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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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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月 《法制与社会》2011,(11):90-91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可以利用人的智力成果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在当今社会,"知识就是财富"的观念深入企业的经营理念。从法律层面看,将知识产权融入企业的资本中也是为我国新《公司法》肯定的。但是新《公司法》并未明确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形式,这使得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权出资出现了不少争议。本文主要从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作为出资工具的利弊分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2.
3.
企业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玲 《科技与法律》2009,(3):45-47,51
知识产权出资是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八股,但是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适格性、出资比例、出资的权利形态等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仍显不足。完善知识产权出资制度,有助于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进程。  相似文献   

4.
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用做出资的是知识产权而非知识产品,但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都能成为出资标的物。从理论角度考察,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的适格要件应当包括确定性、有益性、可转让性和货币估价的可能性四个方面。从实务的角度考察,专利权出资应当重点审视该专利权的权利类型,商标权出资则应注重筛选不能充当出资标的物的商标权范围,著作权出资需要对权利内容、特征与客体分别审查。  相似文献   

5.
本文首先阐述了知识产权出资的含义,并界定了知识产权的客体。以此为基础,分别对知识产权出资的特点以及我国关于知识产权出资的立法及其价值做出了研究。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适格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春霖 《河北法学》2007,25(3):79-83
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知识产权资本化将成为21世纪一种格外引人瞩目的法律和经济现象.为保证知识产权资本运营安全,至少应当从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适格性考察和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法律承诺两个角度,来探索公司接受知识产权出资风险的法律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7.
邱松青 《法制与社会》2012,(34):262-263
当前科技、知识、信息成为生产的第一要素,这些生产要素在法律层面的变现形式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公司资产中占据的比例逐渐增大。但是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决定其作为出资手段比一般的实体物更具复杂性,修订后的公司法仅仅回答了知识产权是否可以出资的问题,但是缺乏相关的配套制度。出于对接受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安全运行的考虑,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合理、严密安全、切实可行的机制来保障知识产权资本的运行,对公司可能因接受知识产权投资而产生的危险进行防范。本文以知识产权出资为出发点,依据我国现行的法规,系统地分析了特别的投资形式—知识产权,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  相似文献   

8.
本文就<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条款自身局限性以及与其它条款的冲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9.
陈丽苹 《知识产权》2004,14(3):56-59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其本身的财产价值,同时,也是许多公司赖以经营的重要手段和条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知识产权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愈突出,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法定出资形式之一.然而,公司法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的出资需求不甚符合;对知识产权利用中的一些理论概念的模糊认识,亦影响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正确利用.  相似文献   

10.
赵玲 《电子知识产权》2009,(11):29-32,76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日益融入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从而成为公司发展和创新的一大推动力。我国《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但是对于相关制度的设计却尚显缺乏。针对知识产权出资的范围、知识产权出资的适格性、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知识产权出资的履行,以及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供知识产权出资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孙尚南 《法制与社会》2011,(14):295-295
发明,创造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一个民族的创造力直接影响其发展、壮大。那些发明者、创造者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整个民族的进步。这是对别人劳动成果的一种尊重,何况世界需要一种规矩和法则,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发明创造,而发明创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如果没有发明创造,我们的很多困难无法解决,我们也无法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如果不保护知识产权,发明创造的成本就收不回来,就没有人愿意发明创造,最终使大家受损害。本文就中国的知识产权相关现状,分析和阐述了如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促进相关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有限公司出资转让的条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资两合性与封闭性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本文从比较法的视野 ,对出资对外转让的限制条件、确定对内转让条件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出资转让约定条件的有效与否、违反条件转让的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以期能够对完善我国现行公司立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3.
基于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对知识产权资产的动态性利用,论述了知识产权运营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创造价值,实现知识产权保值增值的过程。从战略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运营问题,可以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和战略性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战略具有不同的实施方式。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向第三人转让的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规定存在弊端,公司法应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作出一定的限制,或者原则上允许自由转让,但对因自由转让所形成的一人公司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对外商投资企业将公司的虚股转让应在原则上予以准许,同时对因股权转让而使外资企业公司的性质发生变化,应有明确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方面,我国公司法应对公司股权转让的过户登记是生效要件还是对抗要件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20,(6):66-76
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被许可人的保护,应允许专有许可使用权具有对世排他效力。其中,因权利人的处分行为而发生的排他权转移效果在实体法上是专有许可被许可人得以独立向侵权人行使诉权的基础。权利人在同一许可条件下多次发放专有许可的,在后专有许可构成无权处分。在排他权意义上,在后专有许可被许可人不享有任何权益;在使用权意义上,在后专有许可被许可人是否可以对抗在先专有许可被许可人取决于在先专有许可是否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手段与对抗效力的关系上,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间存在不同考量。非专有许可的被许可人不享有独立的诉权,但可对抗在后受让人与破产管理人而继续使用。  相似文献   

16.
17.
司法实践中,由瑕疵出资引发的瑕疵股权转让问题较为常见,相应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问题引起纠纷不断,本文在对浙江某公司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司法会计鉴定案例解析的基础上,分析了相关的司法会计鉴定及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18.
郑新建  王茜 《知识产权》2010,20(1):82-86
商业特许经营许可他人使用包括商标、商业名称、店徽、经营模式、实用新型、著作权、技术秘密权或专利权在内的一整套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其实质是对知识产权权利的复合授权使用,是对商誉知识产权的经营。商誉权许可使用应该尽早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也是商业特许经营法律调整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9.
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情形下,为兼顾股权转让的资源配置效益与资本充实的信用保障效益,应建构股权受让人出资责任规则。此次公司法修订在司法经验基础上,对该项规则进行了调整充实,但仍有结构性缺陷和应用性障碍。应将认缴制下的出资义务设定为股权负担,由此建构以“物的关系”为表征的股权受让人出资责任规则,并将出资义务履行情形分为三类,分别设置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出资责任:未届缴资期限而转让股权,由股权受让人届期承担出资义务,转让人不再承担出资责任;未按期足额缴资而转让股权,由股权受让人承担出资责任,构成出资违约的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非货币出资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额而转让股权,股权受让人不承担出资责任,由该项出资的转让人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相似文献   

20.
在司法实践中,由瑕疵出资引发的瑕疵股权转让问题较为常见,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也一直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很大争议,文章在对江苏省棉麻公司诉江苏黄海大有公司和江苏黄海农场借款合同纠纷案解析的基础上,分析本案的焦点问题以及探析一下股权转让中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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