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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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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持判决作为三大诉讼中行政诉讼的一种特有判决方式,其在特定的时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行政法理论的深入和司法实践的发展,特别是驳回诉讼请求的确立以及更有效的运用使维持判决的继续存在与否发生了争议,本文正是基于此,着重分析了维持判决存在的种种不合理性,比照域外各国的经验,建议取消维持判决,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取而代之。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中维持判决的保留抑或废止在行政法学界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通过分析该判决类型产生的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参照国外行政法之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废弃维持判决,扩大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适用范围,进而取代维持判决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在某些行政程序中,由于取得证据的对抗机制不充分,行政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在事实上并不真实或不完整,不能保证其认定事实的正确性。对于此类具体行政行为,为兼顾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应当确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撤销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现有判决方式不能满足行政审判的此类需要,应增加这种新的判决方式。  相似文献   

4.
婚姻登记在法律效果上具有民行合一的特点,婚姻登记行政诉讼实乃名行实民的非典型行政诉讼,法院应结合此类诉讼的特殊性对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妥当解释以获得正当的个案裁判。由于婚姻登记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对当事人的实体关系具有直接和终局性的影响,此类诉讼的裁判不应忽略对当事人实体关系的关照。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价值取向、婚姻法关于婚姻效力的规定、登记行为的违法性对当事人的实体关系特别是真实意思表示的影响,以及违法行为的补正等应成为法院在选择判决方式时应予考量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胜东 《法治研究》2007,(12):20-24
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在面对社会现实的发展时,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在行政诉讼判决形式上也是如此,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已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政治体制的制约、立法的不成熟、对行政诉讼规律认识的不足等因素是造成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出现问题的原因。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在保留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判决、确认判决等判决形式的同时,逐步舍弃维持判决,并引入新的判决形式,这样就可以使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更为全面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与法治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种类单一、范围狭窄等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国外行政诉讼判决形式的考察,以对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完善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的司法解释中增加了新的判决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后,有不少学者提出完全可以扩大该判决的适用情形用以取代维持判决。但笔者从立法目的和现代行政的效率要求出发,认为维持判决仍有其存在的空间。本文试图澄清对维持判决适用条件的误解,并尝试解决在现有的各判决形式及其各适用条件下如何更好地适用维持判决。  相似文献   

8.
维持判决制度作为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色,其存在具有正当性根据。理论上讲,维持判决制度承载着维护公法秩序之目的,是实现行政诉讼功能、达致行政诉讼价值的手段;维持判决制度是行政行为公定力最终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它并不违背判诉一致之诉讼法原理,且维持判决制度所建构的正面、肯定之行政行为模式是确保行政法律关系和谐、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维持判决有别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之特定适用范围,在当下的社会转型时期,维持判决的制度宣示功能对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之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旭勇 《法学》2004,(1):45-52
行政诉讼维持判决是我国独有的判决类型。本文从制度的功能与效率的视角对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合理性提出质疑。文章从制度演进的角度 ,剖析了我国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历史成因 ,并对催生了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维护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之目的进行价值批判。在此基础上 ,分析并指出行政维持判决制度在运作中可能造成的低效率和种种矛盾。行政维持判决制度与行政行为效力理论不可调和 ;维持判决与原告的诉讼请求相冲突 ;行政维持判决与其他类似判决功能上的可替代性造成制度运作的低效率 ;行政维持判决本身的正当化成本高、程度低。最后 ,笔者主张以“控权”价值观置换原先的“维护”目的 ,并在此基础上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全面取代维持判决、确认合法判决、确认有效判决 ,重构行政诉讼否定性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10.
对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完善,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在判决的具体内容方面,应采情况判决说;在适用条件方面,应科学界定行政不作为的范围;在履行期限方面,合理期限的指定应以必要、适度为原则。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一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文试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角度出发对重作判决提出质疑,认为重作判决对人民法院、原告、被告三方都不利。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的重要问题,决定受案范围的因素很多,本文认为判决种类的增加适度拓宽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变更判决虽被怠用,但独具价值,既体现对公权的态度,又体现对诉请的回应;既否定不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又解决悬而未决的权利状态;既最大限度救济受损利益,又使纠纷得以实质解决。基本因素、比对因素及参考因素等正相关因素运用不当将导致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在考量是否使用变更判决时,应结合诸因素的组合形式及作用的先后顺序加以判断,且应遵循尊重起点罚——推算基准罚——得出结果罚——确定变更罚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4.
责令重做判决是撤销判决的一种附带形式,立法上存在适用条件过于宽泛;缺乏对重作内容、期限的明确规定;对违法重作行为、拖延重作行为的约束和制裁措施缺乏力度等弊端。建议把一般性规定改为例外性规定,并对其适用加以严格限制。包括明确规定适用重作判决的标准和情形、限定重作的内容和期限、加大对逾期重作和违法重作行为的规制力度。  相似文献   

15.
仲花 《法制与社会》2013,(19):104-105
随着社会现实的发展,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判决形式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缺陷,已经无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即从我国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存在的问题出发,指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自身现实状况,在保留和完善现有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的基础上,引入补正判决,使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更为全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情况判决是行政诉讼判决中一种特殊的判决方式,具有特定的内涵和要件。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对情况判决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大陆现行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实际上也规定了情况判决制度,但这三者的规定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我国大陆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制度,在公共利益及其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对原告救济途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反思行政诉讼之重作判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重作判决在立法上和实践中都存在严重弊端 ,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均值得怀疑 ,它是中国行政法治状态不良的特别对策 ,应当通过修改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科学合理地解决重作判决意图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确认判决是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并由司法解释予以新增的判决形式。自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实施以来,行政确认判决是引起争议最多的判决形式之一。本文拟对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的行政诉讼判决适用情形作一定的梳理,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9.
重整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李桂英 《河北法学》2003,21(6):152-157
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行政诉讼类型,而实践中存在的诉讼类型具有明显的缺陷。重整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在立法上应设立六种行政诉讼类型,并运用拓展原告起诉资格的方法解决社会公益诉讼问题,运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方法解决民事、行政交叉案件。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事采取的能直接发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其表现形式有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许可等。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处理的行为;三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只能一次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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