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4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004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49宗,结案248宗,综合结案率99.6%;民商案件调解结案129宗,调解率80%;受理执行案件88宗,执结85宗,执结率97.7%。根据《海南中院关于辖区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我院各项工作突破了海南中院确定的25项岗位目标考核200分的标准分,以总分408分的总成绩位居辖区16个基层法院榜首,比2003年工作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2.
山东省济宁市积极探索化解医患纠纷第三方机制,成功走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路子。2008年12月,卫生部调研组在济宁调研时,称济宁化解医患纠纷的方式为“全国首创”,被誉为医患纠纷化解“济宁模式”。2009年10月23日由卫生部、司法部等在济宁市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医疗纠纷调处第三方援助协作论坛”上,把济宁市医患纠纷调解的做法和经验向全国介绍推广。在2009年11月27日,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五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济宁市政府作为唯一的市地,向大会介绍了济宁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经验。  相似文献   

3.
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视野下,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职能作用的发挥路径。我认为,找准公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切入点至关重要,我有些不太成熟的想法,即完善证前调解机制是公证机构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重点。在公证实践中建立、运行证前调解机制,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进行证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必须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第二.要确定可调解的矛盾纠纷的范围。笔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要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应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并立足司法调解,着重提出了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有机结合的具体意见。《若干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