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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欧盟有关商标的最重要立法是“协调成员国商标法的1998年12月共同体理事会第一号指令”(以下简称一号指令)和“关于共同体商标的1993年12月20日理事会条例”(以下简称共同体商标条例)。除此之外,还有若干程序性的立法和指南。欧盟商标法上与混淆有关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商标及其覆盖的产品或服务均相同;二是商标相同或近似,其所覆盖的产品或服务也相同或类似;三是商标相同或近似,但其覆盖的产品或服务不类似。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在先商标都会受到保护,但保护的程度和条件不同。从严格意义上说,上述三种情形中只有第二种与混淆有关。因此,…  相似文献   

2.
Trademark law, like other area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conflicts with First Amendment interests in various ways. One particularly critical intersection between trademark and free expression is the nominative fair use doctrine, which was created to ameliorate this conflict to some degree.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history of nominative fair use and argues that the test is inadequate to the task of protecting First Amendment values within trademark law. The article then analyzes an arguably better approach, the Rogers test, and argues that courts should look to Rogers as a superior means of preserving expressive values in trademark doctrine.  相似文献   

3.
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太平 《法学研究》2014,36(6):162-180
2013年商标法的重大修改之一是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修改。然而,规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商标法第57条第2项中的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概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均是不清楚的。混淆可能性吸收相似性、混淆可能性内化于相似性以及以相似性为基础、以混淆可能性为限定条件成为世界各国或地区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三种代表性立法例。从法理上看,商标的通信本质决定了混淆性商标使用会影响商标功能的发挥,商标法立法目的决定了混淆可能性是商标侵权判断的基本标准,商标权的基本权能决定了混淆可能性主要适用于商标和商品有一者不相同但近似或者类似的商标使用情形,维持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平衡的商标保护基本政策决定了混淆的程度是混淆可能性,相似性本身的重要性与历史传统的影响决定了相似性可以是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重要内容。从我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引入混淆可能性的基本动因来看,商标法第57条第2项所确立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可以解释为以相似性为基础和前提、以混淆可能性为限定条件,而传统上内含于商标近似、类似商品、类似服务、商品与服务类似等概念的混淆可能性应该从这些概念中剥离。  相似文献   

4.
在司法实践中,正品转售商经常会援引指示性合理使用以抗辩自己在店铺招牌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通过梳理目前国内的典型案例,可发现当转售商单独或突出性使用他人商标于其店招之上时,法院仍然会作出侵权判定,但不同的法院在涉案行为侵犯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以及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问题上存在分歧。进一步考察美国及欧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可以总结出指示性合理使用需要满足必要性、合理性、善意以及不构成相关公众混淆四个构成要件。在使用他人商标指示他人商品的来源的行为上,指示性合理使用与权利用尽的概念范围有重叠之处。指示性合理使用的主张以涉案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为前提,其作为一种构成商标侵权的例外,宜在涉案行为满足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作为侵权抗辩理由进行援引。无混淆可能性作为指示性合理使用的必然结果和内在要求,应成为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之一。同时,若权利人的商标为其企业名称或其主要组成部分,转售商的使用还涉嫌构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字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5.
彭学龙 《法律科学》2008,(1):130-143
作为商标法中的基本范畴,“混淆可能性”既是侵权认定的主要标准,又是商标审查的重要尺度。实际上,对于大多数商标来说,其权利边界都取决于“混淆可能性”;即便是驰名商标,要确定其保护范围也离不开这一基本范畴。尽管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主要条款却避开了“混淆”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混淆可能性”的基准性地位,误导商标执法司法。《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在即,我国立法机关应遵循商标法制的运行机理,以“混淆可能性”为基准重构商标侵权规范和审查(评审)规则。  相似文献   

6.
This article asks a simple question: when indistinguishable items of personal property owned by A and by B are mixed together, what rights do A and B have in relation to the resultant mass? It is argued that there is insufficient evidence in the positive law to provide any convincing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nd so it is asked which interpretation that can be drawn out from the law ought to be adopted. It will be shown that – both in relation to mixtures of goods and mixtures of cash – a rule of co‐ownership is to be preferred. The article's framework of analysis will be of interest to all those concerned by the relatively sparse case law that deals with foundational principles of personal property, and can help to guide a way forward in other contexts where the cases are silent, muddled, or fail to speak with one voice.  相似文献   

7.
曹宁 《政法学刊》2009,26(1):46-50
反向混淆是近年来我国商标侵权案件中遭到的新问题,而我国现行的商标法中没有就“反向混淆”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从商标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角度来看,我国应加强对反向混淆案件的关注与研究,并针对反向混淆的具体特点进行适当立法,构建规制反向混淆的法律制度,为反向混淆问题的处理提供明确而充足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8.
李娟 《知识产权》2002,12(4):27-30
1999年12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地区法院对“Playboy”公司诉"Terri Welles”女士商标侵权一案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简易裁决,双方对此未提出上诉。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未对商标的合理使用问题做出规定,因此,本文拟在对该案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分析商标的合理使用问题,以期对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与实践有所借鉴。一、案情简介(一)双方当事人及背景介绍原告“Playboy”公司(简称PEI)是一家国际性的出版和娱乐公司。1953年,PEI开始发行“:Play-boy"杂志,该杂志拥有十分广泛的读者。另外,PEI还发行诸如“Playboy’s Playmate Review”、“Playboy’sPlaymates 0f the Year”、“Playboy’s Calendar Play-  相似文献   

9.
"其他不良影响"不是一个内涵和外延清晰的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常用或通用的法律术语.从文字上分析,所谓"不良影响",是指起到不好的作用,但是标准不明确,什么是不良?对象亦不明确,是指对什么的影响?由于立法上选择了过于模糊的词语,从文义解释的角度难以得出"其他不良影响"的确切概念.  相似文献   

10.
姚鹤徽 《北方法学》2017,11(6):13-27
中世纪到19世纪中叶,英美两国的普通法和衡平法对商标是通过欺诈之诉来保护的。但是,司法实践中过于强调被诉侵权人主观欺诈的意图并不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由于商标财产权观的确立和对消费者利益的重视,19世纪中叶之后,法院在侵权判定中开始考察被告行为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商标混淆成为了商标侵权判定的主要依据。在混淆标准确立之后,其在适用范围上不断扩张。混淆标准的演化历史表明,混淆标准的适用范围并非越大越好,混淆标准的立法构造不能够仅仅考虑商标权人的利益,还要衡量消费者和其他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的利益。在商标侵权判定中,法官应从市场的真实情况出发,考察市场中的相关消费者是否确实容易发生混淆。  相似文献   

11.
"HYSTERIC"商标行政纠纷案是一起典型的国外知名商标在国内遭抢注的案件.近年来此类诉讼案件频发,其中关于<商标法>第31条在此类案件中的具体适用,及该案引发的新争议与新问题值得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一、案情介绍 S 公司是一家提供电子图书的公司,T 发现 S 公司将自己的作品作为电子书在其公司网站上提供浏览,于是就委托一代理人前往公证处申请对 S 公司网站上有自己电子化作品进行证据保全。在公证过程中,T 的代理人下载并使用了 S 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图书阅览器软件阅览 T 的作品,该阅览器软件是浏览 S 公司网站上  相似文献   

13.
从最高人民法院对拉科斯特公司诉鳄鱼国际公司商标侵权案作出的判决可以看出,在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为混淆,在混淆的认定上商标近似虽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诉争商标的形成历史和发展历程、被诉标识的使用环境和状态、被告的主观意图、诉争标识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共存和使用情况等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个案的特点,灵活、综合地判定混淆,这对于公平合理地认定商标侵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该案对我国商标法引入混淆理论和有限度地承认商标共存协议亦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4.
判断"非诚勿扰"节目究竟有没有侵犯在先注册商标权利,应首先明确中国商标侵权判断的标准,再照侵权标准,进一步明确本案侵权是否最终成立.本案中,江苏电视台的"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在先商标未构成相同服务上的相同商标,并且,二者服务也未形成类似,在没有明显反证情形下,可以直接江苏电视台侵权不成立.本文在此基础上试想了消费者混淆情形,得出的结论是,消费者混淆也不会存在,因而更进一步证明了江苏电视台侵权不成立.  相似文献   

15.
我国学界流行的商标法保护规则优先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适用的观点有可能是受德国法的影响。但是,德国法中存在的这个原则有其特殊历史原因和政策考虑,而且,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已经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的适用并不与"《商标法》优先适用"相冲突。《商标法》等专门法无法禁止的行为,并不排除依然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法予以制止。《商标法》等专门法的适用,也并不排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平行适用。  相似文献   

16.
董笃笃 《知识产权》2013,(1):44-47,61
根据公众使用规则,除在先的商标昵称的公众使用外,若商标持有人类似使用了商标昵称,便应享有排除他人使用该商标昵称的权利.若商标昵称仅是被公众使用而无类似使用,商标持有人若欲获得排除他人使用该昵称的权利,应证明商标昵称之公众使用的目的在于给商标持有人带来与该商标相关的利润.  相似文献   

17.
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合理使用处在权利与限制的交界处,其适用范围的任何变化,都可能重塑著作权法。面对新技术的冲击,在确定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时,不能因技术的便利而干涉著作权市场对信息资源的配置,而应恪守合理使用最初的立法理由,将其定位为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在利用行为有助于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考察其是否符合交易不能或正外部性市场失灵,同时把对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视为最关键的判断标准。这不但维护了著作权的私权属性,更是界定合理使用适用范围的最佳路径。  相似文献   

18.
郑瑞琨 《法学杂志》2001,22(2):36-37
本文认为著作权是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文还着重阐明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民法原则。  相似文献   

19.
美国商标合理使用原则的最新发展:the Beach Boys一案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合理使用,是指他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正当地使用权利人的商标,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并不必支付商标使用费。商标合理使用原则是商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商标权利人的权利限制。该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商标权利人与他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商标合理使用是法律  相似文献   

20.
本文主要涉及商标的合理使用问题。商标合理使用应包括商业性使用和非商业性使用,商业性使用中又包括叙述性合理使用和指示性合理使用1。限于篇幅和案例涉及的内容,本文主要论及商业性合理使用。被告辩称在汽车零件上标示“FOR VOLVO”是合理使用。本文根据对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引介和分析,对被告的行为特征进行了剖析。认为合理使用应以不引起混淆或误认及不引起联想为界限,被告突出使用“VOLVO”商标,隐匿自己名称、商标,有使消费者误认或联想到商品与商标所有人之间有某种联系的可能,被告的合理使用抗辩不成立。一、“FOR VOLVO…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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