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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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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撤回起诉的法律依据及性质修改之前的《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正是由于这一不够明确的规定,引发了撤回起诉问题方面的争论,主要有:人民检察院有无撤诉决定权?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时间是开庭前,还是开庭后?对无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要求撤回起诉等等①。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修改为对案件进行程序审查,取消了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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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庭审方式改革相适应,现行刑事诉讼法弱化了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实体内容,基本上实行程序性审查,即只要符合"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法院就应当开庭。因此,检法认定罪名不一致的问题便由原来的庭前审查阶段转移到庭审阶段,并成为司法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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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健全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系统总结我国多年来司法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借鉴了国外当事人主义诉讼方式的合理因素,对法庭审判方式作了重大改革。主要表现在:(1)变庭前实体审查为程序性审查。即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开庭审判前,只审查起诉书中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和是否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及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而不问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2)在整个庭审调查过程中,控、辩、审三方的职能有重大调整,主要由控辩双方举证、作交叉讯问(发问)质证和互相辩论,法官主动调查的职能弱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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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海松 《人民司法》2013,(11):25-30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是刑事审判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基础环节。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98年解释》)的基础上,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宣布开庭与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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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程序上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19条规定: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五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这一规定明确了辩护人所有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必须在开庭五日前提交法庭。但如果辩护人没有提交,开庭时是否可以出示其证据,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也不相同。对此,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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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检察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性规定,它的制定和施行,为各级人民检察院正确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对在新的形势下保证检察机关更好地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具有重要的作用。《规则》的制定和施行,是正确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必要保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前提条件。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程序性规范,《规则》以不折不扣地贯彻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为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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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是我国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主体市场退出行为的重要立法,不仅明确了破产申请主体、破产申请审查程序、破产原因等标准和受理破产申请法律效力等重要内容,而且设置了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三项具体程序,使企业破产案件成为具备较为完整程序性规定、相对独特的非诉讼案件类型。一方面,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关于公司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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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普通程序简易审制度存在以下几点弊病: 一、与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庭审方式的改变相悖 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庭审方式由纠问式变为控辩式。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除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外,只移交主要证据复印件,而不移送全部案件材料,法院受理后,只作程序性审查,而不对案件作实质性审查。因此,在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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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杜新丽 《现代法学》2005,27(6):164-173
作为司法外解决争议手段的国际商事仲裁兼具契约性和司法性的混合特质,从而使得法院对于这一制度进行审查成为必要与必然。仲裁的司法审查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仲裁开庭前的司法审查,仲裁程序进行中的司法审查,仲裁裁决作出后的司法审查。仲裁作出后对裁决的司法审查尤为重要;但这种审查必须是适度的,应当承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简化和明确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审查应以支持和协助为主,控制和干预为辅。支持和促进仲裁发展是法院行使这一权力的立足点。我国应当借鉴国际上的先进做法,通过对《仲裁法》的修改,建立适度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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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刑事诉讼法中主要证据的概念与范围●周士敏吴宏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主要证据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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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认证的方式所谓行政诉讼证据的认证,是指法官在行政诉讼的庭审中对当事人提请质询的证据,从其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角度进行审查后,按照运作程序和证明标准进行分析判断,以确认证据的证明效力,进而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审判活动。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因而意见分歧较大。对于认证方式要注意以下的问题:(一)要进一步明确公开认证的意义及其内涵审判方式的改革,关键是落实公开审判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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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早已于1995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几种情况下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司法实践中,法院每年都受理一些此类非诉讼案件。在审查这类案件时常遇到的两个问题是,第一,司法审查适用何种程序,是否需要开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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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咏 《当代法学》2012,(1):18-23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实施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程序性辩护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实践中,程序性辩护依旧困难重重。本文从证据能力实质审查的缺失、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虚置、无罪判决的困难和救济机制的匮乏四个角度分析程序性辩护面临的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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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宏图 《天津检察》2009,(5):69-69,68
刑事赔偿的确认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赔偿申请进行是否应予赔偿的审查确定。刑事赔偿的确认是刑事赔偿的前置程序,刑事赔偿请求只有经过依法确认存在违法侵权事实才能进入赔偿程序。存疑案件是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实施后,《刑事诉讼法》又作了较大的修订.所以对存疑案件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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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确立了一种新型混合制的庭审方式,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对过去的庭审方式作出了重大的改革。新的运行机制,给法官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刑事审判法官为此作出了一些努力和有益的探索,但庭审形式化的阴影难除,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庭前程序性审查实质化,致使庭审形式化《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确立了刑事案件庭前审查以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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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6条、第227条是公示催告程序审查立案的程序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5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0条也为公示催告程序的审查立案提供了实体法上的依据。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亦应予参照。二、立案审查的内容公示催告程序应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立案审查:(一)申请人主体是否适格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申请人应为“票据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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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建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审查标准不统一、职能定位不明确、监督行为不规范、启动程序不清晰等现实问题。因此,检察机关应统一认识,把逮捕条件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基本标准,将监所检察部门审查职能定位为程序性审查,确立"不必然"启动审查程序原则,强化对法院逮捕羁押权的监督,提高检察监督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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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建红 《法商研究》2014,(3):132-141
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新兴的辩护形态,旨在通过主张诉讼行为违法而请求裁判者宣告某一侦查、公诉或者审判行为丧失法律效力。程序性辩护意见的提出是在原有的刑事诉讼形态中形成一种新的审查性之诉,从而在实体性裁判程序进行的同时启动一种独立的程序性裁判程序。在我国,检察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这种程序性裁判程序中的主持者,但两者在权力根基和裁判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实体性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重的制度设计理念,建立了程序性辩护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制度初创时立法的粗疏,在传统诉讼观念的影响下,辩护功能难以发挥的司法隐忧依然存在,有必要从基本原则和保障机制方面寻求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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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刑事诉讼法》改革了庭审方式,开庭前法院不再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只进行程序审查。这样,抗辩式国审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对证据的自查和认定。所以,对控方提供的有罪证据进行当庭审查和质证是辩护津师最重要的工作。下面就依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结合笔者的庭审实践和行家的有关著述,谈谈庭审律师在开庭审判时对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如何进行审查。1.物证的审查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亘实请周的物品或者便迎。物证,虽然具有证明的间接性这一不定Z处,但却又以吕客观真实性和相对稳定性两大优点在诉讼活动中展到了极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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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了强制性侦查措施检察监督。实践中,检察机关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检察监督逐渐加强,但也存在着监督操作不明确、手段单一和监督效力不强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明确检察监督审查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适应性"标准;要细化程序性措施,规范强制性措施的适用;要明确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中的制裁权与处置权;最后还要建立健全强制性侦查措施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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