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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要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通过带案下访、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回应申诉人实质性合理性需求,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为大局服务,在依法履职、能动监督中护航民生民利,对行政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以“我管”促“都管”为抓手,缓解社会矛盾,实现诉源治理,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王敏 《中外法学》2023,(4):1100-1119
不动产登记争议的解决是一个久病难医的问题。基于“不动产登记是行政行为,行政争议应走行政诉讼”的普遍理解,不动产登记争议大量进入行政诉讼渠道。然而,行政诉讼无法实质性解决相关争议,新《行政诉讼法》所肯定的“行民一并审理”也近乎虚设。登记行为的性质和诉讼途径的选择需要反思。在《物权法》所确立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登记行为已褪去行政管制色彩,旨在公示公信。登记虽属广义上的行政行为,但不属于行政决定,传统行政决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不再适合。实践中要求撤销不动产登记的争议实质均为物权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确权,再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解决。对不动产登记行为提起撤销诉讼是条错路,应当明确予以排除。登记行政诉讼仍有适用余地,但只适用于要求登记机关履行登记职责和赔偿违法登记造成的损失。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要求厘清争议性质,合理适用诉讼类型,行政诉讼不是解决行政登记争议的“万能钥匙”。  相似文献   

3.
章志远 《中国法学》2020,(6):122-141
对33个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样本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司法审查广度的整体性、司法审查深度的一揽式和司法审查厚度的可接受性,共同构成了争议解决实质性与表层性的区分标准。人民法院经由依法裁判和多元协调化解方式的结合,并辅以其他审判机制的灵活运用,实现了行政审判由敷衍性司法向回应性司法的转向。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具有诉讼基本功能、司法能力表征和诉讼行为形态的三重属性,其真正实现有赖构建科学的行政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提炼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具体规则、健全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的机制设计、区分适用宣告性判决和引领性判决、规范三类协调化解方式的梯度适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理念践行和规范构造,有助于把我国行政审判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司法社会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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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诉源治理将检察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着力点。行政检察参与诉源治理能够弥补行政争议前端化解不足及终端解决的滞后性,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当前,行政检察部门应找准抓手,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促进机制,全面推动争议的源头预防、源头化解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实现行政检察在诉源治理层面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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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问题的提出:行政案件高申诉上访率引发的思考当前,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居高不下成为困扰行政审判的"老大难"问题。据统计,2009年全国法院新收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6688963件,行政案件虽然不足2%,但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却占了全部来京申诉上访案件的18%左右,比平均值高出8倍,绝对数已经超过了刑事和执行。行政案件申诉上访问题,事关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8.
因受体制和机制制约,我国行政审判制度的整体性变革存在较大难度。广东法院选择管辖制度作为改革的切入点,以提级管辖为突破口,辅以中级法院层面的指定管辖和交叉管辖改革,对现行管辖制度进行了技术性的变革。提级管辖改革通过以高位的司法权制衡低位行政权,能够有效减少行政权力对行政审判的干预,保证官民的平等对决。同时,提级管辖改革强化了高级法院对全省行政审判的主导权,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统一了裁判尺度,提高了行政审判的司法权威。本文对提级管辖改革的背景进行分析,以广东法院的提级管辖改革的实践为研究基础,对相关成果加以探讨,对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王秋韵 《法制与社会》2011,(32):261-262,264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不能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追根溯源,原因在于行政审判制度价值追求与目标设定存在缺陷。现行《行政诉讼法》将其立法目的确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该目标设定具有多元性与全面性,却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本文旨在通过探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设计所采纳的理论借鉴与其在实践中的"中国式困境"来寻求目标设定缺陷的根源,进而对行政审判的价值追求与目标设定进行反思与重塑,以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为视角,以"依法行政阶段论"为理论平台,建议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审判制度的唯一价值追求和目标设定,以期达到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在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和能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司法创新层出不穷,但这些司法创新基本上属于政治性和法外工作方法上的能动司法。就其结果而言,无论在改善法院的政治地位方面,或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均收效甚微。事实上,一个不能彰显专业性和职业自律品格的司法权不但不能得到政治权威的尊重,亦无法获取普通民众的肯认。因此,应当深刻反思法院一直以来对司法困局的破解路径,并探寻当今中国司法价值的本质依托之所在。  相似文献   

11.
陈莉 《人民司法》2020,(13):104-106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意见不同而引起的争议,在当前提倡服务型政府,强调“权为民所用”的现代社会,妥善解决各种行政争议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通过梳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4件典型案例,可以发现当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呈现出"地区差异明显""化解方式多元""能动性强""参与社会治理程度高"等特点。但实践中出现的关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界限、检察机关介入争议化解的程序和方式、如何化解"过期之诉"以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判断标准等问题亟需理论予以回应。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须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同时注重以政策参与者的角色开展溯源治理,实现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当事人在遇到行政纠纷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自主选择救济途径,这两种救济途径构成了一个相互衔接的法律程序.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年来越来越突出的行政纠纷问题,一些学者开始推行复议先行的主张,把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先行程序,进而加强行政复议效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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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行政主体的权限争议分为因管辖权限而发生的争议和因权限行使而发生的争议.权限划分不够科学,过度谋求部门利益,社会事务日渐复杂,技术规范日趋繁多,是行政主体权限争议发生的原因.解决路径包括完善行政组织法,科学设定行政机关的职责,合理配置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职权;完善自行协商程序,必要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完善上级裁决程序,明确裁决启动程序及责任分摊;完善行政协助程序,必要时达成合作协议.  相似文献   

16.
目前,有关检察机关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面临着职能定位不清晰、提前介入依据不足、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推动此项领域的立法工作是解决上述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以最高检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为样本,对检察机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的案件特点、介入阶段、化解路径进行分析,认为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长效机制,可以从明确职能定位、拓宽行政争议的途径和履职范围、规范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和程序、优化相关配套制度四个方面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17.
栾志红 《河北法学》2007,25(3):146-149
一般说来,环境标准是否具有拘束法官或者法院的效果取决于它的法律性质.但是,近20年来,在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承认传统上只具有内部效力或者间接外部效力的环境标准作为法院裁判行政案件的依据.德国法上把这类环境标准称为规范具体化行政规则.尽管这种做法对传统行政法理论提出了挑战并因此遭到部分学者的批判,但支持者认为,规范具体化行政规则有其法理上的根据.我国承认这类环境标准对法院之拘束力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当然,要发生拘束法院的效果,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18.
在深受大陆法系行政行为理论影响的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创设以行政行为为基础的行政处分概念,并使之完善的过程中,立法技术的运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行政处分概念便成为具有实践性和技术性特色的实效性概念。近年来,虽然我国学者提出了统一行政行为概念的各种"概念界定型"的有益设想,但仍然存在严重分歧,莫衷一是。借鉴国外立法技术经验,尝试运用科学的立法技术来统一行政行为概念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修改《行政诉讼法》首先要确定行政诉讼的目的,即如何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三者之间作出抉择。虽然三者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目的,但无疑保护公民权益应作为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和根本目的。因为《行政诉讼法》不仅应宣示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更关键性的是在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安排上体现和落实这一主要目的,解决目的多元带来的制度困惑和实践难题。  相似文献   

20.
确立和提升司法权威成为和谐社会的建成,法治社会的建设之关键。司法权威的确立与司法公信力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司法权威的获得最终是源于民众出自内心的对其认可和服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而判决制度作为整个司法制度的核心一环,其更是司法审判权的直接体现,因此,如何完善健全现行判决制度,增强民众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信心无疑有着相当直接的作用。本文通过从行政判决种类之完善;行政判决效力之完善;行政判决说理性之完善以及行政判决执行之完善这几个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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