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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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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光怀 《时代法学》2007,5(4):79-82
一般而言,舆论监督不得侵害隐私权,但公共利益需要、当事人同意、合理公众兴趣、监督对象是公众人物、使不可辨认等,可以成为新闻媒体应对隐私权侵权指控的主要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2.
名誉权侵权特殊抗辩事由实质上发挥划定言论自由和名誉权保护边界的作用。英国《诽谤法案2013》基本完成了名誉权侵权特殊抗辩事由的法典化,形成了包括"真实"、"诚实意见"、"公共利益事务的负责任发布"、"科学或学术期刊上同行评价陈述"以及更为完善的特权抗辩在内的分工明确、体系完整、设计科学的抗辩事由体系。中国法通过司法解释,事实上确立了"事实基本真实"、"公正评论"、"权威消息来源"三个抗辩事由,但与英国法比较,在立法模式、体系化程度和具体抗辩事由设计上存在明显不足。建议未来中国法在借鉴英国法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侵权责任法》,确立包括"事实基本真实"、"诚实意见"、"基于公共利益的负责任发布"、"权威消息来源"和"正当学术批评"的具体特殊抗辩事由体系。  相似文献   

3.
李延枫 《北方法学》2020,(1):90-101
肇始于美国的公众人物理论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诽谤法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名誉权法制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国内外学术界对这一理论的看法仍莫衷一是。我国司法实务界积极在审判实践中将公众人物理论作为涉公共言论名誉权案件的裁判依据,但司法实践的适用与公众人物理论和真实恶意原则的本意发生了很大偏移。因此,应通过案例指导制度确立名誉权诉讼中的公共利益原则以取代公众人物理论,将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相结合确定公共利益的具体内涵。在具体适用规则上,应确立具有公共利益属性的公共言论的真实抗辩事由,涉公共利益名誉权纠纷应采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归责原则,同时减轻公民和媒体在涉公共利益名誉权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我国《侵权责任法》未对媒体侵权责任作专章规定,但媒体侵权案件的特殊性和建立媒体侵权制度的紧迫性一直受到媒体、学者、司法界的重视和讨论。本文从平衡媒体的新闻自由(表达自由)与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保护这一基点出发,结合法院实践和理论研究,对媒体侵权基本抗辩事由即基本真实、公正评论、公众人物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在司法实践中的现实应用。  相似文献   

5.
顾正 《法制与社会》2010,(31):275-275
本文就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行使之间的冲突,从法律视角提出了相关破解方法。  相似文献   

6.
黄武双 《知识产权》2009,19(2):85-90
在英国和美国,限制商业秘密权利行使的公共利益抗辩规则是通过判例逐渐发展起来的.基于自身立法与司法体制的不同,在英美两国实践的公共利益抗辩事由有所区别.英国通过成文法规定了较为具体的抗辩事由,美国则主要通过判例和特殊领域的单行法加以体现.两国在公共利益具体内容以及利益平衡方面累积的丰富实践经验,可供我国借鉴.公共利益应包括披露犯罪或侵权、欺诈公众的行为,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事项.即便依据公共利益抗辩规则可以披露有关信息,也应对信息披露对象与时间进行限制,使用保密信息的应给予相应补偿.  相似文献   

7.
张超汉 《北方法学》2022,(4):148-160
航空产品责任诉讼是航空事故受害人在欧美国家主张和维护其权益的一种惯常诉类。为协调和平衡制造商与受害人之间的权益,促进航空产业发展,两大地区在近80年的产品责任诉讼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系列免责抗辩事由,如美国联邦法与州法优先适用抗辩、18年除斥期间失权时效抗辩、政府缔约人强制标准抗辩;欧盟产品责任指令中的当时科学技术抗辩等。这些抗辩事由反映出欧美保护航空制造业和放松监管的趋向。中国自主研发的C919大飞机即将进入国内外市场,为防范产品责任诉讼泛滥和保护刚刚起步的航空产业,中国可合理参鉴欧美航空产品责任免责立法和抗辩实践的新发展,制定单行的“航空航天产业促进法”,规定符合通用航空和商业航空制造业发展实情和规律的除斥期间,限定政府缔约人抗辩的适用范围,同时以不方便法院原则灵活调控航空产品责任诉讼的数量。  相似文献   

8.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所规定的三个免责条款存在若干问题,本文通过比较法研究,认为我国的产品责任立法或者未来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编应该对"最高工艺"抗辩或称"发展风险"抗辩进行适当限制,同时还应该对美国产品责任法上的一些特殊免责抗辩进行合理吸纳.  相似文献   

9.
10.
周甲禄 《中国律师》2005,(11):34-35
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新闻侵权诉讼逐年呈上升趋势,进入21世纪甚至被一些人称为新闻侵权的第四次浪潮。新闻报道失实导致侵害他人名誉权由过去行政解决变为现在的司法解决,这是法治的进步。然而,考察新闻侵权诉讼的司法实践,我们发现,涉及具体的侵权诉讼时,法官往往忽略宪法对言论新闻自由的保护精神,而只从民法对名誉权保护角度出发作出裁决,结果导致在媒介的言论自由和公民或法人名誉权保护上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观念与实际判决中存在巨大反差,二是在诉讼举证责任上存在不公平的分配。一、法律观念与实…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条文为中心,从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出发,结合民法解释学相关方法,就诉讼实践所要解决之共同危险行为之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进行了梳理。笔者认为,应根据共同危险行为所涉不同归责原则识别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加害人不明不应作为客观构成要件,从法律上的事实推定制度的原理出发,应当采用因果关系排除说作为行为人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12.
共同侵权与共同犯罪分别属于侵权法与刑法中的两项不同制度。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个案的复杂性、个人主观认识的差异性以及共同侵权与共同犯罪各自领域内理论学说的纷争,致使两者间的界限模糊。从价值取向、立法目的和法律责任方面探讨共同侵权与共同犯罪的界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正当防卫并不排斥事先做好防范、准备的情形,而传统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只包含积极的构成要件,并将成立正当防卫与符合犯罪构成置于相互对立的地位,不利于分析、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借鉴德日刑法学递进式“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理论,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该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违法阻却事由)和《刑法》第13条“但书”情节并列作为消极要件纳入我国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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