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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在法律门外徘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到周末,就别想找到杨军,他会关闭所有的联络工具,一心一意跑到通州与女朋友呆在一起。尽管两人刚相处了三个月,杨军已经在考虑结婚的事情。他经常对同事感叹:“结婚真好!我想结婚!”女朋友是高中学历,家境困难,他表示自己都能忽略。而与此同时,只要网上有前女朋友的信息传过来,杨军也会兴奋一天。跟同事聊天,凡是他说起“我们”曾经怎样怎样,同事知道那一定是他与前女朋友的故事。其实杨军与前女朋友在外语培训班认识时就知道两人将来不会在一起,因为她一心想出国,而杨军只想练好英语为跳槽做准备。那时她刚与一男孩分手,也许是这个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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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坏军婚罪主体认定的几个问题张建田,刘暖宁一凡“与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人是否一律由“未婚者”构成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构成破坏军婚罪的行为人是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具备负刑事责任条件的公民。无论“同居”,还是“结婚”,本人既可以是已有配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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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规定,旨在对军人婚姻关系予以特殊保护,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巩固国防。因此,明确“同居”的含义在实践上是有意义的。目前,在司法界和刑法理论界,对刑法和第181条规定的“同居”一词的含义的解释,大致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同居”是指行为人与军人配偶之间所形成的事实婚姻,即认为“同居”就是事实婚姻。第二种意见认为,“同居”是指行为人与军人配偶通奸的行为,即认为“同居”即是通奸。第三种意见认为,“同居”既不同于事实婚姻,也与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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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和处理非法同居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认定和处理非法同居关系陈苇近年来,非法同居成为我国城乡违法两性关系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尤其在在村一些地区,不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竟占同年结婚人数的50%甚至50%以上。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对非法同居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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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7年10月7日晚,被告人陈某和被害人刘某等四人打麻将赌博,陈某输了钱,刘某则赢了钱。输钱后的陈某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同居男友被告人张某,二人商议找人帮忙,将刘某挟持,以刘打牌作假为由让其“退钱”。次日18时许,陈某和张某邀约一伙人将刘挟持上车至一偏僻的山坡上,张某等人采取殴打和“推下崖去,造成自杀现场”、“挑断脚筋”等语言及持刀相威胁,逼迫刘某当场承认打牌时有作假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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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陈某(女)与李某系夫妻,二人1989年结婚,育有一子。生活中。李某经常打骂陈某。2010年6月25日晚,二人再次争吵。李某持铁管对陈某进行殴打.并用烟头烫陈某下颌.用圆珠笔在其身上写画.陈某不堪忍受,产生将李某杀死的想法。次日凌晨,陈某趁李某熟睡。将家中客厅、卧室的窗户关闭,将厨房内的天然气阀门打开。软管拔掉.使天然气泄漏。企图以此杀死李某。后陈某认为李某已经死亡。便拨打110报警。经诊断.李某没有一氧化碳中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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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83年第11期《论通奸引起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一文中,提出修改刑法第181条的内容,扩大破坏军人婚姻罪的适用范围,我们赞成这一建议。根据现行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破坏军婚罪,必须具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所谓“同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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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女)与张某于1989年11月12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非法同居。同居时陈与张均为十八周岁。同年,陈与张谎报年龄在某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1992年7月9日,张某因故死亡,陈某与其公婆因继承张某的遗产发生纠纷,并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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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区分破坏军婚罪与非罪的界限时,应当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去把握:一是正确认定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结婚的行为;二是侵犯军人事实婚姻关系,构成犯罪的,亦应以破坏军婚罪论处;三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本人也能构成破坏军婚罪的主体;四是与现役军人配偶长期通奸的,也可以构成破坏军婚罪;五是被判处徒刑但未被开除军籍的军人,其婚姻仍应以军婚视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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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系现役军人,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98年10月结婚,2001年8月离婚;2003年12月复婚,2006年2月再次离婚;2006年4月再次复婚。2005年2月至2006年6月间,被告人王某明知张某与现役军人李某某系夫妻关系,而长期与张某同居,并致张某怀孕。后经被害人李某某发现并报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破坏军婚罪是新旧刑法均规定的一个老罪名,但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军人配偶发生情感纠葛的事件会有所增多,如何把握该罪的构成及罪与非罪的问题,是我们司法实务界应当关注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