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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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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刘悦 《法制与社会》2014,(14):26-28
客观归责理论是在刑法理论发展过程中被提出来的。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归责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责任是主观的,违法是客观的。随着相当因果关系的发展,相当性成为判断因果关系的标准。在相当性理论的基础之上,客观归责论被提出来。客观归责论利用风险原则将事实和刑法规范连接起来,风险的判断具有评价的意义,但客观规则所论证的是客观的不法,因此,客观归责就成为构成要件要素。客观归责作为消极的构成要件,成为三阶层理论中第一层的客观构成要件。客观归责论区别于第三阶层的主观归责,因为客观归责可以使得构成要件该当性不成立。风险原则有三个判断标准:制造风险、实现风险、和构成要件效力范围,这使得客观归责论的独立地位得以确立。我们在进行个案定罪时,要将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逐个判断,构成要件是否该当就决定我们是否进入下一个阶层的判断。  相似文献   

3.
独立而完整的法理学学科,主要应当由内容性要素、方法性要素和渊源性要素构成。所谓内容性要素,主要是法理学所阐发的理论学说;所谓方法性要素,主要是法理学所阐发和运用的方法论;所谓渊源性要素,主要是法理学赖以取材、孕育和形成的资源、进路和动因。研究法理学的构成,仅仅注重研究内容性要素和方法性要素是不够的,还应当充分注重研究渊源意义上的法理学构成要素。法理学的渊源性要素包含资源、进路和动因三种基本要素。其中,资源性要素是构成法理学整体的更重要和更基本的要素,主要包括理论学说、流派思想和人物作品三种。在这方面,中国现时的法理学著述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4.
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以悖论形式伴随着犯罪及刑罚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对其进行的法律评价一直受到刑法理论的关注。对认识错误的考量应当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点上才能准确地把握其心理的、法律的实质。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可分为:应负故意罪责的错误,应负过失罪责的错误和不负刑事责任的错误。对认识错误下行为的惩罚应结合主观上的可责难性和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5.
为制约人性弱点、规范公权力运行,我国古代较为周全地为官吏规定了性腐败的刑法对策,综观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以官吏为定罪身份的性犯罪,主要有宿娼罪、监守内奸罪、求奸罪、性骚扰或猥亵部属罪、娶乐人为妻妾罪、娶所监临女为妾及枉法娶人妻妾罪、向案件当事人求婚或性受贿罪等;二是以官吏为量刑身份的性犯罪,主要是指官员犯和奸罪与强奸罪要加重处罚。而当下惩治性腐败的主要依据是党纪政纪与司法解释,性腐败的刑法对策处于缺失状态。从现实情况看,党纪政纪难以应对严峻的性腐败形势,司法解释的补位作用也很有限,又鉴于我国有刑法威权文化的传统,因此,刑法介入惩治性腐败十分必要。建议:性贿赂应纳入贿赂犯罪的范围;设立国家工作人员嫖娼卖淫罪、国家工作人员通奸罪;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猥亵行为、重婚行为的从重处罚,监守内奸、利用权势奸淫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强奸的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6.
在医疗刑法中,假设被害人承诺并非独立的排除不法事由,也不应认定为有效的被害人承诺。在过失犯的审查中,伤害结果的认定,应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准。在出现了伤害结果,但违反注意义务与伤害结果之间缺乏必要的关联的场合,即使欠缺被害人的有效承诺,也可排除过失犯的不法。在故意犯的情况下,不能借用违反注意义务与伤害结果之间缺乏必要的关联来为当事人出罪。如果行为人事先认识到了身体健康法益将受侵害的风险,且认识到欠缺被害人承诺来排除该风险,则可能成立故意犯的不法。若误以为存在有效的被害人承诺,则排除故意;若误以为不存在承诺,则成立未遂。  相似文献   

7.
杜宇 《中国法学》2022,(5):263-285
在当下的中国刑事立法上,存在着一系列具有程序性特征的实体构成要素,可称之为“程序性犯罪构成要素”。其与诉讼条件、行政前置性条件等既存范畴之间存在一定区别,具有独立的概念化空间。此种要素绝非仅具证明指示功能的程序性要素,而是在犯罪成立体系中具有实体裁判机能的要素。立足于阶层论的体系背景,此种要素既参与构成要件行为的定型化塑造,又具有明显的行为指引与呼吁功能,同时事关法益侵害的规范评价,且需要行为人一定程度的认知。因此,它与不法具有直接的关联性,是客观不法的内在构成要素,不能将其归入客观处罚条件之中;而如立基于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此种要素则应被归入客观方面要件中加以整饬。与此种要素的性质定位紧密相关,在既遂、共犯认定等犯罪形态领域,应进行贯穿性思考,同时妥善协调其与责任主义之间可能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逐渐深入,财产犯罪的类型日趋复杂,传统的法律适用已不能完全解决现实法律缺失的困境。犯罪行为的罪名厘定及类别甄别都面临着以往未曾出现的严峻挑战。而在盗窃、抢劫、抢夺等财产性犯罪中,占有乃是其中财产所属永恒讨论的话题,也是我们进行行为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明确刑法中的占有问题无疑对我国当前的法律适用,财产犯罪控制及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都大有裨益。本文拟以刑法中占有问题的界定为视角,深入探讨这一概念在司法适用中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9.
溯责禁止是一种在特殊犯罪类型中排除结果溯责于前行为人的规范性、技术性规则,具有教义学和刑事政策上的要求和根据,其理论体系呈现出“兴起于限制因果关系、活跃于客观归责论语境,以及目前创新于构成要件界限和答责排除事由”的演变轨迹。宜根据所介入的行为因素为标准分为第三人行为介入和被害人行为介入两大类探讨结果在客观上的归责问题。在溯责禁止的适用层面,应该以归责关联性为判断总基准,考察因果关联性和意志自由关联性两项前提条件,以风险实现关联性为核心标准,以规范目的关联性为补充规则。  相似文献   

10.
德日刑法中的可罚性理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冯军 《法学论坛》2000,15(1):106-112
在德日刑法中,作为犯罪成立要件的可罚性是在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责任之外,对行为进行的"值得处罚"这种实质的评价.可罚性的要素包括客观的处罚条件和一身的处罚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11.
论刑法解释中的词义分析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政勋 《法律科学》2006,24(1):44-52
词义解释是刑法解释的基础,只有理解了词义才能掌握语篇的意义,而词义只有在语篇中才能得到正确理解。词义分析法包括语素分析法、多义词辨析法和同义词分析法。语素分析法是词义解释的基础,进行语素分析时,应正确确定构词方式,搞清语素义和词义的关系。辨析多义词时应搞清楚多义词的意义,区别其语文意义和规范意义,并在上下文和语境中确定多义词不同的规范意义。辨析同义词的方法有训诂法、替换法和义素分析法。每种方法都有其价值和局限性,应该把各种方法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2.
刑法中的行为:机能、概念与犯罪论体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法学中行为的概念 ,在实践上具有指导机能 ,在理论上具有元素和统一机能。关于行为概念有自然行为说、社会行为说、目的行为说和人格行为说 ,其中社会行为说又分为意思舍弃论与意思表达论 ,比较起来 ,意思表达论较为周全 ,在此基础上 ,行为是指体现刑法规范上值得期待的人的主观状态的不同程度的外在表征。该概念导致犯罪论体系发生新变化。  相似文献   

13.
刘士心 《北方法学》2020,(1):118-129
胁迫是英美法系各国刑法普遍承认的一种犯罪辩护理由。传统意义的胁迫是指胁迫者以紧迫的死亡或严重伤害身体相威胁,迫使行为人实施某种被刑法禁止的行为。胁迫是一种犯罪的可宽恕事由,其根据在于,当一个人面临一般人都无法抗拒的严重威胁,主观上难以作出合法的选择时,缺乏刑事归责的可能性。我国刑法中没有胁迫的概念,司法中按照紧急避险处理被胁迫犯罪案件,这既不符合被胁迫犯罪的本质,也限制了胁迫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应当引入胁迫的概念,将其视为一种独立的阻却责任事由。我国刑法对胁迫的适用,应当采取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标准。胁迫不能适用于故意杀人犯罪。  相似文献   

14.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其界定与类型建构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德、日刑法理论的研究思路,然而这与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在逻辑结构与诠释方法并不相符。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具有类型性特征与开放结构,作为在法规范系统下需要法官进行必要的社会文化、道德的价值补充的情况,在其具体类型中应当排除法评价的要素的存在。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397条中的“重大损失”在滥用职权罪中的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第397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能作为认定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的危害结果,也不是“客观的处罚条件”和“客观的超过要素”,而只能是说明滥用职权社会危害程度,限制处罚范围的定罪情节。  相似文献   

16.
客观处罚条件是特殊的犯罪成立要素,它与故意和过失无关。从理论发展来看,客观处罚条件经历了由刑罚限制事由向刑法扩张事由的嬗变。从它的体系性地位来讲,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是构成要件、违法和责任之后的第四犯罪范畴,而不纯正的客观处罚条件则应当还原为不法构成要件。中国刑法中也存在类似客观处罚条件的特殊构成要件要素,对此,妥当的做法应当是借鉴故意理论的要素分析模式,客观处罚条件在中国现行立法体系之中没有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17.
我国《海商法》确立了船舶碰撞过失责任原则,亦称过失赔偿原则。在船舶碰撞过失中驾驶船舶过失有着更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由于法律本身没有作出何为碰撞驾驶过失的规定,国内外的碰撞法学理论多从法律角度进行过研究。故本文用技术和法律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一种新的确定船舶碰撞驾驶过失的要素分析法。  相似文献   

18.
刘士心 《北方法学》2023,(1):133-146
挑衅原则是英美刑法杀人罪中的一项重要辩护原则,指原本属于谋杀罪的杀人行为,如果行为人是在受到被害人挑衅而陷于强烈冲动的情况下实施的,应当降低为故意杀人罪定罪,对行为人处以较轻的刑罚。挑衅辩护需具备三个条件:被害人实施了挑衅行为,行为人因挑衅丧失了自控能力,挑衅达到了使一般人丧失自控能力的程度。挑衅辩护是一种部分的可宽恕事由,其根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可责性降低了。挑衅杀人实质上即我国刑法中的“义愤杀人”。“义愤杀人”与一些国家刑法总则中规定的“激情犯罪”情节不同,其成立标准比一般的“激情犯罪”更加严格。挑衅原则对于研究我国刑法中“义愤杀人”的内部构造、从轻处罚根据和认定标准具有借鉴、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9.
1883年美国颁布了《彭德尔顿法》,至今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使美国的公务员制度成为世界的典范。虽然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国家,但是美国的公务员制度建立阻力小,发展较快,且经历了两次重大的改革,使其更具有研究和借鉴意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立至今不到二十年时间,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吸收借鉴美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优点,对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开放结构的特征,需要法官以社会一般观念和经验认知为逻辑前提对其进行理解和判断,故其具体内涵和范围总是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并呈现出模糊性和歧义性的面相。同时,学界在规范性要素的内涵、外延、与违法性的关联性等基础性问题上仍存在较大的分歧意见。而这些分歧意见,也影响了规范性要素的明确性。为了实现刑法的安定性,立法者使用记述性要素足以使特定的犯罪行为类型化时,便不得采用规范性要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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