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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李某与企业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一年后,李某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同意后,未给经济补偿金,李某与企业争执不下,到市总工会要求法律援助。 〖评 析〗 所谓经济补偿,是指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对被损失的一方给予补偿,它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劳动者失业的经济损失,有以下三种情况。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欣然同意,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由用人单位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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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为某公司职员,一次和单位部门领导商谈工作时,由于对一些工作问题的观点不一致发生争论,部门领导将此事反映给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以该职工“顶撞上级”,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之规定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服,提出申诉,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单位败诉。王某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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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08年11月到A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每月工资4000元,2009年9月,公司以李某没有将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手续转入其单位为由,对原告按助理会计师对待,并降低了工资。双方因此发生争议,2009年11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令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办社会保险;补发降薪2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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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刘某原属某厂正式工,该厂1995年1月与刘签订离岗退养协议:刘某离岗休养,该厂每月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直至退休。同年11月,该厂又与刘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内容与离岗休养协议相同。1996年6月该厂改制为某有限公司后,没有与刘签订劳动合同,便仍按原协议执行,直到1999年3月。同年4月,该公司因刘某不在家,与刘某妻子协议解除与刘的劳动合同,刘妻在协议上签字。该公司随即发文,以刘年龄偏大、企业困难为由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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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桂珍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5,20(2):50-51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李某,女,北京人 被诉人:某购物中心、某家电厂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3年6月被某购物中心招收为营业员,被安排在家电部,为某家电厂家代销家用电器,工资发放形式采用底薪加销售提成,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李某到单位上班后,购物中心、厂家、李某三方共同签订了一份用工协议书,协议内容中规定:1、购物中心同意厂家委派李某为厂家代表,销售家用电器;2、李某在购物中心为厂家代销产品期间,既要服从厂家的管理,又要服从购物中心的管理,厂家除按月发给李某底薪加销售提成外,不负担李某任何的费用;3、李某在工作期间,除遵守厂家的规章制度外,还要遵守和执行购物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厂家和购物中心的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4、李某如工作中有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购物中心有权通知厂家辞退李某,并要求李某赔偿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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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不能将未入股的职工作下岗处理 [案例 ] 李× 1988年被×化工厂招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 1995年 7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厂方签订了 5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 450元。 1998年 8月×化工厂破产后重组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李×因未缴纳股金被厂方作下岗处理,一直在家未找到新的职业。 2000年 5月,厂方通知李×因原合同期满,从 2000年 9月起终止劳动关系,不给任何补偿。李×同意终止劳动关系,但因要求厂方补发 1998年 8月至 2000年 7月工资并发给终止劳动关系生活补助费而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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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张某等三人于2005年10月被武汉市某工厂录用,他们从事的职业具有一定的有毒有害性。2008年10月,合同即将期满时,厂方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续签。张某等人提出,自己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了3年,为了解自己的身体是否受到侵害,要求厂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遭到了厂方拒绝。多次交涉无果,厂方决定合同到期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张某等人不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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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韶华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8,(1)
李某2003年进入北京A公司工作,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3年10月至2005年10月。李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一直担任销售工作,销售业绩很不错。李某与A公司签订的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将于2005年10月到期,同年9月,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李某,称由于李某工作出色,公司决定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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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友》编辑部:徐小姐与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入职时的简历中,徐小姐系未婚。2013年9月中旬,徐小姐被确诊怀孕后,公司以其未婚先孕,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给公司造成不好影响为由,决定与徐小姐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张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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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钟某在武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经理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公司以钟某在招聘职员时,违规变卖公司的招聘简章,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钟某的劳动合同。钟某不服,向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某房地产公司辞退钟某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公司依法成立的工会组织,支持了钟某的请求,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工会组织随后书面认可了公司的辞退决定。钟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程序,明显违法。公司则认为,钟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用人单位规章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章制度和劳动法的规定。案例回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