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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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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指出受贿罪存在一系列立法缺陷,比如规定了死刑作为最高刑等。文中认为应该通过取消死刑,将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规定为无期徒刑;对受贿罪应当单独设立罚则,确立以犯罪情节为主,受贿数额为辅的定罪量刑标准;受贿罪应当改革和完善财产刑的适用,增设罚金刑等措施完善受贿罪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故意杀人罪实证研究——以493例故意杀人罪案例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故意杀人罪是最为严重的暴力犯罪,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罪、多发罪.本文故意杀人罪总样本数为493,犯罪人493人,平均每案例造成1.1人死亡,平均宣告刑量为23.75年.在493例样本中,有120例样本属于"基本故意杀人罪",平均刑量为27.08年.在总样本中,杀死人偿命者仅占49%;杀死两人或以上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则高达85.2%.累犯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高达81.6%;犯罪后自首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仅为22.6%;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仅为10%.  相似文献   

3.
对自然人被告处刑极轻是单位受贿罪司法实践中的最主要特征。其平均受贿金额高达378705.3元,而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率却高达63.2%;在判处自由刑的样本中,平均刑期仅为0.497年;在没有与其他罪名数罪并罚的样本中,缓刑适用率高达58.8%。对单位受贿罪罪质、罪量研究的阙如,致使单位受贿罪在立法上罪刑失衡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能动的司法在单位受贿罪"公性质"的影响下,淡化了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刑法评价,降低了刑法对其非难程度。只有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受贿罪罪质、罪量的理论研究,配以恰当的法定刑,同时改变传统的司法理念,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惟一路径。  相似文献   

4.
阿宁 《检察风云》2010,(22):8-12
5月间,国家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巡视员郭京毅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相似文献   

5.
有人计算过,温梦杰受贿、贪污数额竟占了北京农行与其业务公司所签订合同总额的1/8!博客元年,首例博客案2005年12月20日,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银行巨贪温梦杰案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合并执行死刑。温梦杰利用职务之便,共索取贿赂款1073万元,贪污公款432万元,共计1505万元。有人计算过,温梦杰受贿、贪污数额竟占了北京农行与其业务公司所签订合同总额的1/8!这是北京市检察系统直接立案侦查受贿犯罪数额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案…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的法定刑按贪污、受贿数额和犯罪情节规定了四个档次,可适用的刑种中,主刑有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没收财产。剥夺自由刑和生命刑适用广泛,财产刑和资格刑适用狭窄。对行贿罪的法定刑规定了三个档次,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单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实行双罚制。总的说来,现行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法定刑的规定是合理的,符合目前新形势下我国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实际。但从进一步完善贪污贿赂罪法定刑的立法来看,还有些问题值得认真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7.
一、受贿犯罪的数额由较大趋向于巨大。过去受贿犯罪的数额一般在几百元或几千元,万元以上案件所占比例很少。现在,受贿犯罪数额在几万元  相似文献   

8.
凯旋  江鸟 《检察风云》2000,(1):30-32
1999年8月13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杨文宽受贿、玩忽职守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2.2万元.  相似文献   

9.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依法惩治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受贿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法律依据。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本文拟就《意见》第一条规定的以低价购房等交易形式受贿犯罪的具体认定问题,进一步作些讨论。一、如何掌握定罪的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和386条的规定,个人受贿犯罪的起刑点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个人受贿5万元以上的。一般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所周知,房产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往往伴随巨额的资金流动,些许不正当地优惠打折就可能使受贿金额超过5000元乃至5万元,于是必然提出的问题是,能否单纯按照上述法定的数额标准掌握此类受贿犯罪的认定尺度?  相似文献   

10.
2009年9月30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了审判决:被告人杜崇烟犯受贿罪、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追缴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人民币19万元、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共计人民币2509840元。  相似文献   

11.
2009年2月24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对该县“6·27”特大受贿窝案作出一审判决。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严合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追缴赃款137.7万元,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总会计师李明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追缴赃款12.9万元,工程部部长陈继国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追缴赃款32.5万元。  相似文献   

12.
《刑法》第383条第4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386条规定对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383条的规定处罚。从上述二条款可以看出:撇开情节轻重,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为5000元。然而在实践操作中,一些经  相似文献   

13.
潍河 《江淮法治》2008,(16):30-31
作为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区区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政府中层官员“有权受贿晃权办事”的普遍特点,无论在“双规”期间还是在法庭上,丁力都坚称自己虽然拿了钱。却没有为企业提供帮助,坚决认为自己没有受贿。当然,他的辩解是站不住脚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丁力有期徒刑8年。  相似文献   

14.
[案情]被告人聂某犯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法院以聂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拘役和有期徒刑能否合并执行。一种意见认为,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有期徒刑与拘役刑虽不属同一刑种,但相对于生命刑、财产刑、资格刑而言,它们均属于自由刑,  相似文献   

15.
沈义 《检察风云》2007,(17):12-13
7月10日,重庆市高级法院对原铜梁县委书记马平和妻子沈建萍受贿案进行终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马平有期徒刑13年,继续追缴其受贿所得赃款18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沈建萍有期徒刑3年;继续追缴两人共同受贿赃物折合人民币205万元.……  相似文献   

16.
利用股权变更登记一次次瞒天过海将自己打造成“千万富翁”,正当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鸿礼贪婪地受贿、侵吞公司资产之际,一封封群众来信揭露了他的丑恶行径。2006年9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鸿礼作出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1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830万元予以追缴。接到判决后,这位昔日风光无限的燃气输配业“大鳄”涕泪纵横,后悔莫及。  相似文献   

17.
2007年5月31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社保局原局长.两位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养老保险科科长.医保科科长等6人涉案400余万元,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故意毁坏凭证及单位受贿一案,经检察机关侦查起诉,翠屏区法院依法对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有罪判决。至此,这起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四川社保腐败大案”尘埃落定。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审法院认定,张晓林触犯5个罪名,分别是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罚金10万元。 社保局原副局长王志坤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翠屏区社保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5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也纷纷领刑。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对受贿犯罪的处刑标准集中于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这一单行刑事法规之中。该法规对受贿罪的处刑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1)能适用的刑罚种类较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等;(2)根据受贿的具体数额规定不同的量刑幅度;(3)对法人犯受贿罪一律采用两罚制,并且对法人的处罚限于罚金;(4)规定了索贿的从重处罚的情节;(5)对在执行具有公共权力性质的管理活动中利用职务而受贿的“公务受贿罪”与在经济往来或营利性服务领域中收取…  相似文献   

19.
张明  盛辉 《检察风云》2007,(10):26-27
2007年4月13日,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炜贪污、受贿、行贿三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共4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1030356.60元予以追缴.  相似文献   

20.
受贿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并由此产生权钱交易,破坏了社会发展的公平性、有序性。正由于此,世界各国对受贿罪的构成及处罚的规定都是较为严厉的。如在受贿罪的构成上,有的国家规定,国家公务员只要接受他人财物即构成受贿罪。在我国刑法对受贿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中,除行为人收受他人财物外,还规定以行为人为他人谋利益为构成要件。在量刑上,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对受贿罪从重打击,就我国国情而言毋庸置疑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刑法规定的“收受他人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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