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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司法实践中,审理民事案件实体上要适用民法和婚姻法,程序上要适用民事诉讼法,这是毫无疑同的。但是,我认为并非民事诉讼法的所有规定都可能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就不能够适用于婚姻家庭案件。根据民法和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案件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即财产案件、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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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分组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时,马福海委员提出,为了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在保全证据方面的职能优势,减轻法院的负担,建议在草案中明确公证机构是实施证据保全的主体。①目前我国在民法方面实施证据保全的主体主要有两个,一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保全,二是公证机构,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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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分组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时.马福海委员提出.为了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在保全证据方面的职能优势.减轻法院的负担.建议在草案中明确公证机构是实施证据保全的主体。①目前我国在民法方面实施证据保全的主体主要有两个,一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保全,二是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法》的规定进行诉前保全,也称非诉讼保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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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在继承德国民法典三级制的行为能力制度之时,进一步拓展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其对于维护老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前述的划分方式过于笼统,且缺乏与之相关的监督机制,致使监护人等民事主体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文章认为通过借鉴日本成年监护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我国应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为相关民事主体选任监护人、保佐人或者辅助人,以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加紧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监护监督机制,督促监护责任人等民事主体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职责,进而达到监护等制度设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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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立法体例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作为保障民事权利实现的法律手段,是民法自身体系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因其体例设备合理与否关系到整个民法体系的合理与完整,笔者认为有深入研讨之必要。一、设立民事责任制度是保障民事权利的自然逻辑现代通说称法律为权利之规定,法律学即权利之学,民法学尤其如此。民事权利与每一个民事主体息息相关,是民事主体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没有民事权利,民事在体就无法存在。各种市场经济活动是民事主体通过设立民事法律关系而实现的。与民事权利相对应的是民事义务二者相互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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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5):123-135
<正>2015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民事主体立法问题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来自部分高校的民法学者、商法学者、民事诉讼法学者、婚姻法学者,以及来自法院系统、律师界、期刊界的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中国法学会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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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原则在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在民事证据法领域的适用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所体现.现行立法关于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证人真实义务、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据审查判断的相关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诚信原则之精神,但远非完善.为了促进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不仅要确立诚信原则在立法上的原则地位,而且要将其转化为可以操作的具体规范、建立完善的诚信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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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所谓实际情况,是既要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又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情况,为了保持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每一条规定必须切实可行或者经过努力能够做到的.当然,在我们立法过程中,需要借鉴外国有益的经验,但绝不盲目地照抄外国.当年苏联在制定民法时,列宁曾警告说:"不要照抄(确切点说,不能被那些昏庸的资产阶级旧法学家所愚弄),而要创造新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也不同于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而是具有我国的特点,是中国型的民事诉讼法.综观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有下列一些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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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提法在法学界的普及传播,研究两者之间相互引用与借鉴的学者和文章越来越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辟如行政合同制度。诉讼法作为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民法作为传统意义上的私法,名字中既带有"诉讼",也带有"民"的"民事诉讼法"就让一些学者产生将契约的概念引入民事诉讼的想法。但是是否能够因为名字中带有一个"民"字就意味着民法中的契约制度能够顺利地引入民事诉讼法,这种引入是否能够适宜民事诉讼法的整体制度安排,本文通过若干方面的分析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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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喆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1):74-80
《民法通则》中以“公民 (自然人 )”来表述民事主体 ,引起作者的研究兴趣。本文认为在西方语境中 ,民法上的民事主体的现实基础是市民社会中的市民。西方社会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来认识市民 :自然状态中自然人享有自然权利 ,自然人带着这些权利步入市民社会 ,国家只是为了保障个人权利而存在。所以 ,在民法用“自然人”表述民事主体蕴涵着天赋人权的价值理念。我国清末以来 ,移植西方民法 ,曾使用自然人一词。但是 1 949年建国以后 ,中国民法以“公民”来表述民事主体 ,直至《民法通则》中再次出现自然人。这一过程是如何进行的 ?我国民法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哪些变化 ?笔者将借鉴语言哲学的研究成果来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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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恶意串通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相对于原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设置了专门的条款即第112条规定恶意诉讼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恶意诉讼的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主观上存在共同损害的故意,客观上存在共同损害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产生。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恶意诉讼之规制仍然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仅规定了恶意诉讼之责任,而没有设置恶意诉讼事前规制机制。因此,我国应当通过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设立诉讼承担制度而实现对恶意诉讼的全方位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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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耀振华本文总结近几年来审理城镇集体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实践经验,借鉴外国的法律规定,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一、案件的管辖与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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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的有序存在是与作为主体存在的人格体直接相关联的,因此,民法上的主体制度是市民社会有序存在的根本前提。科学技术(尤其是生殖技术)的发展,对传统民法中的主体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民事主体制度中,既定的基本假设无法解释,而需要新的假设作为理论前提来进行解释。从高新技术所造成的冲击入手,通过深入思考民法中的主体性问题,就民事主体制度应如何适应高科技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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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即部分实体法上的权利缺乏适当程序回应的难题。商事纠纷中存在的公司登记及变更股东名册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抵押权人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等大量非讼事件,如果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审理,难以达到良好的裁判效果,目前就已经造成诉讼难以启动,或者启动以后无法展开,或者诉讼过于拖延,难以确保交易效率和交易秩序的维护等问题。应厘清此类特殊商事纠纷非讼性的特点,逐步推动建立商事纠纷特殊程序制度。值此民事诉讼法修改之机,应在民事诉讼法中对商事纠纷特殊程序的适用范围、管辖等问题进行原则性规定,确立该种程序制度的基础与框架,再由相关司法解释分别对具体纠纷事件所适用的程序问题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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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的新疆,秋高气爽,瓜果飘香。9月15日至17日,第七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术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市举行。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围绕“民事检察制度”主题,与会代表就民事检察监督现状与理论基础,监督对象和范围、抗诉案件法院审级等相关问题,从改革与完善的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影响民事检察的三个理论问题我国民事检察制度主要规定于民事诉讼法中,但是,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民事诉讼法只是在总则第十四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