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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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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通行的定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然而笔者以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非如此。  相似文献   

2.
戴梦倩 《法制与社会》2012,(15):116+124
估价鉴定在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对该罪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证据。在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中,价格鉴定事务所出具的估价鉴定报告内容非常简单,严重影响了案件承办人员的审查。建议估价鉴定报告细化鉴定依据并写明鉴定方法。  相似文献   

3.
金秋 《法制与社会》2012,(13):72-73
商场保安因对商城不满,将价值一万多元的仓库商品拿走丢弃在仓库围墙外,并将一台价值约一千元的相机拿回家,此案该如何定罪,是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是破坏生产经营罪?本文将对此做详细分析。  相似文献   

4.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已经形成许多学说,其中物质毁损说、有形影响说、状态改变说和效用侵害说四种学说为学界所熟悉和推崇。这四种学说各有短长,但它们共同面对着是否构成毁坏财物的两个实践难题:改变外观与侵害效用。可以说,这两个实践难题是检验既有学说的尺度。改变外观与侵害效用分别从形式与实质两方面揭示了毁坏财物的核心要义。形式方面,“毁坏”的结构是直接针对财物本体施加作用力,行为样态则是足以给财物造成物质毁损;实质方面,“毁坏”侵害的法益是财物的客观效用。在逐渐发展过程中,既有学说暴露出某些偏颇。物质毁损说和状态改变说过分倚重毁坏的形式;有形影响说和效用侵害说过度重视毁坏的实质。在既有学说启发之下,总结优劣得失,应当提倡毁损危险说,即毁坏行为必须针对财物本体,通过足以造成物质毁损的方式侵害财物的客观效用。  相似文献   

5.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保护法益不是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而是生产经营的经济利益。本罪的行为对象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的生产经营也应得到适度保护。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威力和诡计。本罪不是目的犯,“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只是一种提示性规定,表示一种动机。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竞合。  相似文献   

6.
在传播性病罪中 ,严重性病的范围应以卫生部发布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 2条规定的 8种性病为宜。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明知患有 8种严重性病之一 ,而希望或放任卖淫嫖娼行为发生。本罪的既遂形态为行为犯。本罪与故意伤害罪发生竞合时 ,应按法条竞合处理 ,定本罪。  相似文献   

7.
金融凭证诈骗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拨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属于银行结算凭证。金融凭证诈骗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作废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依照普通诈骗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的疑难问题集中地体现于二点:单位骗贷问题与非法占有目的。在疏理了对单位骗贷问题的无罪论、等同论和变通论等观点之后,重点阐释了变通论的不足与等同论的合理根据。对非法占有目的问题,应在应然上坚持客观主义立场的不要说,同时应注意认定此目的时的复杂情形。同时,对本罪客观方面的疑难之处,本文也予以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9.
对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各种积极推定因素和消极排除因素,非法占有目的可以有效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应区分既遂和未遂形态而分别认定,宜参考民事违约的数额认定标准;其中的"合同"指能够体现财产转移或交易关系,能够为行为人带来财产利益,与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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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亚胜 《法商研究》2012,(4):156-160
取得型财产犯罪均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一般产生于占有事实形成之前,但现实生活中也有在占有事实形成之后才产生的情况。从理论上讲,对事后产生的非法占有目的不应一概予以否定。根据占有事实的形成所通过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事后产生的非法占有目的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通过实施非构成要件行为占有他人财物后产生的非法占有目的;另一种是通过实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占有他人财物后产生的非法占有目的。对于前一种非法占有行为可以认定构成侵占罪,对于后一种非法占有行为,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诈骗罪等。  相似文献   

12.
寻衅滋事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犯罪,它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容易混淆,对是否存在转化犯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认识,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的情形定故意伤害罪还是寻衅滋事罪的问题长期困扰着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笔者试图从立法精神、法条之间的关系以及功利的角度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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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非法占有目的是金融诈骗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要素,金融诈骗罪属于断绝的结果犯.目的犯可以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因此间接故意可以成立金融诈骗罪.  相似文献   

15.
在骗取贷款罪的司法认定中,如何正确把握欺骗行为与取得贷款之间的因果关系,骗取贷款罪与近似犯罪如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的界限,单位实施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的定性,骗取贷款罪的罪数形态,骗取贷款犯罪中犯意转化及实行过限的处理等,尚存在一些不  相似文献   

16.
目的犯的犯罪形态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李希慧  王彦 《现代法学》2000,22(6):21-25
本文从目的犯的未完成形态 (包括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 )与完成形态 (既遂犯 )、目的犯的共犯形态、目的犯的罪数形态 (包括继续犯、转化犯 )等三个方面对目的犯进行了研究 ,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7.
有力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在知识经济的当代社会重要性凸显,然而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实务中面临诸多问题,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目的犯规定阻碍刑事责任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罪多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论处,本文由此引发思考,试图分析其成因,探索解决方案,以期对有效惩治知识产权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破坏生产经营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典型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其客体是包括生产资料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在内的生产经营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罪在犯罪构成上并不要求对象要件。其主观目的"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实质上是一种犯罪动机。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对刑讯逼供罪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指出刑讯逼供罪转化犯的情形不尽合理,应当根据危害结果按照同一罪名分段处罚.  相似文献   

20.
不同于正规的期货交易,虚拟期货交易平台案件不以标的的未来交付为目的,行为人实际上与交易参与人形成对赌关系,交易资金闭环流动,交易结果与真实市场不存在任何关联。无非法占有目的的虚拟期货交易案件可分为“二元期权”模式和价格差模式两类。对于“二元期权”模式案件,司法上多定性为开设赌场罪;对于价格差模式案件,尽管司法上基本形成了以非法经营罪定性的惯性,但这一定性并不能准确包摄此类案件的行为本质。期货交易与赌博的本质区别在于,期货交易与真实的标的资产具有相关性,期货交易具有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功能,而赌博除了制造风险供人投机外,不具有经济功能。无非法占有目的的虚拟期货交易平台案件的定性,应回归其行为本质。应当以是否存在操纵交易涨跌行为作为核心标准,拒绝出金等作为辅助标准判断虚拟期货交易平台案件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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