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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司法改革需要人民陪审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武延平 《中国律师》2000,(11):74-76
陪审制度是指非职业法官参加法院审判活动的制度。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确立,并一直贯彻执行。建国后,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人民陪审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而且在宪法上也肯定下来,成为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六十年代以后,这一制度渐渐被冷落下来,不仅在宪法上被取消,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具体做法。在法学理论界,取消人民陪审制度的声音越来越高。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它的存在有没有现实意义,就成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一、我国应不应当保留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2.
张玉杰 《法制与社会》2010,(18):159-160
迁徙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并写入宪法,以便促进其保障和实施。建国初期,在我国1954年的《宪法》中也有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但此后的《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户籍制度的多部相关法律法规,则开始对迁徙自由进行限制。我国的1975宪法、1978宪法以及现行的1982宪法都没有对迁徙自由进行规定。这就使得迁徙自由这项关系公民人身自由的基本人权难以得到根本保障和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但是有了一部最好的宪法,如果不能贯彻实施,那么这部宪法就等于一纸空文,不起任何作用.”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律援助制度中的国家责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责任的有无是现代法律援助制度与传统法律援助制度相区别的主要标志。现代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法治社会的一项人权保障制度 ,已经在许多国家的法律甚至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加以确立。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也被规定在一系列国际文件中。我国目前已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但并未形成现代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向现代法律援助制度方向发展的过程中 ,确立我国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尤显必要。  相似文献   

5.
一、警务公开与知情权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文直接规定知情权。但是,根据宪法的现有规定,可以推导出我国宪法是认可知情权的,或者说知情权是一项宪法上的推定权利。首先,没有知情权就不可能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批评和建议权、检举和控告权等宪法权利。如果政府信息不公开,事事保密、处处防范,权利人的上述权利就只能止于纸面,人民拥有的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是一个值得我们充分重视和认真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确立了人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人地位。“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思想和原则,已先后载入新中国成立后的4部宪法之中,被宪法所确认。  相似文献   

7.
关于宪法序言及其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在世界各国的成文宪法,绝大多数都有序言,只有少数国家的宪法没有序言。根据有人统计,在目前世界151部成文宪法中,有序言的宪法就占95部。战后制定的宪法,没有序言的更少,宪法中附有序言,已成为当今宪法发展的一个趋势。  相似文献   

8.
“任何法律都不能没有牙齿,制度只能以责任为后盾,才具有法律上之力,一切以法律形态实现的目的、宗旨、理念、权 利皆是如此。”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也自然不能例外。如果违宪之行为尚能逍遥于法外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话,或者即使产生了法律责任却无从追究的话,宪法又何以奢谈其作为根本大法的权威。更有甚者,其作为法的特征也行将受到质疑。在近现代的法治国家中,宪法无疑是最受推崇的“法中之法”,运用宪法打官司也是在法律生活中并不罕见的。只要我们打开网络,我们就可以看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最  相似文献   

9.
《江淮法治》2012,(24):7-11
十字路口的修宪使命1980年,中国走到了希望与焦灼交汇的十字路口。此时,告别"文革"、拨乱反正虽然已历数年,改革开放、法制重建亦已起步,但"文革"遗毒依然没有彻底退场,甚至寄生于身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如何清算专制主义的累累罪恶?如何修复惨遭践踏的民主法治?如何拯救几近崩溃的国家制度?如何稳定极端混乱的社会生活……所有这一切都亟需宪法重新提供答案,制订一部新宪法由此被迅速提上日程。此时的中国,已经走过了一条坎坷的立宪道路。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虽然确立了许多基本国家制度,但诞生不久便在政  相似文献   

10.
来稿摘编     
建议在全国人大设宪法委员会以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蔡荣桥认为:为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及其秩序,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建立各自的违宪审查制度。世界上有四种类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司法审查制、宪法法院审查制、宪法委员会审查制、代表机关审查制。我国确立  相似文献   

11.
张烜 《法制与社会》2011,(27):18-19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时代,后被世界各国所吸收.但在我国,其不但没有在宪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它相关法律中得到体现,相反还有边缘化的倾向.一事不再理在我国的缺位为我国刑事司法的进步带来了极大的障碍,为了顺应世界潮流、保障被告人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国理应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必须在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总则中规定一事不再理...  相似文献   

12.
(一)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有过四部宪法,如果把曾经起过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也算为一部,则共是五部。它们是:共同纲领、一九五四年宪法、一九七五年宪法、一九七八年宪法和一九八二年宪法。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八二年共是三十三年,前四部宪法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多,这可以表明我国过去宪法的变动是很频繁的。每次要变动,都有政治的经济的原因,共同纲领没有提出社会主义的目标,而我国自一  相似文献   

13.
论宪法申诉权的落实和发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茅铭晨 《现代法学》2002,24(6):80-84
申诉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本文界定了申诉权的概念 ,比较了行政复议制度、政府信访制度与目前行政申诉制度的区别 ,阐述了宪法确立申诉权的意义 ,对我国落实公民申诉权的现状作了客观评估 ,最后着重就发展我国公民申诉制度、全面落实公民申诉权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一宪法的有效实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而宪法实施成功与否,取决于宪法监督的力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世界各国都从本国的国情出发,采取了多种保障监督措施,从而构成了一个国家完整的宪法监督制度。这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违宪审查制度。它是宪法监督制度的核心。能否设立一种权威的、可操作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改革宪法监督体制的关键所在。虽然从1954年宪法开始就确立了我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模式,1982年宪法以及《全国人大组织法》对此作了确认并逐步完善。“从宪法条文的层面上理解新宪法重视宪法的保障机制,比54宪法的…  相似文献   

15.
细细的牙丝 如果暂时的痛楚可能换来永恒的美丽,那些被参差不齐的牙齿所困扰的少男少女,必定甘愿用一根根“钢丝”禁锢住自己,直至美丽降临。事实上,正是这纤细、柔韧、特殊金属制作的牙丝,为我们的世界“勒”出了一个个洁白、灿烂的微笑。 美丽后面,纤细的牙丝却凝聚了非同寻常的技术含量。 这种牙丝称做“镍钛合金牙齿矫形丝”,属于记忆合金产品的一种。在我国形状记忆合金研究领域,只有极少数的几位专家能够掌握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技术。 王宾明正是这几位专家中的一个。王宾明,一位刚满30岁的工学博士,在校期间即开…  相似文献   

16.
朱以青 《政法论丛》2004,(4):F003-F003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走过了曲折的历程。1982年宪法是我国最好的一部宪法,它实事求是地确立了我国各个方面的基本制度,充分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高度结合,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科学性。此后,我国先后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正,增强了宪法的适应性和权威性,使全社会公民的宪法观念、法制观念日益增强。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法院适用宪法的“体制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作者认为我国法院虽然没有宪法解释权 ,但是法院在审理涉及到公民权利的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宪法 ,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尚未确立的条件下 ,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 ,而且在我国现行宪法体制的框架内 ,法院适用宪法仍然有较大的“空间”。  相似文献   

18.
过渡时期理论与1954年宪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54年宪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它基本上确立了我国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以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宪政体制。它的根本指导思想就是用根本法的形式,将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固定下来,为整个过渡时期的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根本法上的依据。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宪法化,在整部宪法的内容上,充分体现了过渡时期的特点和要求。1954年宪法之所以在后来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与对过渡时期理论认识发生偏差有很大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及其在现行宪法中的确立,从某种意义上是总结了1954年宪法"过渡性"的经验和教训。在科学认识并界定社会发展阶段、秉承1954年宪法理念的基础上,实现宪法文本与社会客观现实的结合,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宪法和宪政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论刑事诉讼中反对被迫自证有罪的权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反对被迫自证有罪权利是一定范围内刑事诉讼参加人拥有不得被强迫提供自陷于罪的证据的权利。美国通过宪法第5修正案,将其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予以保障。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该项权利制度在世界各国具有广泛影响,诉讼效益最大化的契合集中于该项制度之中。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方面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与反对被迫自证有罪权利冲突的因素。解决这些冲突,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确立反对被迫自证有罪制度已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保护被害人权利:刑事司法改革的新里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顾敏康 《法学》2007,(6):29-37
犯罪被害人构成一个社会阶层。由于主观认识的偏差和制度的缺失,我国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的研究严重滞后。如果能从宪法层面上确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那这种权利的内涵则远远超出了金钱补偿的范围,还涉及到其他一些十分重要的权利。在关注被害人宪法权利的构建时,人们仍然应当关注对被告人宪法权利的保护。确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宪法权利绝对是一件具有现实的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的事情。然而,要真正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并令其具有可操作性却并非是一件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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