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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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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与生活》2010,(24):58-59
社会上流传着“谁先起诉谁吃亏”的说法,虽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事实上有一定道理。你原告起诉了,只要我被告不同意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不会判离,我就能拖你!除非你给我想要的银子!  相似文献   

2.
《江淮法治》2009,(6):55-55
编辑同志: 村里的老刘收了我家1万多元彩礼.答应将他家的二姑娘嫁给我的二儿子。可二姑娘死活不同意,我二儿子也不想强求,没办法我只能要求老刘退彩礼,可老刘说这笔钱都用于盖房子了,没钱退。我想去法院告,有人说这事应由我二儿子当原告,老刘的二姑娘当被告。可我儿子怕丢人,说这事与他无关,不同意去告,这该咋办?我真的不能当原告吗?  相似文献   

3.
计算机软件用户界面是否构成“作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基本案情] 原告北京某软件公司诉称,被告上海某软件公司开发的B软件,几乎全部抄袭了原告A软件独创的用户界面,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著作权。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被告辩称,用户界面并非我国《著作权法》所称作品, 不应获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原、被告两软件的用户界面亦不完全相同。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4.
近日,北京市大兴法院审结了一起经销商起诉吉百利公司要求退回没有销售出去的巧克力产品的案件.判决原告光彩伟业公司以其向被告吉百利公司进货的品种和价格向吉百利公司退货,被告支付相应货款。  相似文献   

5.
刘承韪 《法人》2007,(12):46-47
2007年9月20日,历时两年、备受关注的天津"泥人张"与北京"泥人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终以北京"泥人张"的胜诉而告结。这也就意味着,身处京津两地的原告和被告均可以使用"泥人张"。这多少有些出人意料  相似文献   

6.
一、案情概况因A公司欠B公司货款30万元,B公司将A公司以及A公司的验资单位———某市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会计所)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称,A公司由王某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王某30万元,陈某20万元)。从工商局相关材料(进帐单)显示,该50万元注册资金,先从某市私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与会计所共同设立的帐户上划入会计所验资专用帐户,待会计所验资完毕后,由管委会转回自己验资的专用帐户。故认为会计所明知王某、陈某未实际投入注册资金,还为其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要求…  相似文献   

7.
继上海一律师因失职问题被当事人起诉之后,江西南昌的一位律师也被当事人以“擅自向法院递交一份事实虚假的‘撤诉申请书’  相似文献   

8.
2001年8月的一天,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那一天,我败诉了。我曾视法庭为战场,每一场鏖战之前均会精心准备,在导师的指导下,作原告即横冲直撞,驰骋疆场;作被告即左冲右突,杀出血道。而这一场败得很惨的诉讼,是我执业两年以来从未有过的。我不禁闭上眼睛,仔细推敲案件的每个细节,那个整整萦绕了我月余的案件。  相似文献   

9.
原告柯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1987年结婚。生育一女。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常吵闹打架.原告起诉离婚。审理中原告主张因原告生育女孩,被告重男轻女.常对原告打骂,现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被告主张因婚姻系父母包办,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存款、债务等问题争执达不成协议。双方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在如何处理本案问题上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10.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假牙堵塞呼吸道致使老人窒息死亡而引发的家政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韩某起诉称,2012年7月22日,原告通过被告A即某劳务服务中心介绍,与家政员即被告B周某签订了《劳务(家政)服务合同书》,约定由周某为原告父亲(半自理老人)提供家政服务,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每月工资2600元。2012年10月26日下午,因周某喂食不当,导致原告父亲的假牙脱落掉入呼吸道,原告发现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后原告父亲经抢救无效在家中去世。原告以周某未尽到照料老人的安全注意义务,二被告存在违约情形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违约赔偿金10万元和精神抚慰金5万元。庭审中,原告、被告双  相似文献   

11.
日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在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离婚约定百万抚养费,拒不履行遭幼子起诉"一案。该案原告于某是于先生(被告)和王女士(原告于某的法定代理人)婚生之子。于先生和王女士于2008年10月13日协议离婚,  相似文献   

12.
徐惠萍 《西部法苑》2001,(10):27-30
2000年3月13日,李明耷拉着脑袋站在西安市某区法院的被告席上,他的妻子朱燕作为本案的原告,指控他犯有诬陷罪,而李明当年的女友刘丽则出庭作证,支持原告对他的指控。  相似文献   

13.
原告张某系北京市某福利厂职工,被告陈某系北京市某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2001年6月13日,原告从某农贸市场被告所经营的摊位购得蔬菜。回家后发现购买的蔬菜份量不足,即找到被告理论,二人在争执过程中,言辞愈加激烈,被告随手拿起自己挑菜用的扁担打向原告的右腿,扁担刚好击中原告右腿假肢,原告随即倒地,其右腿假肢破损。原告张某诉至北京市某法院,要求被告陈某赔偿其损失。  相似文献   

14.
凭在《小花》一片中的出色表现而跃身为国内一流影星、后又借成功塑造荧屏中的慈禧太后和武则天等角色而晋升为“影后”的刘晓庆,叱咤风云20余年间,作过被告当过原告,官司对她而言,有时候还是一种非常必要的炒作方式。而对于《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的作者王建中来说,此次状告刘晓庆完全是出于一种愤怒、一种无奈。王建中并非律师王建中是《策划亿万富姐——刘晓庆经纪人浮出水面》这本书所描述的主人公。王建中曾于1995年至1998年任刘晓庆的经纪人,现任建中集团  相似文献   

15.
奇女子王英败诉的法律适用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原告王英的丈夫因过量饮用被告富平春酒厂生产的“富平春”白酒,引发急出血坏死性胰腺炎致死。原告王英提出了要求被告赔偿其丈夫死亡造成的经济、精神损失共计60万元,并要求被告生产的白酒应在标签上标注警示四内容:酒中所含的真实成分及其比例:酒致死量、中毒量,酒能使人上瘾,能引发多种疾病,酗酒基因可遗传;超量饮酒的危害;酒的正确饮用方法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等诉讼请求。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和再审,均以原告败诉告终。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的理由是:被告富平春酒厂的酒标签符合国家制定的《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要求,原告要求标注的内容,国标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富平春酒厂的产品标示上不存在缺陷。可认定产品质量合格。因此,不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原告要求被告产品标识上必须标注有关内容的问题,应由工商及技监部门管理,原告的该项请求,不属该案审理范围。而原告王英则认为,1989年颁布的《饮料酒标签标准》已落后于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和《产品质量法》第15条均规定了生产者有说明和警示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是大法,《饮料酒标签标准》是行业规定,行业规定与法律不符,应服从法律。被告的酒标签虽然符合“国标”,但未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规定标上警示内容,仍未尽到警示义务。  相似文献   

16.
小问答?     
问:我和男友在两年前开始同居。前一段时间,我发现男友竟然早已经结婚了,我想和他分手。请问,我起诉解除我与男友的同居关系,并要求他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法院会支持我吗?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法定条件是同居当事人一方已经有配偶了。因此,本案中,你可以请求法院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但  相似文献   

17.
《法制与经济》2001,(12):63-63
编辑同志:1996年,我与丈夫李某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错,但是从1998年开始,我丈夫喜欢上了玩麻将,后发展到经常彻夜不归,一个晚上输赢几千元,我多次劝说无用。2000年2月和今年6月,丈夫因玩麻将赌博被公安局抓住,前后共被罚款一万元。家里的钱都被他输光了,还背了一屁股偾,双方为此争吵不休,我感到非常痛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能支持吗?  相似文献   

18.
原告李甲生于1974年2月,被告张乙生于1975年10月;原被告1994年初相识恋爱,并于同年8月20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均未达到结婚年龄,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0年元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原告李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张乙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甲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本案在处理时,对原告是否按撤诉处理或适用拘传,有两种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19.
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葛以兰以与被告孙传兵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庭审中查明,被告孙传兵应为盛传兵,而作为正当被告的盛传兵却因为未获得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传票传唤的却是一个不存在的所谓孙传兵。据此,法院认为,原告葛以兰的丈夫为盛传兵,而原告却请求与一个并  相似文献   

20.
2001年8月30日,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审结一起名誉侵权案,一方当事人通过悬赏方式获取的证人证言被法院否定,从而被判败诉.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然而,不平常的是本案当事人的取证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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