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外国法院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在对惩罚性赔偿的历史发展和性质进行回顾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探讨了外国法院惩罚性赔偿判决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承认与执行,并对我国人民法院处理这个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外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立法所采纳.而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透过损害赔偿的补偿性与惩罚性双重功能的有机结合以实现对受害人的补偿和对违法行为人的经济制裁.然而,也有些国家不但反对给予国内当事人以惩罚性赔偿救济,也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在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以下简称<海牙管辖权公约>)的谈判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也自然成为各国争执不下的一个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3.
刘晓丹 《法制与社会》2012,(19):115-118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中普通法上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该制度与大陆法系侵权法上崇尚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不同。本文研究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自身价值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该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以及该制度与民刑分离理想,提出了我国应该对域外法院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有选择性地予以承认与执行。  相似文献   

4.
外国法院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惩罚性赔偿(punitivedamagesorvindictivedamages),又称惩戒性赔偿(exemplarydamages),是指在侵权案件中,法院除了判决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补偿性的损失赔偿外,还判决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一笔赔偿金,主要用以对...  相似文献   

5.
美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微 《现代法学》2000,43(1):134-136
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英美法系侵权法与合同法中的一项制度。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执行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各国基于对判决的性质、对“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运用及一些程序性问题的不同认识 ,对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作出了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6.
欧福永  王岚岚 《河北法学》2004,22(3):118-120
在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 ,外国法院判决有其特定的含义。菲律宾《法院规则》明确规定了外国法院判决的效力。一位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倍受尊敬的菲律宾权威列举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要件。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不需要提起任何诉讼 ,但一项外国判决的执行需要提起单独的诉讼  相似文献   

7.
袁古洁 《法学家》2005,(2):147-153
中国目前最重要和最紧迫的区际司法协助事宜,是如何解决内地与港澳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问题.本文探讨了内地与港、澳互不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法律现状及三地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并论述了三地达成"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简称"判决安排")的主要条件及程序.本文认为,内地与港澳现行的承认与执行外国(地)判决的法律制度有不少共同点,这些共同点是三地达成"判决安排"重要的法律基础.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判决安排"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既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实践需要,也是三地人民的共同需要.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要就如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我国判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条件 ;外国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条件 ;相关国际条约问题以及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国际私法所调整的重要内容 ,英美法系国家将其视为国际私法应解决的三大问题之一。加拿大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中吸收了英美等国的一些基本原则 ,但也逐渐发展出其自身的特点 ,尤其在近年来 ,加拿大法院逐渐放松了对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限制 ,使外国判决较易在加拿大得到承认与执行。本文即结合加拿大承认与执行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趋势 ,阐述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抗辩。  相似文献   

10.
黄燕璇 《行政与法》2009,(5):126-128,F0003
民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内地与香港特区司法协助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回归前,由于缺乏相关机制,两地的判决不能得到对方的承认和执行,当事人如果想在另一地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就不得不重新起诉.香港回归后,两地民商事活动不断增加,两地法院审理的涉及对方居民或财产的案件也随之增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这一问题,内地与香港特区经过较长时间磋商,最终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本文在介绍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情况的基础上,检视<安排>中的主要内容,进而对<安排>提出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1.
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拙行中的根本问题,自始就以各种形式困扰国家的是主.权问题.几个世纪以来,"礼让"-词一直出现在冲突法的著作中,作为表达这样一种理念的简捷方式,即国家,在和平共处与和谐关系的利益驱动下,应相互表示出遵从和尊重.归纳国际私法对该根本问题所使用的方法,-般认为有三种:单边主义方法、多边主义方法和实体方法.这三个方法都体现出对主权的不同认可,对判决承认与执行有着不同的影响.随着经济市场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伴随着跨国调整策略的改变,传统的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受到质疑.反映在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这就意味着,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再也不能完全依赖于被申请国的主权意志.在全球化背景之下,国际社会在解决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时不得不站在一个全新的视角上来考量.  相似文献   

12.
内地与香港已就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事宜进行了多年协商,至今尚难达成一致,其中争议较多的是双方对“终局性判决”的含义理解问题。本文拟就这个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内地法院判决是否为终局性判决是阻碍实现两地相互执行商事判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内地与香港在讨论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条件时,争论较大的一个问题是判决的确定力问题:即香港方坚持,在请求香港承认或执行内地的商事判决必须是“不可推翻的终  相似文献   

13.
承认外国判决与执行外国判决,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承认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认为该外国判决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认与本国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因而允许本国境内之该案当事人自动履行外国判决所确定的事项,并可以外国判决为理由驳回国内某个人对所判案件提出的异议、执行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按照本国法律的规定.采用强制措施实现外国判决。 各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执行令程序。这种方法是被请求国对外国判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本国法律和执行的条件予以承认.即发给执行令(亦称执行状)…  相似文献   

14.
朱志晟 《河北法学》2011,29(2):180-183
英国的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在坚持传统和与国际接轨中不断地发展和调整,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建立在原审国身份基础上的区分式立法模式;在实体法律层面上英国主张适用统一的成文法和基本相同的普通法制度;在程序法律层面上则是尽量放宽能够得到承认与执行的判决范围、放松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简化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程序。  相似文献   

15.
黄志慧 《现代法学》2023,(2):197-208
当前,国际社会对多边主义的国际民商事秩序需求日盛,亟待聚焦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并以全球治理为视域考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民商事争议的全球治理对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在利益权衡、司法互信和监管功能方面均提出了要求。在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上积极回应上述要求,不仅有助于融合民商事判决跨国流动中存在的特殊主义国际私法与普遍主义国际私法之立场对立,也能够指引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规范革新。全球治理视域下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规范革新,应构建平衡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规范体系,建立提升司法互信制度化的规范体系,确立蕴含监管功能的公共秩序规范,以此为我国在国际民商事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6.
宣增益 《中国法学》2004,(2):186-189
<正>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跨国民商事交往将日益增多,为了给国家间民商事交往创建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为交易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在国际范围内建立行之有效的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对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的现行模式的分析,试图探求将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纳入WTO体制的可行性。一、判决承认与执行:现行模式简要分析在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国际社会历来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论观点。一是国家中心(state-centric)说,即是否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完全由该国自主决定;二是世界主义或全球主义(cosmopolitan or global)说,亦即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完全由国际社会在效力和普遍公证之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制了两种可供腐败犯罪受害国选择适用的资产追回途径.其中,在通过刑事没收国际合作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过程中,请求国的没收判决能否得到资产所在国当局的承认并获得执行,是资产能否最终得以追回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没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直接执行和间接执行两种方式,无论何种执行方式,多数国家都对承认与执行外国的没收判决设置了一定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必须按照资产追回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要求,不断创立和完善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内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欧福永 《河北法学》2007,25(3):169-171
外国判决可以通过两种程序在新加坡得到承认与执行.第一种是登记程序,其依据是<英联邦判决相互执行法>或者<外国判决相互执行法>.前者规定了在英联邦国家获得的判决在新加坡的相互执行;后者适用于给与新加坡判决在该外国的承认与执行以互惠待遇的非英联邦成员的国家.登记外国判决的程序规定在<高等法院规则第67号令>中.第二种是重新审理程序,即根据普通法,以外国判决为依据在新加坡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9.
目次一、导论二、经济全球化与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互惠原则之理论三、经济全球化与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互惠原则之制度四、尾论一、导论尽管学界对国际私法的范围仍然存在争议,但是较有共识的一点是,管辖权、法律选择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构成国际私法的核心内容。其中,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涉外民商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一  相似文献   

20.
惩罚性赔偿因具有的惩罚性和吓阻性,而具有准刑事罚的性质,其责任也被认为具有准刑事责任的性质。这在学界已成共识。但惩罚性赔偿责任可否经由保险而转嫁风险,即惩罚性赔偿责任是否具有可保性,分歧甚大。美国法院也有不同做法。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可以不否认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可保性,但基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和力图实现法律价值的考量,若允许其可保,就会使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丧失殆尽,致该项制度形同虚设,故其应不具有可保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