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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本质特征是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和进行培养,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对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新的认识,教育立法也开始受到极大重视。党的十二大又把教育列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更加明确地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过去,我国也曾制定过若干有关高等教育的条例和规章,但由于那时对高等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从法律上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对高等教育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张伟 《比较法研究》2011,(2):101-110
<正>"国家人权机构"一词是指"由某一政府按照宪法、法律或行政命令建立的机构,其职责是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角度而予以特别规定"的机构。〔1〕联合国为推动此类机构的出现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为各成员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提供了国际标准。自此开始,在联合国的大力倡导下,世界五大洲涌现出了一批依据"巴黎原则"设立的国家人权机构。〔2〕其中,美洲国家建立的较早,集中于90年代初期,非洲和欧洲国家集中出现在90年代中期,亚太地区则发展于90年代后期。〔3〕  相似文献   

3.
公立医疗体系事关全民健康安全,有"第二国防"之称.作为公立医疗体系的主体,我国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上是具有交易优势地位的,体现在与患者的交易中,往往凭借其交易优势地位,实施各种权利滥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确有必要对这种交易优势地位进行调节和制约.从限制医院滥用交易优势地化着手,引入法律对其规制,继而研究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法律如何规制和政府公权力如何干预医院滥用交易优势地位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义务教育在我国社会发展战略中被誉为"重中之重",得到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自《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相关的理论问题并没有澄清。本文在探讨义务教育内涵的同时,试图对义务教育法律关系各主体的责任做出界定,以求教同仁,并为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尽微薄之力。一、 义务教育的本体义务教育是指依法律规定,国家对一定年龄的儿童所实施的一定年限或范围的普通学校教育。①在中国,义务教育是"舶来品",英文表述为compulsory education 或compulsory schooling, 意为"强制教育",日本翻译为"义务…  相似文献   

5.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律师工作在证券期货市场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就开始吸纳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证券期货市场培育、建设和发展的实践。1998年制定和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都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为法定专业服务机构,确立了律师证券法律服务地位和  相似文献   

6.
一、坚持公证的国家法律证明性《公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司法部在贯彻《公证工作改革方案》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公证体制改革要以坚持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证明机构、公证员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证明权、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不变为前提。实践表明,公证的国家法律证明性作为我国公证制度的鲜明特色,是公证制度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价值体现的根本保证。完善公证制度应当坚持历史与发展的协调统一,坚持公证的国家法律证明性。将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证明机构、公证员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证明权、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以法律…  相似文献   

7.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今后事业成败的一个重要关键在于人才,而要解决人才问题,就必须使教育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近年来,在我国受到长期摧残的法律高等教育已经得到了迅速的恢复,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培养出了新的人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法律高教的水平仍然同五、六十年代相去不远,其体制还不能适应“为九十年代以至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规模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  相似文献   

8.
格式之战是随着格式条款在缔约中的广泛使用而产生的合同法问题。我国《合同法》在混合继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则时,照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做法,仅对扩张或改变要约内容的"承诺"作出了一般性规定,未对格式之战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何解决格式之战问题因而引起学界关注。由于格式之战属于由特殊缔约方式产生的特殊法律问题,并且由于"最后一击"规则存在极其明显的弊端,所以应当参考其他国家学者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以及像德国这样的国家关于处理格式之战问题的法律变迁,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条与第39条分别规定的法律地位平等、实质公平原则,将"击倒"规则确定为解决格式之战问题的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9.
高等教育法制建设亟待加强和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加剧的事实表明,高等教育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任何时期都显得突出与重要。一个国家的高教不兴,在综合国力上就无法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而重视和加强高等教育立法,以完备的教育法制保障和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战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系统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起步于1980年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律《学位条例》的诞生。之后的20年间先后颁布了《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以及大量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尤其是…  相似文献   

10.
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法律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教育考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人们对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法律地位的认识并不明确。从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起源来看,它的设立与运行具有正当性的权利与权力基础,它的法律地位应定位为管理者、被监督者、服务者和契约主体。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在实现行政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同时,注重考试管理权与实施权的适当分离。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考察建国以来我国制定的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中规定的享有宪法职权职责的组织机构的法律特性出发,提出应当使用"宪法机构"的概念来代替"国家机构"的概念表述宪法文本规定的享有宪法职权职责的组织机构的组织特征和法律特性更能突出宪法机构自身的地位与作用。与此同时,使用"宪法机构"概念可以强化宪法机构自身的宪法意识,提高宪法机构依据宪法规定履行自身宪法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使用"宪法机构"概念也可以有效地区分宪法文本所规定的国家机构、国家机关与非宪法文本所产生的国家机构、国家机关之间的法律性质,建立起对宪法机构活动的有效的违宪审查机制,防止保证宪法实施责任机制的无限扩大和泛化。最后,使用"宪法机构"概念可以更好地接纳宪法文本中所确立的非国家机构性质的"宪法机构",建立起更加科学和全面地分析宪法文本所规定的宪法机构性质的理论框架和体系。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由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教育的格本大法。《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一、《教育法》的法律地位。这部法律,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教育法》是宪法之下的国家基本法律之一,其他单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在以《教育法》为基本依据,不得与《教育法》确定的原则和规范相违背。二、《教育法》的主要特点这部法律具有如下的特点:…  相似文献   

13.
黄群  刘颖 《中国司法》2006,(6):58-60
2006年3月1日《公证法》开始实施。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法》赋予了公证机构以民事主体的地位,而在《公证法》实施前的《公证暂行条例》中,公证机构的性质则被定义为国家机关。法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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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法律地位分析——研究大学与政府关系的一种视角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在西方国家,大学的法律地位主要是“在与权力关系中的大学的存在形式”是关于大学与政府关系,大学自治的法律解释与规定,大学的法律地位因不同国家的化历史传统,社会政治结构等的差异表现出多种样式,如果依照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由强斩弱加以分类,那么大学的法律地位主要有私法人、公法人,建筑物法人,非独立建筑物等四种,我国的大学在建国在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其法律地位没有被人们意识到,《高等教育法》中有关大学法律地位及自主权的规定是一次有重要影响意义的突破,但是如何将《高等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落实在政府的政策及高等教育实践中,这还需要艰苦的努力,不仅在法律上,而且从制度上,观念上切实明确大学的法律地位或许是我们处理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学与政府关系的要点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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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缓刑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立恒 《中国司法》2007,(12):21-23
秉持刑罚轻缓化、个别化之现代法治理念的缓刑制度被认为是“当代刑罚制度的宠儿”①。目前缓刑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刑罚制度。在我国,缓刑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周礼》中记载:“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②”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始有现代缓刑制度的规定。我国目前的缓刑制度见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这两部法律对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察机关、缓刑的撤销等内容作了规定,建构了我国缓刑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在我国,缓刑是指在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时,对被判处一定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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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下的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反垄断法》以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规定将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然而基于经济缘由的分析,我国公用企业具有区别于其他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特殊性。因而,必须从反垄断法规制的角度出发,在法律适用、监管机构等方面予以特殊考虑,并从具体操作层面出发,采用有针对性的对策,确保"纸面上的法律"落实到实践中去,使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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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作为竞争法的支柱,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现代企业的制度基石"的反垄断法的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一个科学、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本文将在重点分析《反垄断法》中执法机构"双层架构"方案的优缺点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相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以期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确立与完善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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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条《管理规定》第三条中的“教育服务性机构”,是指为中国公民接受教育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三条《管理规定》第三条中的“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自费出国留学政策并从事过教育服务性业务的工作人员”,是指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和自费出国留学政策或者曾经从事过教育、法律工作;工作人员的构成中应当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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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施行已经5年。总体上应当肯定,但也有值得总结和检讨之处。除保留了侦查机关所属的鉴定机构外,《决定》基本上关闭了国有资本进入司法鉴定领域的大门,这是值得研究的。建立什么样的司法鉴定体制应当有四方面的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本质属性;不同诉讼活动的特点;不同国家的国情;成熟国家的经验教训。以此考察我国现行司法鉴定的体制,应当建立由国家出资的公立性鉴定机构,其与侦查机关所属的鉴定机构以及社会鉴定机构一并构成我国司法鉴定三支队伍,各有分工或侧重,共同担负起我国司法鉴定的任务。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曾经的高校教师是作为"国家干部"统一纳入国家干部管理的行政序列,享受并承担和公务员一样的权利与义务。但是随着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这一根本性的制度被改变,高校老师的地位从与公务员相类似的传统的任用制转变为现今的聘任制,其中,聘用合同的法律定位成为了这一变革的核心点。准确定位高校教师聘任合同的法律地位,对于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之后高校领域的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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