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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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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研究室、二审处与虹口区院研究室共同召开了私分国有资产罪法律适用研讨会。会上,与会人员就近期在办理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中,遇到的私分国有资产与集体共同贪污、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行为的区别、国有资产的认定、“国家规定”的含义等热点、难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针对刑法的这一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笔者就以下几个问题谈些粗浅的认识。一、关于罪名问题本条…  相似文献   

3.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法》第396条第一款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新刑法增加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目的在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惩治单位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犯罪行为,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和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及生产经营活动。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屡见不鲜。然而,被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名判刑的案件寥寥无几,许多基层检察机关,尽管也接手了一些审计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但在具体查处过程中却遇到许多困难。笔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研,发现在查处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中存在多处“瓶颈”,具体有“三难”——一、定性难。在定性问题上存在…  相似文献   

4.
浅谈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政府发文成立的临时性机构能否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应该以该机构的职责来论,而不应以该机构或该机构的组成人员的身份来论;在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过程中,应强调其私分行为是否体现单位的意志和单位的整体利益,不能仅凭单位是否“人人有份”来认定其犯罪构成;对单位私分“小金库”的行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5.
明确国有资产的范围、内容、种类.是正确查办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前提。私分国有资产罪作为新罪名,虽然目前刑法规定得过于原则,“两高”也来就国有资产属性作出具体司法解释.但司法者应当从法治的高度和历史的角度,根据实际,依法、公平、公正地定性处理,确保既不枉不纵,有效保护国有资产.促进经济发展.又正确反映和兼顾相关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6.
案由:私分国有资产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食品公司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告人杨某某于1990年1月任该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直到2005年1月。1998年至2004年期间,由杨某某直接负责主管并提出议定,以该公司名义采取“工龄补贴”、为职工购买“国寿鸿泰”(分红型)保险等手段。将286.4638万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具体事实如下:  相似文献   

7.
当前,一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假借“改革”、“搞活”的名义,利用职权,有组织、有目的地大量侵吞国家资财并进行私分和变相私分的问题相当严重.从我省近半  相似文献   

8.
卫民 《检察风云》2002,(10):9-10
前不久,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成功查处了一起私分国有资产大案:一个连临时工计算在内也不过26人的单位,却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私分国有资产740万元。这是河北省证券登记公司在世纪之交依托股市交易运作的“大手笔”。  相似文献   

9.
金秋季节,处处呈现繁忙丰收景象。路江小学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一年一度的“小秋收”拉开了序幕。“小秋收”是S县教育系统搞的勤工俭学活动。在农民收了茶子和稻谷后,老师带领学生到山上捡茶子,到田里拾稻穗,其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收割时间不统一,山上、地头也捡不到多少茶子、稻谷,于是学校就放10天农忙假,布置任务要学生自己搞“小秋收”,由于近年来学生交的茶子、稻谷大多被老师私分,因此学生及家长对“小秋收”反映强烈。小华是路江小学二年级学生,今年的“小秋收”学校要他交5斤稻谷,这…  相似文献   

10.
法剑 《政府法制》2005,(11):38-39
2004年11月9日,成都东郊某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贾宇明、原副院长薛晓东等8人因私分120万元公款,被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送上了成华区法院的审判庭。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庭审开始后,检察机关被迫主动撤诉了。之后,8名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私分百万公款竟无罪  相似文献   

11.
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修订后刑法第396条明确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属于单位犯罪,在某些方面与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贪污国有资产的行为极为相似。然而,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共同贪污犯罪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两者之间有明显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共同贪污犯罪虽然都带有一种“集体”的形式,但其实质是不一样的。首先,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一种单位犯罪。其次,在私分国有资产罪中的这个集体一般都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组织,他的成立…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了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为了加强国有资产保护,1997年刑法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然而,我国社会尚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以致司法实践中在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时存在分歧。日前,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与本刊共同邀请专家,对“国有公司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如何处理”问题进行了研讨。  相似文献   

13.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规定的新罪名,由于认识不清,一些地方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不能准确定罪。李佩芳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案的审判,依据事实和法律,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做了准确界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认定创制了一个较好的判例。本文试图通过对该判例的评析,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认定中容易出现分歧的几个问题予以理论廓清。  相似文献   

14.
一、认定“集体私分”的依据“集体私分”,是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的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挪用或转移国家预算内预算外资金,截留销售货款、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非常规性的临时收入、罚没收入、违价非法收入或其他各种收入等,以单位的名义,采取发放奖金、福利补助费、律贴等形式将公共财物进行集体瓜分的行为。较之个体贪污犯罪,这种行为具有下列特点;1.主体的广泛性。通常来说,集体私分至少是三人以上,而且一个单位内人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了私分公共财物;2.行为的公开性和欺骗性。集体私分公共财物总是假借发奖金、福利补助费、津贴等形式,在合法形式的掩盖下大肆集体私分公共财物。它往往是对外是暗  相似文献   

15.
2007年5月31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社保局原局长.两位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养老保险科科长.医保科科长等6人涉案400余万元,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故意毁坏凭证及单位受贿一案,经检察机关侦查起诉,翠屏区法院依法对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有罪判决。至此,这起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四川社保腐败大案”尘埃落定。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审法院认定,张晓林触犯5个罪名,分别是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罚金10万元。 社保局原副局长王志坤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翠屏区社保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5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也纷纷领刑。  相似文献   

16.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罪名。因私分国有资产被规定为犯罪的时间并不长,司法实践中对该罪认定过程中的有些问题尚存在争议和分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常有发生,且发案呈上升的发展趋势。这一犯罪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地危害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了提高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的办案质量,本文就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实践认定中的几点疑难做浅易分析,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合理,是导致集体私分国资事件屡有发生的原因●国有企业出资人的实际虚位,必然导致国有资产“起诉人”的实际虚位●出资人职能不到位,企业就会出现“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相似文献   

18.
杨光松,男,53岁,家庭贫农,本人学生,简阳县老龙公社小学教师。妻子刘伯琴,51岁,家庭出身富农,一九五。年同杨结婚后一直在家务农。一九六五年“四清”运动中,杨光松检举了生产队长和大队会计搞瞒产私分、私宰毛猪、偷砍树木等问题,招致不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九六八年“清队”中,他因曾参加过三青团等问题,被揪出批斗。一九七○年“一打三反”开始后,公社以“办学习班”为名,将杨光松弄去公社非法关押,大搞刑讯逼供,白天劳动,夜间被公社所属各生产队轮流斗、打,并建立了专案组。专案组负责人在“四清”运动中被杨光松揭发批判过,后被划为“三类”,因而对  相似文献   

19.
2004年至2006年,重庆水管制造有限公司(私营,以下简称“水管公司”)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向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以下简称“水务公司”)销售供水管网材料。其间,水务公司分管供应和材料的监事会主席吴某共收取水管公司法人陈某回扣60余万元,其中28.3万元被水务公司董事长唐某、财务科副科长刘某和吴某三人私分,其余的存入了单位小金库。  相似文献   

20.
私分有国资产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侵害国有财产的犯罪,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本文就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罪与非罪、此罪与披罪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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