,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过窄、没有将民行错判纳入司法赔偿范围等。随着我国赔偿案件量的增多和非刑赔偿案件的比重增大,其弊端日渐显露。本文中从《国家赔偿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关系及衔接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来弥补《国家赔偿法》在非刑事司法赔偿的漏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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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已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文针对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通过赔偿协商而达成的行政赔偿协议的属性及其效力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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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年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如赔偿数额较低、赔偿机构复杂、赔偿程序冗长、索赔难等,而德国是较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通过对两国国家赔偿有关问题的比较研究得出的几点思考,对于我们处理类似案件时,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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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国家赔偿法修改以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对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原则性规定以外,国家赔偿法上对刑事赔偿和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举证责任几乎没有规定,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不明确,举证不利的后果往往由处于弱势的赔偿请求人承担。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首次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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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国家赔偿法的优缺点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闲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国家赔偿法),并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较之旧的国家赔偿法有诸多进步之处,体现了我们立法水平的进步和法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但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试从赔偿程序、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方面浅议新法的优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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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公布和施行以来,一些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法的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问题请示我院,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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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雷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20,(7):72-80
《民法通则》第121条起初承担着确立国家赔偿责任的功能。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前后,其分别构成了认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基础规范和补充规范。民法规范在国家赔偿中仍然具有适用价值和空间。在赔偿范围上,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行政登记致害赔偿和瑕疵行政行为致害赔偿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全案适用民法规范;在责任分配上,法院通过适用侵权法上减轻责任、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规则,划定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在时效上,《国家赔偿法》与《民法总则》的差异为民法规范提供了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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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1):45-48
【裁判摘要】
赔偿申请的受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前,而赔偿决定的作出在该法修正之后.其法律适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予以确定。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请求人的权益保护力度更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国家赔偿法的司法解释亦明确规定,2010年12月1日前受理赔偿请求至12月1日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因此,这类情形应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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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赔偿中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共27条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通过完善国家赔偿程序和国家赔偿范围,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完善赔偿费用支付机制等规定,畅通了赔偿救济渠道,加强了公民的人权保障。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国家赔偿法》首次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律地位。同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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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5):8-10
为规范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