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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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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竞业限制的合理范围、期限、补偿金、违约金、诚信原则等若干方面,对海峡两岸有关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的法律机制、审查标准、司法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希冀为大陆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立法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2.
在劳动关系中运用竞业限制,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手段,可以防止技术、经营信息被不正当利用,鼓励企业对技术、经营进行大规模投入,保护资本和技术。但不正确地运用竞业限制,却可能侵害劳动者的合同法权益,破坏人才市场和一般技术、经营知识合同法扩散。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中的竞业限制,是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3.
竞业限制关系中蕴含着由多元利益所构成的复杂利益结构,对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应当在利益衡量中谨慎地认定。其中的关键点是将经济补偿的约定和支付作为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和生效要件之一,并将无经济补偿的离职竞业限制协议认定为无效。竞业限制本质上是对竞争关系的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制,其效果优于《劳动法》所确立的竞业限制制度。实践中,应进一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秘密保护功能。  相似文献   

4.
论竞业限制     
李凝未 《法制与社会》2011,(20):107-109
文章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明确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析并阐明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概念及两者的区别;指出我国竞业限制法律规定的缺陷,进而结合案例提出竞业限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建议。其目的是促进人们对"竞业限制"的正确认识,在实践运用中,学习运用不同的法律取得更加公正合理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竞业限制的实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向曙 《政法学刊》2002,19(2):39-41
作为中小企业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限制不正当竞争,引进了竞业限制制度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同行业的公平竞争。竞业限制制度是公司通过契约的方式对劳动者就业权限的某种限制,有必要就竞业限制协议的诚实信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竞业限制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尽管《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可以适用违约金条款,但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却未有明确规范;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以及竞业限制协议中补偿约定不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补偿时的违约责任争议不断.应当通过立法对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约定予以确认,允许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对竞业限制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完善,明确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  相似文献   

7.
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才竞争日益剧烈并导致人才流动加快。许多用人单位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要求员工在职期间的保密义务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来保护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但这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劳动者的权利,特别是竞业限制,由于其关乎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甚至关乎劳动者的生存权,所以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应纳入劳动法讨论的范畴。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上的竞业限制,是约定的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一方面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笔者旨在从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出发,探讨其内涵与立法价值,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并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竞业限制既是立法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劳动者的劳动自由之间作出的价值衡量,也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同法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作出的折衷判断。在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用人单位赖以生产和发展的重要资料的今天,对其加以特别保护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不二之选,竞业限制这一制度最终粉墨登场。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3条,分  相似文献   

10.
正目次一、经济补偿与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关系之拷问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应当如何确定三、劳动合同解除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如何四、劳动者违约后是否可要求其继续履行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旨在平衡保护商业秘密与保障择业自由。近年来,有关竞业限制协议的纠纷呈现逐年增长态  相似文献   

11.
离职后竞业限制法律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却也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生存权。要解决平等就业权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冲突,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合理原则,也应坚持基本生存权优先原则,利益平衡原则。目前,中国竞业禁止制度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导致了司法实践的裁判不一和混乱。本文提出了竞业纠纷实践中经常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分析并且试给出了相关的具体法律建议,以期能为我国竞业限制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和借鉴。  相似文献   

12.
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常采用的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竞业限制合同的效力认识不一致,对于哪些因素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这导致裁判标准的不统一,使企业在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倍感困惑,无法在签订合同时就清楚其合同效力以及合同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法经济学为视角,衡量合同各方的经济利益,并确定判断合同效力应考量的因素.  相似文献   

13.
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公证业务。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重点要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方面对其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把关。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权利主体,应存在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义务主体应严格限制在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范围内。在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对其内容的审查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补偿,违约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14.
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公证业务。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重点要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方面对其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把关。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权利主体,应存在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义务主体应严格限制在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范围内。在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对其内容的审查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补偿,违约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15.
刘俐 《法制与经济》2008,(10):7-8,16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围绕人才展开的竞争愈发激烈,出现了越来越多因人才流动引发的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现象和争议。商业秘密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商业秘密的泄露不仅严重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削弱甚至毁灭了用人单位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侵蚀了劳动力市场的环境,使人才流动陷入了无序状态,知识产权难以得到相应的保护和尊重。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意识到了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并利用各种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其中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就是使用最多的方法。新的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重视,本文就商业秘密的内容、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等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6.
<正>竞业限制制度是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竞争优势、规制市场运行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的运行机制和方式是通过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例如要求职工离职后两年内禁止入职竞争对手企业或者禁止经营、从事与本企业同类型或相似的产品和业务,从而降低因职工离职而导致本企业商业秘密外泄的风险。竞业限制作为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相对于其他保护方式,具有简单、便捷、灵活等特点,可以适用在高新技术、商业服务、制造业及教育等行业领域,能够起到合理和必要的商业秘密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17.
李孝保 《中国律师》2012,(12):54-55
劳动关系领域中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之间的博弈,很大程度上是劳动者自主择业权利与单位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冲突和平衡。本文结合合同效力和劳动法的相关理论,对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做粗浅研究,以期对竞业限制立法、理论和实务有所裨益。一、竞业限制协议的生效从现有的关于竞业限制效力的讨论中,通常认为竞业限制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合同,且生效条件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及劳动者离职;第二是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依约支付经济补偿。但据笔者观察,如  相似文献   

18.
于晔 《法庭内外》2011,(4):36-38
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随着该法不断深入贯彻,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在保障、维护个人权利的同时,却很少有人关注《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对自己是否应该签署、是否签署过竞业限制条款、签署过的竞业限制条款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毫无所知。近几年,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意识的逐渐增强,通过竞业限制义务限制企业高管离职后的职业选择,成为用人单位维持竞争优势、保护公平竞争权的重要手段,并逐步发展成滥用的手段。那作为竞业限制的人员,在离职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不是都应该要自问一下,竞业限制条款,你注意了没?  相似文献   

19.
郑爱青 《法学家》2006,(2):138-145
竞业限制问题是正在制定中的<劳动合同法>应规范的内容之一.单位对劳动者再就业进行的竞业限制行为和劳动者的忠实义务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他们各自和保守商业秘密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以及竞业限制行为的理由、合法性条件如何确定等问题,是<劳动合同法>正确规范竞业限制行为不可回避的考虑因素.本文提出,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两者来自不同的法律目标前者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所要求的,而后者则是在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自由权和公平竞争原则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在区分了相关的基本概念的含义之后,文章结合英法两国劳动法判例的分析,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条件、履行和相应的违法责任进行了阐述,并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立法和相关司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单海玲 《法学研究》2007,29(3):71-79
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与劳动合同法时,我国对离职后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制应当建立在正确的法益目标之上,即以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正常竞争秩序为目的,通过合理适度的竞业限制,谋求雇主、雇员、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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