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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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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彬 《政法学刊》2009,26(2):64-69
刑事人身检查作为一种重要的侦查方法,其运用常常给被检查人的基本权利造成一定程度的侵犯,域外各国立法大都对刑事人身检查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人身检查的规定存在着缺失与不足,有必要审视域外其他国家有关刑事人身检查制度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加以比较、借鉴,以完善我国的刑事人身检查制度。  相似文献   

2.
宋志军 《政法学刊》2007,24(2):111-114
刑事人身检查作为一种重要的侦查取证手段,容易导致对被检查人的身体不受侵犯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造成一定程度的侵犯。立法应当将证人列入身体检查的范围;具体规定身体检查的种类和适用条件;赋予被检查人员应有的诉讼权利;完善身体检查的执行规范;建立对违法进行身体检查所取得的证据的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3.
刑事人身检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在实践中存有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二者间的价值冲突。目前,我国刑事人身检查制度理论上缺失,立法上粗疏,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的刑事人身检查制度进行合理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杨开湘  余蓝 《时代法学》2010,8(1):34-39
人身检查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侦查行为,在刑事侦查实践中使用频率很高。学术界基于现行法规定的内容对人身检查的概念进行了许多界定,但是基本停留在对法规字面涵义的解说,因此值得检讨。基于对人身检查的目的、主体、对象、范围和法律地位的理论分析,可以看出,人身检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收集、保全犯罪行为遗留的痕迹和其他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之身体的物理性质、状态及特征进行观察、采样、检验的一种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5.
在刑事强制医疗中,人身危险性的判定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解释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人身危险性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的可能性”两个要件。其中,危害行为应限于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并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则应根据精神病人的暴力史、再犯意图、人格特点、是否具有物质依赖、触发暴力的社会环境、精神状况等各种风险因素作出综合判断,而关键是运用科学的预测方法以确保预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提高人身危险性预测的准确性,有必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在人身危险性评估中引入精算评估方法。  相似文献   

6.
曹睿  高峰 《广东法学》2006,(6):62-67
人身检查的范围较广,它既有与搜查相重合的地方也有与鉴定相类似之处。和其他的侦查行为相比,人身检查具有更严重的侵犯性,因此,应当将人身检查规定为独立的强制措施。一方面它和其他的强制措施一样,需要服从令状要求;另一方面对人身检查必须设定更为严格的限定条件。立法上应当明确规定:脱衣搜查、体腔搜查、采集体液、采集其他人体样本、强制手术取证等具体的人身检查措施,并以其侵害性强弱为标准,设定相应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给予不同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域中的轻罪和重罪定位,不仅仅取决于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而且尤其应当反映犯罪主体主观上对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的内在态度为最基本要素的行为主体人身危险性大小。只有对那些造成了严重社会危害而且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大的行为才有必要处以较为严厉的刑罚,而对那些即使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较大危害,但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深,反社会意识不强烈的行为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予以各种较为轻缓的刑罚处遇。  相似文献   

8.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是海上航运、作业过程中经常面对的问题之一,也是当前海事司法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要构筑完善的海上人身损害责任制度,必须是要厘清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概念,就此而言,正确界定海上人身损害责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高原 《证据科学》2013,(5):554-565
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经过全面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笔录第一次以法定证据的形式出现在了我国的刑事立法中.随后出台的配套司法解释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人身辨认证据规则体系,这改变了长期以来辨认笔录作为证据于法无据、作为侦查线索运用混乱的失范局面,是一个显著的进步.但规范层面的概念界定并没有完全消除理论上对于人身辨认证据种类方面的争论,人身辨认在证明对象、心理机制和证明方式上与相关言词证据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人身辨认证据规则的适用增加了困难.因此,有必要从人身辨认证据种类界定入手,探究辨认证据在证据规则适用上的特殊问题,力图强化辨认证据的审查判断,以降低错误辨认的可能性及其对案件实体结果的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0.
刑事悬赏之性质辨析与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新文 《政法学刊》2004,21(4):36-39
近几年,随着广告业的蓬勃发展、随着刑事案件特点的变化,刑事悬赏这种已为世界各国所广泛使用的侦查手段在我国也迅速兴起,但由于法律定位不明,实际操作中就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为严肃侦查权的法制性、权威性,规范刑事悬赏的使用,文章从悬赏、悬赏广告、通缉与刑事悬赏的关系入手,从法律角度辩明了刑事悬赏的性质和定位,并为规范使用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车主好意允许他人无偿搭车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无偿搭车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日益增多。由于我国立法没有明文规定,该问题在理论和实务界又存在较大争议,所以,无偿搭车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的辨析及法律适用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魏东 《清华法学》2011,5(2):9-23
广义刑事政策囊括同犯罪防控相关的所有社会公共政策,是指国家政治系统和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基于一定的社会公共价值目标并以防控犯罪为个性价值目标而有组织采取的一系列方略。刑事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既有与社会公共政策、社会治安政策等相同的共性,也有其与社会公共政策等不同的个性。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从三个层面进行概括:一是在价值取向上,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二是在对策系统上,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是整合与被整合的关系;三是在具体措施上,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是校正与被校正的关系。刑事政策的特点是政治性与公共性的有机统一,稳定性与变动性的有机统一,人权保障与犯罪防控、公平性与效率性的有机统一,强制性与合法性的有机统一,系统性与层次性的有机统一,实践性与批判性的有机统一。广义的刑事政策观在学术争议和政策实践中显山露水并渐成主导。刑事政策学研究应当对此状况予以系统的理论回应,既要对广义刑事政策观整体理论进行理论架构性与体系性的宏观研究,又要对其基础理论与具体主张等内容展开微观研讨,以有力推动刑事政策理论繁荣。就广义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这一基础性理论问题展开深入研讨,能够契合这种理论需求,必定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一、广义刑事政策的概念界定刑事政策本身的概念界定,对于刑事政策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价值,应当成为刑事政策学研究的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13.
人身危险性理论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伟卫  丁玉玲 《河北法学》2004,22(11):122-126
人身危险性源于犯罪学对犯罪原因的研究 ,后进入刑法学领域 ,在刑法学领域对人身危险性涵义的理解应该立足于定罪量刑。同时在评价人身危险性时 ,也要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评价相区别 ,既要避免把人身危险性归于社会危害性 ,又要避免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14.
人身检查是刑事侦查的一种重要手段。刑事案件证人是否可以作为人身检查的适格对象,以及男工作人员能否作为检查妇女身体的适格主体,是侦查监督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证人可以成为人身检查的适格对象,从保护妇女权利和人格尊严的立法目的出发,应将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3款规定的“妇女的身体”限缩解释为妇女身体的隐私部位,因而男工作人员对妇女的非隐私部位进行人身检查不具有违法性,但应遵循关联性原则、有限同意原则与身份区分原则。  相似文献   

15.
本文分析了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的被害人过错界定,并简要的阐述了被害人过错的概念及其性质。  相似文献   

16.
本文指出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的关系问题十分重要,影响着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本文先从刑事政策的概念和范围入手,进而分析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两者的关系,得出了两者是一对矛盾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人身危险性是随着刑事实证学派个别预防论的产生而崛起的一个概念,同时也是刑事近代学派与刑事古典学派争论的焦点,是近代学派的一个核心理论。人身危险性是行为特定人格决定的犯罪可能性或再犯可能性,是特定人格和事实规范的统一"。许多分支学派的很多理论和观点也都是奠基于人身危险性理论的基础之上的。人身危险性对之后的刑事司法实践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无论是刑罚个别化制度、不定期刑制度、矫正制度以及对刑罚制度的改革,都是旨在减少人身危险性的制度化产物。  相似文献   

18.
杨建 《法制与社会》2013,(30):62-63
电力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与人们之间的接触越来越密切,但是由于触电伤亡事件的数量也呈现逐年增加趋势,并且在确定触电伤害的赔偿责任时经常会发生纠纷,给事件解决带来极大阻碍。本文时处理该类事件中容易混淆的案件性质、归责原则、具体法律引用、触电位置、多种原因等问题做出了分析,旨在通过帮助各有关方迅速厘清责任。  相似文献   

19.
人身关系六题——与徐国栋先生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针对徐国栋先生最近发表的关于人身关系的两篇论文中所涉及的六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反对和补充意见 ,并期望籍此推动人身关系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相似文献   

20.
人身损害赔偿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覃有土  雷涌泉 《法商研究》2004,21(1):112-118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 ,从而造成伤残、死亡以及精神痛苦等后果 ,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权要求加害人以财产赔偿之方式赔偿其损害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其主体范围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 ,客体范围即人身损害应直接赔偿的财产范围。人身损害赔偿多是金钱赔偿 ,对小额赔偿、非终身赔偿应采用一次性终身赔偿 ,对大额特别是终身赔偿应采用多次 (终身 )赔偿即定期金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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